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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吊作业安全措施

2024-07-18 阅读 2761

根据工程施工情况,需要汽吊进行吊装作业。垂直提升在3.5米高度以下用50型装载机,提升高度在3.5米以上用25T汽吊。

一、汽吊作业技术要求

汽吊司机应遵守运输车辆司机的一般安全要求,行驶时防止障碍物刮坏吊装机构及小驾驶室,吊车在进入工地时应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停放。使用支腿时,应在支腿底板下铺以垫木将机身顶起,并保持水平,起吊时汽车驾驶室内不许有人,禁止将重物吊越汽车驾驶室,汽车吊装工作完毕后,收支腿、回转吊杆不得同时进行,应先回转吊杆至行走位置再收支腿,汽车吊行驶时,应将起重臂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在使用吊车垂直提升时,护坡正面搭设安全网。

二、安全技术要求

1.吊车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机械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规程、保养方法和安全要求知识。

2.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不清时,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肓目开车或起吊。

3.吊车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

4.使用吊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吊车的吊杆、各部销子、螺栓、钢丝绳接头有无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现缺陷,应修好后再进行工作。

5.严禁吊车超负荷吊装运行。

6.吊车吊装应站在平坦坚实并与沟槽、基坑保持适当距离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软或不平时,应夯实整平,并且用道木垫实。

7.提升重物时,应先吊离地面100-300毫米进行试吊,无问题后方可吊起。夜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8.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操作要平稳,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作反操作时,必须待吊车停稳后再换向运转,禁止突然变换方向。

9.吊车吊着重物回转时,应慢速进行,速度不应超过规定值。禁止在斜坡处吊重物回转。

10.吊车在工作中发生故障时,必须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再进行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保养和修理工作。

11.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吊重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吊装动作。一般情况吊重时,不得进行伸臂及缩臂,若必须时,应符合起重图表的安全要求方可操作。

12.吊车司机要关注并检查起吊物是否绑扎牢固。所有索具和夹具都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发现有损坏情况时,不可勉强使用。

13.吊车一般不允许吊重行车。若必须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道路应平坦坚实,重物离地尽可能低,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驶,同时要锁死回转机构。

14.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不准把吊车作为运送人员使用。起吊时不准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

15.空负荷运行时,吊钩与地面间距不得少于2米,带负荷运行时,重物必须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0.5米上。

16.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7.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至少应保留4圈钢丝绳。起吊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8.吊车在坡道上行走时,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时需要换向,必须在吊车停住以后进行。

19.停止工作时,必须刹住制动器。工作完毕,吊钩和吊杆应放在规定的妥当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应放在零位,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

20.吊车应备用适用的灭火器。如遇漏电、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停车处理。

21.应按照国家有关钢丝绳报废标准,经常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

22.按照吊车的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检查保养,对自动控制及电器部分,需遵守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23.严格遵守“十不吊”即: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工件紧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斜拉工件不吊;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氧气瓶、乙炔等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吊。

篇2:轨道蒸汽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使用通用设备、工具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3、司机必须进行专业理论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证后,方可上车操作,徒工必须在师傅的指导监护下方可单独操作设备。

4、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技术标准及要求。

5、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6、作业时,必须有两名工作人员,一人操作,另一人进行安全监护,并负责观察锅炉的运行情况,禁止监护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章?设备的安全检查

第一节?锅炉的检查

1、必须检查设备的锅炉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表是否齐全完好,且动作灵敏可靠。

2、检查锅炉水位是否保持在正常水位,水箱水位是否保持水箱高度的90%以上。

3、检查管道、阀门、连接处等是否正常,有无泄漏现象,各种阀门应开启灵活,关闭紧密。

4、安全阀必须定期做手动或自动排汽试验;一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一个月进行一次自动试验;以防阀芯粘住。

5、必须保证安全阀在达到最高工作压力时准确、灵敏地启动进行排汽。

6、必须保持安全阀清洁干净及无漏汽现象,严禁将弹簧拧死或在杠杆上加压重

7、校验调整安全阀时,必须在锅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后进行,应先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灵敏准确,水位是否正常,禁止在高水位或低水位时进行,操作人员应戴好防护用品,站稳扶牢,防止烫伤和高空坠落。

