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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系统安全运行现场管理措施

2024-07-22 阅读 7738

(一)、总则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用于各矿井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风机开停等参数实施监测监控的多级监管专用信息网络系统;必须保证网络24小时可靠运行。

各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设置监测监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专职技术员,机构归通风部门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操作规程、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传感器及控制器检查调校制度。

保证监测监控中心站的信息安全,完善防火、防盗、防雷、防静电、UPS电源等设施,确保系统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二)、系统运行和基础管理

1、矿总工程师根据年度采掘作业计划,组织通风部门对年度内各类监测监控设备及各类便携式检测仪等装备数量进行清查、核实,不能满足要求时,要及时作购置计划予以补充。要编写核定报表,于每年一月十五日前报集团公司通防部备案。

2、凡应安设监测设备的地点,施工队或技术部门技术员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专门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含分站、动力开关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及传感器悬挂)、控制参数(报警、断电、复电)等做规定,并绘制监测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报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3、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申请单》,经通风、机电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通风、机电部门根据《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申请单》及时派员协助使用单位进行监控系统的安装。

4、监测设备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具体要求在入井前至少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校,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设备、仪器入井。入井安装后的甲烷传感器要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再次调校其标准度。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调校一次、并测试其瓦斯电闭锁功能是否灵敏可靠。其它传感器也要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规定。特殊情况下要随时进行调试、校准。并认真填写记录。

拆除监测设备时,必须编制《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拆除报告单》,经矿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使用单位、通风部门派员拆除。通风部门要建立安装、拆除记录台账。

井下安装好的监控系统仪器,只有经总工程师、通风部门同意后,指派专职监测工进行符合规定的调整,其他任何人员无权更改其安装状态;严禁任何人对已设定的监控参数随意调整。

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在4h以内处理正常;在故障期间,监控系统控制范围内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负载电源。出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移动、解除闭锁功能、破坏监测设备的事件,矿分管安全的副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光学检测仪出现检测数据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进行现场管理,监测人员必须在4h内采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处理完毕。

出现供电系统停电、控制区瓦斯超限断电情况时,监控系统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经人工检测控制区域内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人工复电。

监测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维护、调试、校正。

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巡查路线的监测传感器进行对比测试。

监控中心值班员、监测技术员必须对当日系统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在“监测日报”中注明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和结果,按“监测日报”报送程序报通风部、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通风部监测维修班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协助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并负责采掘工作面及相关地点以外的监测系统的管理。

采掘工作面及相关地点的监测设备和线缆由施工部门负责使用、管理,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的保护,不得损坏监测线缆、设备及传感器。否则按事故分析、追查、处理。

对需要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由瓦检员、安监员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移动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损坏。

与安全监测监控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由监测维修班和施工队电工共同处理。

检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或相关设备需暂停运行监控系统前,必须书面请示通风部门、矿总工程师,征得同意、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采掘工作面及相关地点需要延长或缩短监控线缆时,要提前告知监测维修工;由监测维修工负责延长或缩短线缆。

矿井主要设备的在线监测系统需并入监控系统运行时,要作两系统相容的论证,只有在协议许可情况才准并入。

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建立以下管理台帐、日志、记录、卡片、报表:

(1)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2)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查记录

(5)传感器调校记录;

(6)中心站运行日志。

(7)安全监控日报表。

(8)报警、断电记录月报

(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

(10)安全监测设备使用情况月、季报表

(11)矿井瓦斯超限分析处理记录。

(12)矿井设备安装记录。

22.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安装可靠的防雷电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23.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浓度、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监测气体的监测仪器及设备用空气样或校准气样每7天调试和校准一次,风速传感器用风速计校对,温度传感器用标准温度计校对。并做好标校记录。

24.监测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向通风部门、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员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必须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当瓦斯超限时间≧5分钟时,矿值班领导要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汇报;瓦斯超限时间≧10分钟时,矿总工程师要向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通风瓦斯部负责人汇报。

出现井下大面积瓦斯超限时,调度员、矿值班领导必须立即下令切断超限区域的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5.瓦斯超限短信自动发送流程

1、当瓦斯超限浓度≧1%,持续时间达1分钟时,给矿总工程师和当班领导发手机短信。

2、当瓦斯超限浓度≧1%,持续时间达10分钟时,给矿总工程师、当班领导、矿安全副经理和矿长、集团公司安监部长、通风瓦斯部长发手机短信。

3、当瓦斯超限浓度≧3%,持续时间达1分钟时,给矿总工程师、当班领导、矿安全副经理和矿长、集团公司安监部长、通风瓦斯部长、集团分管一通三防的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发送手机短信。

