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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水上水下作业安全防污措施

2024-07-18 阅读 6686

1、船舶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船上安全员应参加施工现场安全协调工作。

3、船舶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大安全检查。

4、船舶进入港口,作业现场应安排现场值班,发现异常,立即向

领导报告,采取防患措施。

5、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应携带齐全,以备检查。

6、施工期间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悬挂施工标志旗。

7、船舶应做好“两志”记录以备检查。

8、船员上岸,应在指空的地点上落以策安全。

9、施工期间,船舶应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章操作,严禁违

章,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置。

10、船舶要认真收听气象信息并做好记录,如遇热带风暴信息,应根据动向做好防台准备工作,按“防台方案”的规定进入防台抗台工作,并加强与项目部联系,听从指令。

11、凡海面风力五级以上,船舶不得出海作业。

12、船舶参加施工期间在港区停区停泊时,要切实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对水体和大气的污染。如船舶检修时,一切油污应设专门容器收集,不得随意倾倒入海。船员生活污水要适当控制,洗衣采用无磷洗衣粉,以减少对海水的污染。

篇2:都柳江从江航电枢纽工程安全防污染措施

都柳江从江航电枢纽工程安全与防污染措施

一、安全措施计划

制定并实施《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规定》,对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公司、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各类工作检查人员、业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和参观访问者等)的活动及工作现场的设施(包括公司所属、租赁及相关方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并对这些危险源、危害危险因素实施控制。

1.1危险源辨识

1.1.1辨识范围

1.1.1.1主体工程

本合同工程主体工程为都柳江大融杭电枢纽工程,其中包括以下单位工程:

(1)发电厂房工程

(2)-期泄水闸坝工程

(3)左岸重力坝工程

(4)左岸护岸工程

(5)左岸改建公路工程

(6)安全监测工程

(7)1#弃碴场防护工程

(8)厂房、泄水闸金属结构及设备安装

(9)为完成本工程施工的混凝土拌和系统

(10)一期施工导流

1.1.1.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如图(附录3)。

1.1.1.3本工程临时工程及设施

(1)业主提供的临时工程及设施:

A施工供电工程

B测量控制网

(2)项目部为完成合同主体工程所需兴建的临时工程和设施:

A一期子围堰工程

b.施工交通

修建从1#、*1#公路至生活区、施工区以及施工工厂等全部施工道路,并在合同期负责管理、维修和养护。

c.施工用电

从发包人终端杆搭接电源至施工变压器供用电线路和设施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负责合同工期所有作业区、办公生活区的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

d.施工供排水

负责各施工和生活用水点的供水系统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护,包括修建为保证正常供水的引水、储水、水处理和抽排水设施。

e施工供风系统

进行各项永久、临时工程所必须的施工期通风和压气系统的设计、施工、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安装、运行管理、维护。

F施工通信

建立施工现场通信服务设施。

g混凝土生产系统

h施工机械修配厂

i预制混凝土构件厂

j钢筋加工厂木材加工厂

k钢结构加工厂

l工地试验室

m物资材料仓库

n生产管理及办公生活区房屋建筑和设施

(3)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临时设施和场所有:变压器区、氧气库、乙炔气库、木材加工厂、施工交通道路和停车场等。

1.1.1.4本工程特殊作业人员有:汽车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作业人员、高空架设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等。

1.1.1.5本工程粉尘、噪声、振动作业有拌和系统作业,低温作业为冬季施工现场低温作业。

1.1.1.6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有:汽车、厂内机动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振动碾等)、供用电设备设施(变压器及供用电控制装置、电动空压机及控制装置、拌和系统供用电设备及控制装置、机械修配厂供用电设备及控制装置、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等。

1.1.1.7施工现场辅助设施、办公生活区设施和应急抢救设备设施

(1)施工现场辅助设施有:高空作业脚手架、爬梯、安全网、安全带、施工现场信号装置、护栏、盖板等设施。

(2)办公生活区设施有:办公生活区房屋建筑、供用电线路及设施、取暖设备、设施。

(3)应急抢救设施:通风设施、现场值班汽车、洒水车、消防栓、灭火器、水带、消防砂等消防设施。

1.1.2根据本工程施工范围、施工过程和作业划分、设备需用量计划,结合新组建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历史经验,通过预先危险分析的辨识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初步确定本工程项目主要有以下重大危险源:

