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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中火灾控制措施范本

2024-07-18 阅读 3977

火灾发生机率的高低及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与使用可燃物,易燃物的种类和用量的多少,使用中可燃物、易燃物的环境温度条件,干扰因素有关,并且与使用中采取的控制防范措施是否完善有关。从电力生产来着,其生产过程中(特别是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系统使用大量可燃、易燃物质如燃煤、燃油、润滑油、绝缘油、电缆等,而且使用中的环境温度条件差,干扰因素多,容易引起着火,若扑救不及时,一旦发展成火灾,其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做好电力生产防火工作是极为重要的。

(一)电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可燃物、易燃物及防灭火基本措施

1.电力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可燃物、易燃物

(1)火力发电厂使用大量燃煤,并且要将原煤制成煤粉后进行燃烧,也有使用天然气、煤气、燃油的。

(2)烧煤电厂使用燃油点火、助燃。

(3)汽轮机等转动设备使用大量润滑油、液压控制用油。

(4)充油电气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等充有大量绝缘油。

(5)用大量动力、控制电缆,其绝缘物质为可燃物。

(6)生产中、作业中使用氢气,乙炔气等易燃易爆气体。

(7)检修维护工作中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

(8)作业中使用竹木等可燃物搭设脚手架。

(9)机动车辆使用汽油、柴油等。

上述可燃物、易燃物在运输、保管和使用中,如果措施不完善,使用不当或者受到干扰因素,就会起火燃烧甚至爆炸,若消防设施不完善,扑救不及时就会酿成火灾事故。

2.防火、灭火的基本措施

生产中,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也是控制生产过程中不同时具备燃烧的三个条件;发生着火后灭火的基本措施是破坏燃烧条件之一,使之不同时具备燃烧的三个条件而停止燃烧。

(1)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

电力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不同时具备燃烧条件的防火措施是很普遍的。如划定氢区、制氢站、乙炔站、油区等为禁火区,禁止明火;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防止电弧起火;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和使用钢制工具,防止产生火花;禁止吸烟等等,都是控制着火源的措施。又如及时清理输煤皮带及附近的积煤,及时清理电缆排架上和槽盒内的积粉,就是控制清除可燃物的燃烧条件;再如加强高温管道、热体的保温并包装铁皮,对高温热体附件的电缆采取隔热措施,就是控制燃烧所必需温度的措施;还有对油泵室、制氢站、乙炔站采取加强通风措施,就是控制空气混合物中的浓度,使之不具备燃烧的条件;锅炉灭火后停止燃料供给、停止送风、加强吸风,既是控制可燃物的燃烧条件,又是造成缺氧、控制助燃物的燃烧条件。总之,生产过程中对使用可燃、易燃物的设备系统,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三个燃烧条件不同时具备的措施,是防火的基本措施。

(2)灭火的基本措施

电力生产中一旦发生着火燃烧事故时,灭火的基本措施是破坏己同时具备燃烧三个条件之一,使之不同时具备燃烧三条件而停止燃烧;或控制燃烧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如汽机高压油系统漏油着火后,立即停机降低油压,减少清出油量及喷射范围。当火势扩大到主油箱附近时,及时打开事故排油门将油排放到事故油坑,以及变压器、电抗器等充油电气设备着火危及油箱时,打开底部排油门,将油排入事故油坑等等,都是取掉或基本取掉可燃物这个燃烧条件而使火势减弱以至停止燃烧。又如灭火中使用泡沫,二氧化碳、蒸汽、l121等灭火器材灭火,主要是隔绝燃烧区空气或降低空气中含氧量,破坏燃烧的助燃条件,使燃烧停止;再如使用水、水雾灭火,主要是水遇火后汽化将吸收大量热量,1kg水汽化时要吸收约2260.87J的热量,从而使可燃物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破坏燃烧的可燃物温度条件而停止燃烧。但若用水扑灭油类着火时,因水的密度比油的密度大,油类会浮在水面上继续燃烧甚至扩大燃烧范围,因此不采用水扑灭油类火灾。但若用水雾大面积地覆盖油类燃烧区,则能起到隔绝空气,降低燃烧区空气含氧量,同时水雾迅速汽化吸收汽化热,能使火焰温度急剧降低,从而达到减弱以至熄灭燃烧的目的。

