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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条葫芦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规范

2024-07-18 阅读 7547

1、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传动装置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吊钩、链轮、倒卡等有变形时,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5%时,严禁使用。

2、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3、起重链不得打扭,亦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4、刹车片严防沾染油脂。

5、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吨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起重能力在5吨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操作时,人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6、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7、在使用中发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8、链条葫芦每年应进行一次定期试验,试验时应以额定负荷的1.13倍负荷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篇2:链条葫芦机安全规程

1、使用前应全面检查,吊钩、链条等应良好,传动及刹车装置应可靠。吊钩,链轮,倒卡等有变形,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5%时,严禁使用。

2、链条葫芦的刹车片严防沾染油脂。链条葫芦不得超负荷使用,拉链人数不得超过规定。操作时,人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3、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时,应将手拉链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4、链条葫芦在使用中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固定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篇3:链条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链条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的链条葫芦必须是正式厂家的合格产品。

2、对用过的、旧的链条葫芦,使用前应做详细检查,如吊钩、链条等是否完好,起重链根部销子是否合乎要求,传动部分是否灵活,起重链是否错扭,自锁是否有效,各部件是否有裂纹、变形,严重磨损等。

3、使用时如发生卡链,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检修。

4、链条葫芦在任何方向作用时,手拉链的方向应与链轮的方向一致,拉链条时用力要均匀,不得突然猛拉。

5、操作时,葫芦下方不得站人。

6、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中应用根据葫芦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的人数,一般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拉不动时要查明原因,以防物体卡阻或机件失灵发生事故。

7、吊物如需要高处停留一段时间,应将手掰链牢固的拴在起重链上进行保险,并要有安全绳,以防自锁失灵。

8、链条葫芦不得用于高处寄存重物或设备。

9、链条磨损达15%以上严禁继续使用。

10、切勿将润滑油渗入磨擦片内,以防自锁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