1.1.2.1高处坠落:主要有左岸改建道路开挖作业、高边坡开挖、供用电线路登高作业防护不当或不及时,临空、临边处及防护设施不全或作业时自我防护不当等。

1.1.2.2物体打击:高空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不全或自我防护不当;爆破作业飞石控制不力等。

1.1.2.3坍塌:主要有高边坡施工,开挖方法不当、边坡防护支撑措施不当或不及时,施工排架、组合模板、爬梯等结构组件搭设不规范,施工道路的修筑、维护加固不当。

1.1.2.4机械伤害:主要有上述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失灵、防护措施不当,操作人员技术素质差、违章作业、自我防护不当等。

1.1.2.5触电:电气设施损坏,线路布设不合理,漏电、保护装置不全或失灵,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等。

1.1.2.6车辆伤害:驾驶员技术素质差、操作不当、违章驾驶;车辆维护保养不当,车辆带病运行等。

1.1.2.7爆炸:爆破作业控制及防护措施设施不到位,爆炸物品管理不到位,违章作业等。

1.1.2.8火灾:主要有物资材料仓库、办公生活区、木材加工厂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不到位、防火规定执行不够等。

1.2风险评价

1.2.1项目部采用定性评价或定量评价的方法,确定危害性事件的发生概率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立危险源风险评价清单进行危险源控制。

1.2.2通过风险评价结果进行风险分级,确定重大风险(不可承受的风险)和一般风险,建立重大危害、危险源因素及控制策划评价清单进行控制。

1.3风险控制策划

1.3.1针对不同级别风险及其控制进行策划:对重大危害、危险源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1.3.2风险控制的途径:识别危害/危险源部位及内容、分析危害/危险因素可能会导致什么事故、确定控制目标和运行过程控制、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培训以及检测管理。

1.3.3风险控制原则:

1.3.3.1消除风险源;

1.3.3.2控制风险源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1.3.3.3降低风险;

1.3.3.4采取防护措施。

1.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实施

项目部确定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程施工特点、进展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通过制定安全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技术措施,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方法)组织实施,消除风险。主要方法有:

1.4.1安全保证部根据实际情况下发开展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工作的通知;

1.4.2各部门、作业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工作的实施;

1.4.3安全保证部收集、汇总、评价确定的重大风险:

1.4.4风险控制策划,包括:

1.4.4.1组织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并实施;

1.4.4.2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4.4.3开展班组安全建设和“三工”活动;

1.4.4.4规范人的安全行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4.4.5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1.4.4.6应急准备与响应;

1.4.5安全保证部负责风险控制策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和信息跟踪。

1.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更新

1.5.1在工程开工时,根据施工条件、作业空间、施工工期、进场人员等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建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重大危害、危险因素及策划控制清单》。

1.5.2当施工条件发生明显变化时,根据法律、法规、施工环境、作业活动变化每年组织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辨进行一次重新确认或更新。

1.6安全保证体系

1.6.1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经理任安委会主任,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副经理、施工经理任安委会副主任,是本工程安全生产主管责任人;安全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施工作业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组成。

1.6.2安全保证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本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和运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1.6.3各施工作业队(班组)行政正职是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班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施工生产的行政副职是本单位(班组)主管责任人对本单位(班组)安全生产负主管领导责任;作业队(班组)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做好本单位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防污染措施

2.1扬尘控制

(1)施工作业产生的粉尘,除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尘劳保用品外,采取防尘措施,防止粉尘飞扬,使粉尘危害降至最小程度。

(2)车辆运输砂石、石渣和垃圾不得超载,对易引起扬尘的细料、散料进行遮盖,防止粉尘飞扬,运输和装卸时防止遗洒。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要时进行硬化处理,配备洒水车对施工道路进行洒水。细颗粒材料要入库或进行遮盖存放。

2.2防止扰民与污染

(1)工程开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施工方案尽可能减少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与施工区域附近的居民和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对受噪音污染的,事前通知,随时通报施工进展,并设立投诉热线电话。

(3)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扰民施工作业,以防止公害的产生为主。

(4)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防止运输的物料进入场区道路和河道,并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5)由于施工活动引起的污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