(二)电力生产主要火灾类型及其防灭火措施

1.燃油系统

除烧油电厂使用大量燃油外,烧煤电厂锅炉点火要用燃油,低负荷或燃烧不稳定时要投油助燃。因此,饶油、烧煤电厂都各有燃油的卸车、贮存、加压供油、锅炉用油设施及相应的管道设备系统。燃油的闪点和燃点很低,设备系统的泄漏点多,燃油泪出后遇到明火即发由燃烧,特别是锅炉附近的油枪管路漏油,遇到附近高温热体极易着火。同时油区特别是油泵房室内漏出的油,蒸发的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着火甚至爆炸。因此在燃油防火方面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提高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质量,消除各泄漏点的渗漏缺陷,防止燃油漏出造成燃烧的可燃物条件。一旦发生泄漏或作业中造成的油污要及时清理干净,泵房等处地沟内漂浮的油也应及时清理,以防止漏出的油遇明火着火,或漏出的油蒸发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后通明火发生燃烧、爆炸。

(2)对油泵房等室内可能积存蒸发油气的场所,要备有足够容量的通风设施、在有油漏出的情况下,经过通风确保蒸发油气与空气混合物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下。

(3)对燃油油区划定明确的禁火区,设置禁火标志,严禁明火,并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如禁止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区,在油区作业要使用防爆工具等),禁火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如开关、灯具等)要采用防爆电气设备,采取防止静电产生火花的措施,油区内禁止吸烟,禁止将火种带人油区以及在油区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等等。

(4)控制燃油加热温度。在装卸和使用燃油时需要用蒸汽加温,对加热的温度一定要严格控制,一方面油温越高越易蒸发出油气,另一方面燃油温度达到自燃点后没有着火源也会自燃,而各种油质的自燃点又不相同,因此,一般控制加热汽源温度在230℃以下。

(5)输送燃油的管道、阀门、电磁阀、油枪等设备系统泄漏点多,一旦漏油遇到附近热体容易引起着火,着火的油又将引起附近电缆等着火。因此管道法兰、阀门结合面不得用胶皮垫,塑料垫,以防止老化,或附近着火时胶皮垫、塑料垫迅速烧坏大量漏油;此外,对油管道的材质和焊接质量也须定期检查监督,以防止材质或焊接不良,使用年久后发生泄漏,特别是漏出的油雾化蒸发,局部区域油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后遇火源发生爆炸其后果是很严重的。

(6)燃油区、油泵房还应备有专用的泡沫等灭火设施和灭火器材,以备万一着火时,现场人员及时进行扑救。

2.汽轮机油系统

汽轮机的润滑油系统和液压调节系统的高压油管道大部分布置在高温管道、热体附近,一旦油管道特别是高压油管道泄漏,压力油喷到高温管道、热体上即会引起着火,并且火势发展很快,70年代中期国内多次发生汽轮机油系统重大火灾事故。因此,在汽轮机油系统防火方面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在防止油管道泄漏方面,一是禁止使用胶皮(含耐油胶皮)、塑料做法兰、阀门接合面的垫料,要采用厚度小于1.5mm的耐油石棉垫或青壳纸做垫料,以减少接合面缝隙,并且在附近着火时垫料不致迅速熔化失效。二是尽量减少油管道的法兰连接方式,改用焊接以减少泄漏点。三是对小直径压力油管(特别是高压油管)、表管采取防振、防磨措施,加大薄弱部位(与箱体等联接部位)的强度(如局部改用厚壁管),以防止振动疲劳或磨损断裂引起高压油喷出着火。有的大型机组在制造设计中尽可能把高压油管套装在低压油管道内,这种布置对防止高压油管道泄漏喷油着火是很有效的。

此外,对油管道材质和焊接质量也应定期检验、监督,防止使用年久产生缺陷隐患,在运行中断裂漏油。

(2)在压力油管道(含润滑油压力管道)系统,不要使用铸铁、铸铜阀门,以防止爆裂漏油着火。

(3)在油管道泄漏点处和附近高温管道、热体保温层外加装铁皮护罩,防止万一漏出的油直接与热体接触起火。

(4)提高轴瓦、油档以及前箱接合面的检修质量,保持轴瓦、前箱不漏油。发生轴瓦,前箱等处漏油缺陷后要及时消除缺陷,在消除前要加强清理漏出的油,防止流到下部高温管道、热体上或渗入保温材料中引起冒烟着火。