8、锅炉各处所配备的压力表,必须是经过校验并有铅封的,必须保证其灵敏可靠,指针指示正常,无缺陷。

9、必须保持压力表表面清洁干净,使表针指示清晰可见。

10、锅炉的各种水阀及水位计每班必须清洗1-2次,保持水位表表面清洁干净,水位清晰可见。

第二节?起重机构的检查

1、?检查钢丝绳、吊钩、滑轮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有无缺陷。

2、?检查卷筒上的钢丝绳是否盘绕整齐,有无串排乱绕等缺陷。

3、检查钢丝绳、轮轴等部位的润滑情况。

3、?检查起重臂有无变形、开焊等现象。

4、?检查各部螺丝或铆钉有无松动、缺损等,。

5、?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第三节?其它

1、检查设备行车各机械部位运转是否正常,有无缺陷。

2、检查制动器、抱闸等是否灵活可靠,汽吊的制动系统、安全装置失效时,禁止进行作业。

3、检查设备的联接器工作是否正常,有无缺陷。

4、检查设备的制动汽缸、连杆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检查梯子、踏板、平台、栏杆有无开焊、断裂等缺陷。

6、?检查支持梁、卡轨器是否工作正常,有无缺陷。

7、?检查各种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靠。

8、检查设备上的灯光、喇叭是否正常,有无缺损。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编组运行及作业时

1、必须将运转架后部止紧座向下与底架拧紧,将止紧钩与底架上的扣环扣紧。

2、必须将底架与转向架的千斤顶间隙调整到30毫米以下,并将挡板卡放好,防止转动。

3、必须将设备下部走行小齿轮断开,禁止咬合运行。

4、各操作手柄应放置空挡位置。

5、必须将设备的起重臂下降,与架线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吊钩放下的钢丝绳不得超过500毫米。

6、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坡道、曲线及道口处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7、到达作业地点后,司机应做好对轮工作,在没有对好轮和闸位时,禁止与机车摘钩。

8、工作时应先将底架与转向架的千斤顶间隙调整到3-5毫米。

9、启动蒸汽机时,离合器、制动器的操作动作应均匀平稳,禁止突然动作或强行离合器动作。

10、必须根据起重臂上的重量指示或理论计算进行吊装作业,

11、吊钩必须对准物件的重心,应先将物件吊起10厘米左右,观察车体及各机构有无异常,物件是否平稳,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12、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负责指挥及安全监护,司机与指挥人员应密切配合,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13、吊装较大、较长、较重的物件时,物件必须使用绳索栓挂好,用以牵引调整,注意不得与车体或其它物件、设施发生碰撞。

14、汽吊在停止工作或等待作业时,必须将起重臂顺铁路放置,

15、行走、旋转、起落作业时,必须先鸣笛示警,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第二节?锅炉安全操作

1、工作时,锅炉的工作压力必须保持在7-9个工作压力,禁止超压运行。

2、必须经常检查锅炉水位和压力,发现锅炉水位下降到看不见时,应立即停止锅炉燃烧加热,将上部气阀关闭,下部水阀打开,在水位计中能看见水位时方可加水,禁止盲目向锅炉内加水。

3、锅炉火势较大时,应尽量不要开启炉门,避免冷风袭击,造成锅炉及附件损坏。

4、锅炉熄火后,必须见水全部放出,防止冬季将锅炉冻坏。

5、锅炉放水时,必须停止锅炉加热,待锅炉熄火及压力降到1个工作压力以下后方可,禁止在高温高压时放水。

6、每月清洗一次水箱,每三个月清洗一次锅炉。

第三节?其它

1、上下车时,检查地面有无石块、坑、沟等障碍物,应抓牢踩稳,禁止跳跃。

2、冬季在作业地点停车时,必须在三小时内活动一次,防止汽缸损坏。

3、工作结束回库后,必须将汽缸的排水阀打开,排除缸内冷凝水,待水排空后方可关闭。

4、停车时,应给上制动或使用止轮器将车掩好。

5、将设备清扫干净,做好文明生产。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节?作业时

1、禁止在六级以上大风天作业,夜间作业必须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2、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3、禁止吊装易燃、易爆等一切危险物品。