2.3搞好空气质量的保护

(1)在水泥等装卸运输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并由密封系统从罐车卸载到储存罐,储存罐安装警报器,所有出口配置袋式过滤器。

(2)机械车辆使用过程中,加强维修和保养,防止汽油、柴油、机油的泄露,保证进气、排气系统畅通。

(3)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使用0#柴油和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量。

(4)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防止运输车辆将砂石、混凝土、石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区场地上,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扫。场内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并经常检查、维护及保养。晴天洒水除尘,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

(5)不在施工区内焚烧会产生有毒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因工作需要时,报请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采取防治措施,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实施。

(6)传送带安装防风板,转折点处和漏斗排放区加以密闭以减少粉尘排放。

(7)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敞蓬车,车厢两侧和尾部配备挡板,控制物料的堆高不超过挡板,并用干净的雨布覆盖。

(8)在现场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并冲洗工地的车辆,确保工地的车辆不将泥土、碎屑及粉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及施工场地上,在冲洗设施和公共道路之间设置一段过渡的硬地路面。

2.4加强水质保护

(1)施工场地修建截排水沟、沉砂池,减少泥砂和废渣进入江河。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组织的排水。

(2)施工机械、车辆定时集中清洗,清洗水经集水池沉淀处理达标后再向外排放或回收利用。

(3)施工废水处理

①施工废水排放口位置靠近都柳江江中泓流速较大处,以满足水质保护要求。

②施工废水在排水明沟末端设沉淀池,做到蓄浑排清,并保证水体PH接近中性时排放。

(4)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处理

①混凝土拌和系统不设置排污口,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实行雨污分流,完善废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收集管网,将拌和系统内经常性排放废水收集后统一处理。

②废水处理系统污泥进行脱水处理后用反铲挖运至弃渣场堆存。

(5)机修及汽修系统废水处理

①机修及汽修系统不设排污口;

②实施雨污分流,完善废水收集管道,对含油较高的机修废水选用成套油水分离设备进行油水分离,回收水用于二次冲洗。

③污泥经脱水处理后运至弃渣场处理。

(6)每月对排放的污水监测一次,发现排放污水超标,或排污造成水域功能受到实质性影响,立即采取必要治理措施进行纠正处理。

2.5弃渣和固体废弃物处理

(1)施工弃渣和固体废弃物以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弃渣场。

(2)做好弃渣场的综合治理,按照设计要求采取工程保护措施,避免边坡失稳和弃渣流失。

(3)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垃圾贮存设施,防止垃圾流失,定期将垃圾送至指定垃圾场,按要求进行覆土填埋。

(4)遇有含铅、铬、砷、汞、氰、硫、铜、病原体等有害成份的废渣,经报请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在环保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处理。

(5)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时清除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或掩埋、焚烧处理。

(6)做好弃渣场的治理措施,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完善渣场地表截排水规划措施,设置挡土墙,确保开挖和渣场边坡稳定,防止任意倒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泄洪能力以及影响其他本标施工单位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6加强噪声控制

(1)加强交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车辆噪声污染对敏感区影响。

(2)调整施工时段:晚间控制高噪声机械的设备运行、作业,空压机等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实行轮班制,控制工作时间;并为相应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配发噪声防护用品。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施工噪声。

(4)进入生活营地和其它非施工作业区的车辆,不使用高音和怪音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最好以灯光代替喇叭;广播宣传、音响设备合理安排时间,不影响公众办公、学习和休息。

(5)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2.7废油和废气治理

(1)在施工过程中,谨防燃油和机油等油料泄漏。各种燃料、油料等应保存在合适的安全容器中,以免渗漏外溢,并放置在远离河道的安全地点。

(2)对废机油、汽油、柴油等废油料和废乳化液由项目部物资部门组织及时回收,放置专用油桶内,防止污染土地、水体。

(3)安装和使用环保型锅炉和炉具,使用清洁燃料,防止废气污染。

(4)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要求。

篇3: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防污染措施计划书

第一章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施工工期

1.1计划开工时间

根据广西右江鱼梁航运枢纽思林大桥桥区及田阳大桥桥区航道整治工程等施工施工方案,本合同段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6月25日,具体施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1.2计划完工时间