(5)汽轮机油系统特别是高压油系统漏油起火时,若火势较大或者是必须停机才能处理的缺陷,应该果断停机处理,而且应该由司机、班长在现场判断处理,不要层层请示汇报,延误时机扩大火灾。

(6)汽轮机油系统火灾威胁到主油箱时,应打开事故排油门,将油排入地下事故油坑,事故排油门的位置应与主油箱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并且要有两个可以接近的通道。事故排油的速度,要在统一指挥下,根据火势发展并兼顾停机中轴瓦的润滑用油量,恰当地掌握。汽动给水泵小汽轮机油系统的防火措施和汽轮机油系统一样。

3.电缆

发电厂、变电所敷设有大量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这些电缆分布在电缆隧道、架、竖井、控制室夹层,分别联接着各个电气设备并联接到集中控制室。电缆自身故障产生的电弧以及附近发生着火引起电缆的绝缘物和护套着火后具有沿电缆继续延烧的特点。

如果不采取可靠的阻燃防火措施,就会延烧到主遂道、竖井、夹层以至控制室,扩大火灾范围和火灾损失,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国内曾多次发生电缆重大火灾事故,近年来电缆重大火灾事故仍有发生。因此在电缆防火方面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新、扩建工程,要从设计、安装过程抓好电缆防火措施的落实,为投产后完善防火措施打好基础。

(2)采取分区、分段隔离封堵措施,防止电缆延烧扩大火灾范围。由于电缆分布面广,电气设备、电缆自身故障产生的电弧以及电缆附近其他着火都会引起电缆着火,因此除提高电缆头、中间接头工艺质量,坚持定期预防性试验减少电缆自身故障引起着火外,要做到电缆绝对不着火是很难的,因此从总体来说,电缆防火是采取分区分段隔离封堵,万一某处电缆着火后,将火势控制在该区段以内,不使延烧扩大到其他区段。对电缆隧道、电缆沟敷设的电线,可按一定的长度和机组、设备区及分支隧道主隧道出口等处,设置若干阻火墙,将穿越阻火墙的电缆孔洞严密封堵(其缝隙可用耐火堵料封严),阻火墙两例可设适当长度的耐火阻燃挡板,防止火焰绕过阻火墙烧着另一侧电缆,做到分支隧道的电缆着火不波及主隧道,一台机组、设备的电缆着火不波及其他区段。进入控制室夹层的电缆竖井是隔离封堵的重点部位,因为电缆竖井具有抽风的作用,一旦烧到竖井下部,火势会很快发展,烧到夹层,因此在各竖井下部、上部以至中部要采取严密的隔离封堵措施,同时对机、炉厂房等电缆排架进入夹层的电缆也必须严密封堵,确保各处进入夹层的电缆万一着火后,绝对不能延烧进电缆夹层,这是电缆防火最关键环节之一。另一个关键环节是夹层通往控制室的电缆,在穿越楼板、墙壁处的于洞缝隙必须严密封堵,对各控盘盘间的缝隙和预埋电缆穿管内壁与电缆间的缝隙也必须用堵料严密封堵,做到万一夹层内电缆着火时,确保不延烧到控制室,以保证控制室设备完好,这对减少火灾损失,迅速恢复生产是至关重要的。

(3)对高温热力设备附近敷设的电缆(如汽轮机高中压缸附近,点火油枪下部附近的电缆等)、制粉系统防爆门附近的电缆,应采取隔热槽盒等措施,防止高温烘烤或喷出的火焰引起电缆着火。

(4)对电缆排架上,槽盒内的积粉(特别是锅炉房)要定期及时清理,防止积粉自燃引起电缆着火。

(5)有条件的,新建或改进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阻燃电缆,其价格约比普通电缆高15%左右,但要全部使用阻燃电缆才有意义,部分混合使用起不到阻燃作用。

(6)为了及早发现电缆火情,可在控制室装设监测电缆隧道、夹层各部位的感烟、感温监测报警装置,以便及早发现火情,及时进行扑救。

(7)对动力电缆中间接头宜加装阻燃材料制作的槽盒,并在其上方附近装设灭火弹,以防止中间接头故障爆破引起电缆火灾。

对于少部分重要电线,如直流系统至控制电源母线的电缆,直流润滑油泵,直流密封油泵、汽轮机盘车装置等电源电缆,可采用难燃电缆,以便在电缆着火的情况下,还能在一段时间里继续向这些重要设备供电,保证继电保护装置正常动作,保证轴瓦、密封瓦不因缺油烧瓦,尽可能维持盘车等。