4、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设备的平台上、起重臂下、旋转半径内。

5、起吊物上、下禁止有人作业、通过或停留。

6、起吊物禁止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7、吊装较大、较长、较重的物件时,禁止用手把扶或用身体抵靠。

8、禁止同时操纵两种以上的机构运行。

9、起重臂作业旋转半径内或距离起重臂、钢丝绳、钩头的安全距离不足1米的各种电气线路必须停电,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和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

10、禁止与运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连挂

11、禁止在距离存放、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库区和车辆50米范围内作业。

12、自行时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13、禁止起吊冻结在土中、冰水中或埋在土中的物件。

14、禁止超负荷作业。

15、吊起重量超过5吨以上的重物移动时,禁止使用脚闸溜放,必须挂上离合器。

16、禁止在20‰以上的坡道上进行作业。

17、坡道上作业时必须有电机车配合,且电机车必须在汽吊的下方。

18、满负荷吊装物件及在曲线上作业时,必须使用支持梁和卡轨器。

19、落下吊钩后,必须保证卷筒上有两圈以上的钢丝绳。

20、作业时,车上平台及两侧的平台上禁止站人和堆放杂物。

第二节?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时

1、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时,必须在各机构停止运行后,方可进行操作。

2、使用起重设备进行拆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安全监护,与天车工或其它起重设备司机必须密切配合,互相之间联系确认好,做好呼唤应答。

3、使用的各种吊装工具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禁止使用,按规定进行绑挂。

4、重量超过二十公斤以上的工件必须使用起重设备或两人搬运,搬运时,必须步调一致,联系确认好。

5、车体及大型工件必须使用专用的支架架牢,在车体或大型工件尚未支架稳妥前,禁止有人进行检修作业。

6、禁止将千斤顶长时间用做支架。

7、在车体或大型工件上作业的修理人员,应选择好站立地点,站稳扶牢。

8、?使用各种扳手等工具作业时,操作应缓慢,禁止动作过猛,防止脱落。

9、?禁止上下抛仍工具、工件。

10、待安装或拆卸下的各种工件必须妥善放置到安全地点,防止滑落伤人。

11、与其它工种配合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互相之间联系确认好。

12、使用手持专用照明必须是24伏的安全电压,潮湿及容器内必须使用12伏的安全电压。

第四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一节?走行部

1、车钩的三态作用良好,全开程不得大于250㎜,闭锁程不得大于135㎜,车钩中心至轨面高度应为815-890㎜。

2、提钩杆、链、缓冲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缺,螺栓不得松弛。

3、排障器、脚踏板安装必须符合要求,螺栓、支铁无松动、裂纹、折损等现象。

4、中心支承、旁承、中间连接器、中间回转装置的各部螺栓不得有缺损、松动等现象。

5、牵引梁、结合梁、枕梁、支持梁不得有裂纹及严重变形等缺陷,各部螺栓必须齐全、紧固。

6、轴箱滑板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现象,轴承温度不得超过允许温度(0.6×环境温度+45℃),最高不得超过70℃,油枕不得有腐烂,轴挡板螺丝无缺损、脱落,轴箱内无杂物,轴箱盖完整无缺,且密封良好。

7、轮箍无松缓、轮缘无缺损,踏面擦伤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一处擦伤长度不得超过60㎜,二处擦伤每处不得超过50㎜。

擦伤深度不得超过1㎜。

8、轮缘厚度不得小于23㎜。

9、弹簧装置吊杆、垫板不得有折断、变形等缺陷,安全托板必须完整无缺,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0、齿轮箱不得有漏油现象,传动声音正常,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1、撒砂装置作用良好,位置正常,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2、车体各部安全吊链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缺。

第二节?基础制动装置

1、?基础制动装置作用必须保持良好状态,无弯曲、变形、脱落等缺陷。

2、?各部螺丝、卡子、销子、铆钉必须保持齐全完好状态。

3、?手制动装置应应保持作用良好。

4、?闸瓦折损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磨损后的厚度不得小于15㎜。

5、?制动缸行程在全制动时,必须保持在180-20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