广西右江鱼梁航运枢纽思林大桥桥区及田阳大桥桥区航道整治工程等施工施工方案,我合同段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内容计划完工时间2015年9月07,具体完工日期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应有局部浮动。

1.3施工工期

广西右江鱼梁航运枢纽思林大桥桥区及田阳大桥桥区航道整治工程等施工施工方案,我合同段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内容施工工期75个日历天,预计2015年9月07日完成水上水下疏浚任务。具体工期安排如下:

思林大桥桥区疏浚:75天?2015.6.25~2015.9.7。

田阳大桥桥区疏浚:75天?2015.6.25~2015.9.7。

第二章施工水域的范围及施工占水域情况

2.1施工水域的范围

根据广西右江鱼梁航运枢纽思林大桥桥区及田阳大桥桥区航道整治工程等施工的有关图纸本标段的施工水域范围为

1、广西田东县思林镇思林大桥桥区详见思林大桥桥区航道总平面布置图

2、广西田阳县田阳大桥桥区详见田阳大桥桥区航道总平面布置图

2.2施工占用水域情况

本工程为水上水下疏浚,不像水上水下结构物施工对水域的占用是长时间。我们对水域的占用为临时性,流动性。但是施工时要临时占用航道1/4幅宽度。前后、左右长度为船舶边缘线加10米。

第三章施工水域通航安全现状描述

3.1航道现状

1、广西田东县思林镇思林大桥桥区:本段河流不顺直,河槽呈“U”型,最宽处约为200m,河床普遍堆积卵砾石,漫流随处可见,两岸阶地平淡开阔,属堆积阶地,属河流侵蚀堆积地貌,平均水深6m左右。水流缓慢,过往船舶稀少,吨位较低,往来没有规律性。本航道按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代表船型为1000t货船及一顶2×1000t级船队。设计航道尺度为3.0×60×480m(水深×宽度×弯曲半径),航道挖槽水深为3.2m。

2、广西田阳县田阳大桥桥区:本段河流不顺直,河槽呈“U”型,最宽处约为200m,江心洲位于桥区河道上游,将右江分流,呈右宽左窄。河床普遍堆积卵石、圆砾,漫流随处可见,两岸阶地平淡开阔,属堆积阶地,属河流侵蚀堆积地貌,平均水深5.6m左右。水流缓慢,过往船舶稀少,吨位较低,往来没有规律性。本航道按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代表船型为1000t货船及一顶2×1000t级船队。设计航道尺度为2.4×60×330m(水深×宽度×弯曲半径),航道挖槽水深为2.6m。

第四章施工影响通航的主要因素

4.1施工期对碍航性分析

本工程水上水下疏浚施工都在白天进行。采用定位桩定位船舶,占用航道宽度小,对航道通航很小影响。另外过往船舶少,吨位小,综合上述本工程施工对航道通行几乎没有影响。

第五章工程废弃物的处理方式

1、禁止把生活垃圾直接抛入水中,应用袋装处理后运到岸上指定地点。

2、注意机械设备的维修及保养,水上施工机械设备不得漏油;维修的废机油不得倾倒到河内,必须指定回收处理。船舶施工时产生的油污水必须通过船舶自身配置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处理后的污油用油桶装运到指定地点。

3挖掘机船开挖河槽装卸到泥驳上,泥驳运至工程设计的抛泥区倾倒。

第六章施工通航安全措施

6.1安全作业区的划定及管理

1、安全作业区的划定

为了确保该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船舶的作业安全和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防止过往船舶误码入施工水域,避免船舶和船舶之间以及船舶和施工设施之间碰撞事故的发生,本工程在一定范围内设置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的划分要综合考虑船舶在施工期间的通航模式、船舶通航所需的通航净宽、施工作业与过往船舶的相互影响、施工所需水域范围等因素综合确定。应尽可能兼顾水上、水下活动和通航安全两方面的要求。本报告结合水上水下数据设计方案、施工工艺、桥址附近的实际地形以及航道的通航需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安全作业区划定如下:以挖掘机船为中心,左右、前后各10米范围内为安全作业区域。