26.井下监测系统设备及被控电气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已安装使用的设备要定期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严禁任何设备出现失爆问题;否则,按重大事故隐患对监测工、电工进行追查处理。

27.监测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先停止被控制区域的生产作业,并由瓦检员就地替代传感器进行检查、控制、管理,待监控系统恢复正常运行、控制区域内各点瓦斯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定》后,才可恢复施工作业。

28.监控中心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和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外来检查、参观人员,需有矿或部门领导陪同才可进入中心站(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外来人员应填写“来客登记表”;未填写一次罚值班人员20元。

29.监测监控维修班必须有专人负责所有仪器仪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仪器仪表进出货登记制度,建立设备及仪器仪表进货、安装、回收、维(检)修管理台帐和调校记录。设备及仪器仪表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出厂及到货与配置使用的时间和使用编号等要清晰,仪器随带的说明书和图纸要专档妥善保管。

30.仪器仪表及备配件应放在通风良好、不受日光直射、不受灰尘污染的地点,分类后统一上架保管,避免受潮损坏。

31.分类故障处理流程。

(1)、监测系统传感器、分站、断电器、电源箱发生故障后监测值班员应立即汇报通风部门值班或分管领导,由通风部门值班或分管领导指挥监测维修工立即下井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监测传感器故障(数据超差、通讯失败、误报警等),监测维护工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系统故障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

(3)、监测主机发生故障要立即切换至备机,并自动打开或手动打开上传程序将实时数据上传至集团公司。

(4)、发生一路交流电源停电后立即自动或手动切换至二路交流电源,如两路电源均断电,立即启用备用电源,并在2小时内恢复交流电源供电或切换至矿井保安电源。

(5)、主、备监控主机均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立即通知通风部门分管监测的领导组织力量进行处理;预计短时间内处理不好时,矿调度、通风部门、安监部门要立即指挥井下各瓦斯检查员加强人工监测、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并由矿相关领导和部门立即联系供应商共同协商处理。

6、出现网络故障无法向集团公司上传监测数据时,要立即与网络运营商取得联系,密切配合对方维护人员处理故障,在8h内恢复网络畅通。

四机构和培训

1.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瓦斯监测监控中心站设置在调度室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配备系统操作和维护人员。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要求相对保持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

3.瓦斯监测监控中心要配备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煤矿通风、瓦斯专业知识的监测值班员,进行24小时值班和维护。

篇2:某某煤矿束管监测系统管路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煤矿束管监测系统的管理,确保发挥系统监测预防功能,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行业标准及地区煤炭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安通科计划在2011年7月21日停产检修时在我矿安装束管监测系统,经矿领导研究决定:自2011年7月21日早班10:00起主皮带停机,直至束管安装完毕,为保障安装人员的人生安全,特制订以下束管监测系统管路安装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装时注意事项

1、在每班工作之前,必须先跟主皮带司机协调好,确保主皮带停机并闭锁后,并汇报调度室,方可进行束管安装工作。

2、在主皮带停机后,为避免皮带开启伤人,防尘班人员必须将主皮带的延停开关开启,当班工作结束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将主皮带的急停装置恢复,确保主皮带能够正常运行。

3、束管监控管路由人工搬运至安装地点,防止搬运过程中将管路表皮碰破、磨损;

4、主管路从监控室后墙底角打洞穿出经主斜井管路进口进入主斜井,沿着动力电缆线的挂钩上方加挂挂钩,与动力电缆线并排敷设至+******水平水泵房,在水泵房安装分路箱,支管路经水泵房门上部打洞穿出,从+******水平车场至+******水平西翼综采工作面监控电缆挂钩的膨胀螺丝上加装铁丝挂钩敷设束管;

5、管路敷设过程中,不能将管路打弯、反折,防止管路破损;

6、在束管经过风门墙体时,必须在墙体上打洞穿过,束管穿过时必须用胶带或其他东西将管头缠住,避免杂物进入束管内将管子堵塞,影响正常监控;

7、管路必须敷设平直,且要符合质量标准化相关要求;

8、对接管路时,必须正确使用接管头,且保证接头严密不漏气,要正确与分路箱对接,分路箱必须要固定牢靠;

9、采样器的安装位置要合理,应安装在便于检查、维护的地方;

10、在+******水平西翼安装管路时,必须注意电瓶车的运行,下井后要先跟电瓶车司机说明,在电瓶车运行时,要注意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提前做好躲避工作,避免电瓶车伤人。

二、束管监测系统的安装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管路敷设时应尽量使路径短、拐弯少,以减少阻力,防止曲折破坏。