1992年能源部在电缆火灾调查中发现防火涂料容易龟裂脱落,有些涂料质量不良,使用中大片脱落,对其阻燃效果也缺乏确切的实践结论。在扑救电缆火灾时,除遵守一般安全注意事项外,扑救人员还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因为电缆着火后会产生大量烟雾,特别是产生有毒气体,戴一般防毒面具不解决问题,因此发电厂、变电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对有关人员培训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扑救火灾不能使用氧气呼吸器。因为使用氧气呼吸器将呼出含氧90%左右的排气,增加火区氧量,故小能使用。

4.充油电气设备

发电厂、变电所都装有相当数量的充油电气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电流、电压互感器,开关等等,这些充油电气设备一旦发生故障时,产生的电弧使箱体内绝缘油的温度、压力升高喷出甚至爆裂喷出,同时电弧引起绝缘油着火,而且火势发展很快,损失很严重,在防止充油电气设备火灾事故方面,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运行中充油电气设备火灾事故主要是电气设备故障引起的,因此防止这类事故主要应从提高电气设备检修维护质量,加强运行中的监督检查,坚持各项定期试验监督等方面防止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这是防止充油电气设备火灾事故的基本方面。

(2)为防止大量充油设备发生火灾后扩大造成严重后果,对大型变压器等大量充油设备应设置喷雾灭火设施,在万一着火时立即喷出水雾,在着火初期将火扑灭。固定式喷雾灭火设施应安装调试良好,并经过试验确保能起到"养兵干日,用兵一时"的作用。对少量充油电气设备万一故障着火时,则靠现场人员使用现场备有的1211、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材,即时进行灭火,专业消防人员、装备到现场后再共同灭火。

(3)当变压器等大量充油设备着火火势较大难以扑灭时,应设法打开下部排油门将油排入事故蓄油坑,但必须防止将油排入电缆沟内。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引入电缆沟的电缆,在穿越电缆沟墙壁处所的孔洞必须严密封堵,盖板必须完整严密无缝。

(4)现场解体检修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防止检修中着火烧损。这类事故教训也是屡见不鲜的。

此外,曾发生过室内少油开关故障喷出的油蒸发气化后与空气混合,以及变压器和多油开关故障中在油箱内局部聚积的油气与空气混合物发生爆炸导致严重损坏的事故案例,爆炸的破坏力很强,能损坏配电室的建筑结构,能爆开油箱,扩大损坏设备甚至造成人身伤害。防范措施上对配电室内可以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对故障中油箱内局部聚积油气空气混合物还没有适当的防范措施。

5.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

发供电企业的班组,在维护检修作业中要使用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稀料等易燃品,如果对这些易燃品运输、保管、使用不当,就会发生火灾事故,这方面的事故教训也是很沉痛的,因此应采取以下主要防范措施:

(1)严格控制领用数量,原则上按当日使用量发放给班组,当日用多少,领多少,做到班组基本上不存放多量的易燃品。班组对存放的少量易燃品要采取防火措施,如使用的油类应盛放在金属密闭的容器内,并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箱柜内,不与其他可燃物混放,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禁止明火等。

(2)易燃品使用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严禁明火,严防焊渣等火星溅入易燃品,严禁作业区内吸烟等等。

(3)易燃品运输时要将瓶盖、桶盖盖严,不得用敞口的桶装运易燃品,以防止万一倾倒流出后遇火源着火。

6.输煤、制粉系统

挥发分较高的原煤、煤粉积存时间较长以后会产生自燃,这种自燃现象发生在煤场、原煤仓、煤粉仓等处,可以用喷水、蒸汽予以灭火。自燃也可能发生在输煤皮带上,螺旋输粉机内及其附近地面的积煤,这些处所积煤、积粉自燃后将会烧坏输煤、输粉设备(如烧毁输送皮带、烧断输煤栈桥)和附近其他设施。地面堆积的积煤、积粉自燃中还会发生人员误踩造成烧伤。此外,制粉系统运行,作业不当还会发生煤尘爆炸,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输煤、制粉系统应采取以下主要防火措施。