2、安全作业区的管理

设置在通航水域内的安全作业区都会对通航安全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安全作业区占据了一定的通航水域,从而使得附近既定的航路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随着安全作业区内的作业船舶进出安全作业区域与按规定航路航行的船舶发生交叉、会遇,在安全作业区的作业船舶有特殊的安全协助要求时,过往船舶负有谨慎驶过、请让等义务。为此,我单位应加强安全作业区的管理:(1)在施工作业区界限设置安全指示标志、标识,以供过往船舶识别,防止过往船舶误入;(2)建立、健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参与施工作业的船舶、设施及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保障方案,遵守国家安全作业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通航安全评估中提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对策,做好或者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施工与通航及其他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协调和现场维护工作。

6.2施工期相关安全设备设施配备需求

1.警戒标识

⑴白天施工作业期间在挖掘机船上悬挂圆球、棱形、圆球号型各一个;

⑵夜间施工作业期间在挖掘机船上悬挂红、白、红光环照灯各一盏;

⑶白天锚泊期间在挖掘机船上悬挂号型一个,通航的一侧为圆球,不通航的一侧为十字号型;

⑷夜间锚泊期间在挖掘机船上悬环照灯三盏,等边三角形布置,三角形顶端为红光环照灯,底边两端,通航的一侧为白光环照灯,不通航的一侧为红光环照灯。

⑸施工作业期间配备交通艇二艘,作业区四周设置施工作业标志和信号,无线对讲机24小时保持联系,施工的船舶施工作业和进出港区时,都必须悬挂明显的避碰标志旗和避碰标志灯,并在施工作业区外围设有警戒一标志和交通船,禁止一切非施工船舶进入作业区。

⑹除以上外所需的彩旗以及其他用于施工水域的的标示。

6.3施工期间相关部门的协调及通讯方式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及人员组成,成立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专门协调小组,协调组组长项目经理梁书祥(电话),负责全面协调业主、海事、航道等先关部门的关系,保证施工期间航道的畅通。

组员:黄中行(电话)、魏文权(电话)、梁华龙(电话:);负责协助组长进行工作。

施工期间的协调主要以文件形式上报为主,辅以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

6.4特殊时期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6.4.1雷雨大风、台风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1、雷雨大风、台风季节施工,施工船舶须全面检查本船的车、舵、锚、通讯、水密、堵漏、排水、救生等设备,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本项目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报公司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1、针对台风突发性和持续性长的特点,项目部应每天收听天气预报,以及时获取信息,加强气象瞭望,以及时做好停工防御准备。

2、雷雨大风、台风来临前检查施工现场:清理施工现场内一切零星材料,防止洪水冲走;加固施工现场内易倾覆的施工设施,防止大风倾覆。

3、雷雨大风、台风天气一律停止水上作业施工。航行施工的船舶要注意风流压的影响,以防碰撞和搁浅事故;定位施工的船舶须注意定位桩的稳固情况,风浪过大时,及时停工避风,确保施工安全。

4、雷雨大风、台风天气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6.4.2汛期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1、汛期施工应随时关注田东、田阳天气情况,做好汛期防洪的相关预防管理工作。

2、汛期与枯水期交接时段,因航行习惯航道的改变,应及时做好航道更改的变更管理、通知工作。

3、汛期施工应随时关注河中水位的变化。

4、为保证汛期施工的正常开展,我部机配备了小型拖轮以备急需。

6.4.3枯水期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1、枯水期与汛期交接时段,因航行习惯航道的改变,应及时做好航道更改的变更管理、通知工作。

2、在枯水期来临前,积极、认真做好规范安全施工宣传管理工作,为迎接枯水期施工安全做好充分准备。

3、在枯水期施工,在抢进度的同时,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增加安全管理人员及设备的投入,确保枯水施工的安全。

6.5上下游锚泊区的划定

我部水上水下施工的挖泥船舶采用定位桩的形式,不存在抛锚定位的情形,不需要上下游锚泊的区域的划定

第七章防污染措施

成立防止污染小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部门主管组成,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防止污染小组组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对临近河域造成污染。

1、施工船舶

(1)、开工前应对所有的施工船舶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可能泄露污染物的必须先修复后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有无泄露污染物的现象,如有发生应立即采取措施。