2、所选路径应在行人少,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路被破坏。管路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打孔穿管。

3、所选路径温差变化幅度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的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滤水器或其他设施,标高差较大的斜巷,应在底部设置滤水器。

4、分路箱、滤水器、采样器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位置方便维护,高度适宜。

5、管路敷设时,要吊挂整齐有序,2条以上的分散管路应设置标记或设置管路夹板,以便于检查维护。

6、束管的敷设标准:高度应不低于1.8m,且必须保持一致,每3m吊挂一个挂钩。

7、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有自燃发火征兆的采空区或其它有可能发生自燃发火地点应设置监测点。

8、束管监测探头应水平悬挂在顶板完好、无滴水、便于保护的监测地回风流中,且应靠近巷道顶部,吸气口应正对风流方向,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采煤工作面监测探头布置在距采面上隅角6m处,距离底板1.5米。

9、管路敷设完毕后,从地面监控室到井下各测点,要对整个系统管路进行统一编号,每一条管路必须在测点释放标准气体,详细记录管路的气压值,气体传输时间,并和地面分析的数值进行比较,管路的传输损失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应进一步检查管路的气密性。

10、监测密闭内气体变化时,应预留监测管,束管监测探头应埋设在监测管内,且用木塞封孔,黄泥封口,保证不漏气。

11、地面监控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具,室内禁止明火。

12、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束管的走向,监测地点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附详细布置图。

******煤矿安通科

2011年7月9日

篇3: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安全措施

为早期预测预报矿井煤尘自燃发火,连续监测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分、浓度变化规律,防止自燃发火和瓦斯爆炸,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为我矿设计的矿井防灭火,现制定束管监测系统安装期间安全措施:

成立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厂家安装负责人:梁克中

矿井施工负责人:

领导组职责

1、全面负责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安装、调试、验收技术管理工作。

2、制定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

3、协调机电科、调度室、安监处及相关队组为本次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工作做相关配合工作。

一、监测地点

20103工作面上隅角

20103回风顺槽

总回风

二、测点位置(附示意图)

三、铺设线路(附示意图)

四、束管安装方法及标准

巷道每隔5米设立一个固定点,每个固定点不少于2个扎带,高度距轨面不低于1.5米,严禁用铁丝、皮带代替扎带。

五、铺设顺序

先实验室经副立井到轨道大巷口铺设12芯束管,在轨道大巷口加装12路气体分路箱一个,

从轨道大巷口经西冀大巷到20103皮带顺槽铺设单芯束管一根。

从轨道大巷口经西冀大巷到20103上隅角到铺设单芯束管一根。

从轨道大巷口经风井联络巷到总回风铺设单芯束管一根七、铺设时间

八、铺设束管注意事项

1、安装束管时不得将束管折伤、擦伤、刮伤,以免使束管破裂出现漏气现象,否则会造成分析结果不准确。

2、安装束管时,不要将束管头上的保护胶套打开,如没有胶套则可以用胶带代替胶套将管头缠上,防止其他物质进入束管,导致束管堵塞,使井下气体无法抽到地面进行正常分析。

3、安装虑水器时要注意巷道周边情况,不得安装在有水的地方,否则有可能水进入虑水器导致水被抽到地面色谱分析仪器里,损坏仪器。

4、铺设束管时不得将束管打折,更不能将束管弯曲成90度,防止束管折断,两个束管的接头要留有2米长的余留部分为今后束管对接方便留有标记。

5、需要通过风门,由通风队在风门上留设穿管孔。

九、安全注意事项

1、井下束管安装工作从年月日开始,安装工作应避开人员上下班高峰期,矿调度室做好协调工作。

2、在大巷安装时,由专人在安装地点前后100米范围内设立警戒,注意来往车辆,有电机车通过时,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并示意通知电机车司机。

3、当电机车接近时,工作人员必须停止工作,携带工具放置行人道侧,严禁物件伸出行人道,人员躲避到行人侧较宽的地方,待电机车通过后方可继续工作。

4、电机车接进施工段时,司机必须加强瞭望,听从警戒人员指挥,车速不得超过2m/s。

5、在盘区巷道安装时,人员进入盘区巷道后,通知绞车司机派专人设立警戒,绞车司机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开钩不行人,行人不开钩”制度。

6、若盘区巷道运料时,首先由警戒人员通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停止工作,躲到附近的躲避硐,待警戒人员通知绞车司机可以运料时,绞车司机方可下料,待料运到规定地点后,警戒人员撤离警戒后,方可继续安装工作。

7、在安装工作期间,运输队和盘区队必须做好配合工作,保证安装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8、本措施未尽事宜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有关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