(1)输煤皮带停用时,要将皮带上的煤走完以后再停,皮带上不要存煤;对输煤皮带附近地面上散落的煤渣和煤粉要及时清理干净(有条件的可用水冲洗干净),不在输煤皮带附近堆放煤渣煤粉。同时在皮带运行中和停用中(包括长时间停用),每班都要按规定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即时予以消除。

(2)制粉系统运行中,对磨煤机要采取可靠的防止断煤措施,并严格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在规定范围以内。在运行中的制粉系统管道上严禁动火,以防止发生制粉系统爆炸。在制粉系统设备、管道检修、清理作业中,要严格控制煤尘浓度,防止局部空间煤粉混合浓度超标,遇火源发生煤尘爆炸。

7.竹、木脚手架

检修时,运行中消缺时,对高处设施的作业需要搭设脚手架,但竹、木脚手架都是可燃物,特别是热力设备附近空气干燥、温度高,有着火源,搭设的竹、木脚手架极易引燃着火。竹、木脚手架本身烧毁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算大,主要是其着火后迅速发展造成的大火将导致附近的电气、热力设备严重烧坏。因此,在防止竹、木脚手架着火方面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检修、消缺作业时,对电缆夹层附近、电缆排架下方、制粉设备系统附近以及油系统设备附近,应搭设金属脚手架,不要搭设竹、木脚手架,以防止万一着火,殃及其他重要设备。

(2)其他处所搭设的竹、木脚手架,在设备起动、投入运行前必须拆除,并清理现场的可燃、易燃物。

(3)在竹、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其他动火作业时要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具体的防火措施。如是多日工作,每次收工时都应全面检查清除火种、易燃物。对使用竹、木较多,面积较大的脚手架,在中断工作期间(包括夜间),应专设防火值班人员,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便及时发现并扑灭火情。

搭设的竹、木脚手架,在作业完工后,应立即拆除并运出生产现场。对焊接和机动

车辆用油的防火防爆措施,部颁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和部颁消防规程都已有明确规定,本书不再重复。

篇2:煤矿生产中不安全行为产生原因控制措施

煤矿的绝大多数事故是由环境因素和人的行为因素造成的,即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所致。人的不安全行为不仅可直接造成事故,而且会导致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形成事故隐患。

1.煤矿生产中不安全行为的类型及产生原因

1.1不安全行为的类型

安全行为学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有意识的不安全行为和无意识的不安全行为。根据煤矿产生的不安全行为的具体体现,可将其分为三种类型:故意行为、随意行为和无意行为。

故意行为即明知故犯,当事人在进行某种作业时,明知道怎样做才符合规定,但出于某种个人目的却不按规定去做。如在井下高瓦斯区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明知道此种做法是严重违章行为,并有造成瓦斯爆炸的危险,但图省事或其他原因,而有意采取错误行为。

随意行为是按自己的意思行事,当事人不考虑具体条件和对错就自行其是。如忽视警示标志或警示信号;乘坐罐笼或人车时抢上抢下;工作累了随便躺卧,热了摘掉矿帽,脱去防护服等。

无意行为是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过错没有意识到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对错,有的事后可察觉到,有的一直没察觉。如操作机电设备按错按钮;绞车司机听错信号;新工人对煤矿井下不熟悉而产生的某些错误行为等。

1.2不安全行为的产生原因

不安全行为的产生原因较为复杂,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有个体内在因素、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知识和技能因素等;有外在客观因素,如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根据煤矿从业人员在生产中的行为表现,其不安全行为的产生主要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知识与技能缺陷。知识不足容易产生无意行为,技能不熟练容易造成工作上的偏差和操作上的失误。在煤矿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很大比例,他们文化水平较低、接受能力差,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足、技能熟练程度差、生产实践经验缺乏,因而促成不安全行为多发。

(2)生产环境影响。心理学认为,行为是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并随人和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因此生产环境对不安全行为的产生有直接影响。煤矿井下光线昏暗、视野窄,容易造成作业不准确,并易使人感到困倦、精神不振,而造成操作失误;井下作业空间狭小易使操作动作变形;采掘作业场所风机及采掘机械噪声大,严重的噪声影响语言和声音信息交流并易使人多疑易怒,从而产生不安全行为。

