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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规范制度

2024-07-18 阅读 1006

物业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规范

1引用文件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规程》

2操作规范

2.1以下监视和测量装置可进行内部校准:维修用万用表、钳形表、兆欧表、绝缘表电阻表;水泵压力表;发电机电流表、电压表、锅炉配套压力表。

2.2根据"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定计划",由维修部门负责上述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保存检定或校准的记录并形成校准报告。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对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的计量器具进行统计、鉴于本组织所用计量器具均用于监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的配套设施,无需直接向顾客提供计量数据,故对计量器具的校准根据计量器具检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各小区的实际使用情况分别作如下规定:

2.3.1对于常压热水器锅炉、水泵配套压力表在使用前作一次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由维修中心自行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2.3.2对于其他压力表及维修用的仪表由维修中心根据的实际使用情况自行校准。维修中心应备有一只经检定有效的压力表作为校准依据。经校准的压力表应有校准标志。

2.3.3对于只作通表用不出数据的万用表,作好专用标识,不再作检定。

2.3.4对于经检定确定某项功能失准的万用表,在使用前应按检定报告内容作出失准功能项的禁用标志。

2.3.5对作为校准依据的万用表,由计量部门作一次检定,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

2.4检定合格后,由校验人员贴上检验合格标签,并注明有效期限。

2.5检定不合格者,应停用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修单后送维修中心维修。维修中心无法修复的,由工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送外修理。

2.6维修完毕后,由工程部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7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按《设备报废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相关文件

《设备报废规程》

4记录

校准报告

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定计划

篇2:医学实验室(检验科)设备检定校准基本准则

  医学实验室(检验科)设备检定/校准的基本准则

  临床实验室设备使用和管理的核心任务应该是使设备“能够达到规定的性能标准,并且符合相关检验所要求的规格”,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实验室设备能够正常、有效运行,其性能符合相关检验的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和可靠。临床实验室设备使用和管理涉及设备整个使用周期,包括设备的采购计划编制与选购、设备安装与验收、设备标识、设备档案、设备的检定/校准、设备的使用、设备维修和保养、设备报废等内容。

  临床实验室应制订计划,用于定期监测并证实设备已适当检定/校准并处于正常功能状态。

一、设备的检定

  设备的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包括检查、加标记或出具检定证书。所以检定是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通过检定传递给下一等级的计量标准,并依次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被计量的对象量值准确一致,称为量值传递。检定是一种被动的实现单位量值统一的活动。

  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某些仪器(装置)须强制检定,如:天平、温度计、加样器、分光光度计、酶标仪等,须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所按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检定合格的发检定报告,不合格的发不合格报告。检定周期至少每年一次。

二、设备的校准

  设备的校准是指将量值测量设备与测量标准进行技术比较,确定被校设备的量值及其不确定度,目的是确定测量设备示值误差的大小,并通过测量标准将测量设备的量值与整个量值溯源体系相联系使洲暑设备具有溯源性。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则可以进行校准。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自校、外校方式进行。仪器校准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设备校准标准:

  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因为这些标准是该设备在中国境内取得注册号必须达到的标准,有些类型的设备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的可参照仪器厂家的企业标准编制仪器校准操作规程。设备校准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目的和范围、校准的频率、使用的设备和校准材料、偏差和精度要求、执行校准的SOP文件、记录结果的说明、设备校准不合格所采取补救措施等。

2.校准设备的人员:

  必须熟悉仪器的原理、性能、使用方法和设备校准过程,仪器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应对设备校准工程师进行培训。

3.校准过程中修正因子:

  当仪器校准给出一组修正因子,校准人员必须检查设备此修正因子是否已被仪器接受,否则应重新进行设备的校准

  4.当校准结果不能够达到规定的性能标准与规格校准结果不能够达到规定的性能标准并且也不符合相关检验所要求的规格,则该仪器应停止使用,更换仪器状态标识,进行检修和调整。

5.校准报告:

  校准完成后应出具仪器校准报告校准报告应能提供完整的试验数据,并符合规定的性能标准及相关检验的要求,明确显示仪器性能良好。校准的全部试验资料及校准报告应记录在案,由所在临床实验室保存。同时,应在仪器上粘贴标签,注明校准情况和下次校准时间。

6.校准周期:

  应根据相关规定或制造厂商的说明书,通常为6个月或12个月。

篇3:SOP文件:移液器校准标准操作程序

  SOP文件:移液器校准标准操作程序

1目的

  保证移液器加样的准确性。

2该SOP变动程序

  本文件的变动,可由任一使用该文件的工作人员提出,报经室负责人决定。如通过则公布实行。

3适用范围

  各种品牌、型号的固定、可调和多通道移液器。

4校准方法

  4.1校准环境和用具要求

  室温:20~25℃,测定中波动范围不大于±0.5℃。

  电子天平:放置于无尘和震动影响的台面上,房间尽可能有空调。称量时,为保证天平内的湿度(相对湿度60~90%),天平内应放置一装有10mL蒸馏水的小烧杯。

  小烧杯:5~10mL体积。

  测定液体:温度为20~25℃的去气双蒸水。

  选定校准体积:

  ⑴拟校准体积;

  ⑵移液器标定体积的中间体积。

  ⑶最小可调体积(不小于拟定体积的10%)。

  如为固定体积移液器,则只有一种校准体积。

  4.2校准步骤

  ⑴将移液器调至拟校准体积,选择合适的吸头;

  ⑵调节好天平;

  ⑶来回吸吹蒸馏水3次,以使吸头湿润,用纱布拭干吸头;

  ⑷垂直握住移液器,将吸头浸入液面2~3mm处,缓慢(1~3秒)一致地吸取蒸馏水;

  ⑸将吸头离开液面,靠在管壁,去掉吸头外部的液体;

  ⑹将移液器以30℃角放入称量烧杯中,缓慢一致地将移液器压至第一档,等待1~3秒,再压至第二档,使吸头里的液体完全排出;

  ⑺记录称量值;

  ⑻擦干吸头外面;

  ⑼按上步骤称量10次;

  ⑽取10次测量值的均值作为最后移液器吸取的蒸馏水重量,按附表1所列蒸馏水Z因子计算体积;

  ⑾按校准结果调节移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