(3)思想和情绪因素。思想和情绪是人对客观事物态度的反映,与人的行为有直接关系。有无所谓思想的人,对安全持麻木不仁的态度,视一些安全制度、规定、措施为束缚手脚的条条框框。有麻痹思想的人,明知安全重要但不重视,做事马虎大意。持侥幸思想的人,明知道有危险,却因怕麻烦而不采取安全措施,抱有侥幸过关的态度。情绪急躁的人,求胜心切,往往工作不仔细,易出现有章不循现象。情绪烦躁的人,工作精神不集中,自身与外界环境不能很好协调,极易产生不安全行为。

(4)利益与管理原因。煤矿企业的领导者为了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产生违章生产、违章指挥;工人为了多进尺、多出煤、多收入而忽视安全,产生违章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不好,规章制度不完善,作业规程不完整,监督检查不严,从而助长了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发生。

2.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措施

2.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育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法规教育、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等,此外从控制不安全行为出发,还要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

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法规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规范行为;通过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避免工作差错和操作失误;通过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消除员工头脑中对安全的错误倾向性,克服不安全的个性心理,端正安全态度,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从而避免不安全行为。

2.2加强安全管理

根据煤炭企业的特点,以控制不安全行为为目标的安全管理,宜采取激励与强制相结合的方式。在安全管理学中激励是指利用人的心理因素和行为规律激发人的积极性;强制是用强制手段控制人的意愿和行为。通过激励引导员工的行为向安全方面发展,通过强制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约束。

(1)企业领导以身作则,带头不违章生产、不违章指挥,以“榜样”激励员工不违章作业。

(2)将个人的经济利益与安全挂钩,搞好安全则得奖金,出了事故则遭罚款,通过经济利益激励促使员工关注安全。

(3)开展群众性的安全宣教工作,通过精神心理激励,祈望安全。

(4)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违者必究,强制约束不安全行为。

(5)加强安全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强制监督不安全行为。

2.3科学地选用人员,做到人机匹配

各工作岗位和工种都有其特定的职业要求,要根据职业要求科学地选择和配备人员,使职业适宜性人员从业,做到人机匹配。如果安排不当,易导致不安全行为产生。像普采工作面的采煤工,需要体力强的人员从业,如选用体质弱的人员从业,在其体力不支时易产生不安全行为;绞车司机要选择视力和听力敏捷,精神专注的人员从业,否则易出现操作失误。

2.4改善作业环境

由于煤矿井工生产的特殊性,作业环境受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不同于地面工厂。所以作业环境的改善,主要是使环境达到并保持作业人员能适应的状态。各种作业空间的尺寸和机电设备的安置都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作业地点的照明要保持合理的亮度;噪声大的设备要采用消声设备及相应措施;作业环境要保持整洁。总之,要使作业环境达到作业人员不能因环境而产生不良的心理和生理反应,从而避免不安全

行为的发生。

2.5做好思想和情绪的调解

企业员工因思想情绪的变化而影响正常工作的事件突出表现在:工资和福利待遇问题、工作晋级问题、与领导矛盾问题、家庭和个人生活中发生的问题等。企业的有关领导发现问题要及时调解,防止因此而引起不安全行为。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要公平、合理,并按时发放;员工的晋级要公正,不徇私情;员工与领导者发生矛盾,领导者要高姿态,通过互相交流和谈心等方式加以化解;员工家庭和个人生活中出现问题和困难,有关领导和部门要妥善解决。

对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是一个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要耐心、细致、注重实效并不断创新。控制不安全行为防止事故发生,投入极小容易见效,如工作做到位,可产生长效。收银制度

篇3:烟囱生产中消防安全检查

烟囱生产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大量火花和易燃气体的产生和出现火灾,这个时候安全检查中最为重要的防火安全检查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这是保证烟囱工程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也是保证安全检查工作圆满完成的关键,现阶段正处于秋冬交界之处,气候比较干燥,较容易出现火灾隐患,这就要求加强烟囱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泵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制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检查具体形式:

1、一般检查;

2、定期检查;

3、抽查;

4、使用和开业前检查;

5、专门检查

6、突击检查;

7、季节性检查;

8、专项检查;

9、反复检查;

10、回头查;

11、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