(2)、施工中废弃的材料不得随意抛洒,应及时收集,存放于指定地点,定期集中进行处理。

(3)、加强施工船舶自身的防污管理,船舶施工时产生的油污水必须通过船舶自身配置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处理后的污油用油桶装运到指定地点;禁止把施工中的生活垃圾直接抛入水中,应用袋装处理后运到指定地点。

(4)、坚持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保护原则。

(5)、自觉接受海事、航道、环保、业主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应急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一般的环境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釆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发生较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公司及环保行政管理部门。

(3)、及时向海事、海洋、环保部门及业主报告环境污染情况,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章应急预案

8.1船舶碰撞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船舶发生碰撞后,应立即发出警报。

(2)发生碰撞的船舶的船长应及时了解掌握碰撞概况、受损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油污染状况及所需的救助要求。

(3)碰撞船舶双方应及时用有效手段向调度中心和组长报告。

(4)若一船撞入对方船体时,船长应视情况采取慢车顶推等措施减少破洞进水,尽力操纵船舶使破洞处于下风、下流一侧。

(5)若船体破损进水,应组织排水和堵漏;若碰撞引起火灾或油污染,应按火灾应变部署、油污应急计划处理;若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抢救。

(6)如碰撞的船舶受损严重可能沉没,应立即通知拖轮、工程船赶往现场施救,将遇难船舶拖离到安全水域或合适地点进行搁滩,以保持航道的畅通。

(7)受损船舶如沉没,应准确定船位,必要时按规定设标,并及时组织力量打捞清障。

(8)对事故现场水域进行监控、及时疏散附近船舶、维持正常的通航秩序。

(9)碰撞船舶双方应相互交换船名、呼号、船籍港等情况,船员应做好事故和应急记录。

(10)及时发布航行警告。

8.2船舶搁浅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报告船长,船长应通知机舱、发出警报、召集船员,防止用车或用舵企图盲目脱浅或者摆脱礁石。

(2)设法判断搁浅、触礁部位及船舶损害程度。船舶搁浅、触礁后,首要的工作是搞清搁浅、触礁的部位和抽屉损害情况。

(3)立即用有效手段向调度中心和组长报告。

(4)船舶要确定脱浅方案。船长根据情况调查,结合当时当地的天气、江况做出船舶能否起浮、脱浅的判断和设施方案。

(5)必要时,申请外援脱浅。

(6)在等候自力脱浅时机或外援脱浅期间,应根据天气、江况及等候时间长短,适当采取固定船位的措施。

(7)调度中心得到船舶搁浅报告后,巡逻艇应立即赶赴现场施救。

(8)现场指挥应了解失事船舶搁浅水域、配载情况、搁浅程度,是否需要外援等

(9)及时将现场情况向调度中心和组长报告。

(10)船舶有倾覆危险时,紧急疏散有关人员。

(11)组织救助力量现场施救。

8.3船舶失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失控船舶应及时向调度中心和组长报告船舶概况、装载情况及失控原因、失控状态等。

(2)听从主管机关的调度,应尽量避免失控船舶撞击他船、长时间漂移,以保持航道的畅通。

(3)迅速联系港作船舶或附近水域拖轮,将失控船舶拖离航道,安排到安全水域锚泊。

8.4人员落水应急处置预案

(1)施工单位、船舶、设施按“应急部署表”积极自救,释放救生艇救人和准备必要器材。

(2)备交通艇两艘作为日常交通、警戒、救助使用。

(3)得到信息后迅速赶赴出事现场,组织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搜救,要求释放救生艇(筏),积极救人,必要时调集其它船舶增加救援力量。

(4)考虑到风向,扩大搜救范围;发现落水者从下风流方向缓速接近落水者并救助上船。

(5)组织交通接送,对落水人员现场施救,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附近陆上人员备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8.5船舶有沉没危险时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掌握船舶自救情况和船方明确的救助请求。

(2)要求船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如施工船类型、特性等。

(3)督促、帮助遇难船舶堵漏、排水,及时疏送有关人员。

(4)纽织拖轮施救,强制性拖离施工作业水域,尽量靠航道边缘或安全区域搁滩。

(5)及时准备定位,调集打捞船舶到现场打捞。

(6)备妥足够的拖缆,组织大马力拖轮拖救。

(7)如沉没无法避免,要尽量抛锚,按“应急部署表”弃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8)沉没后,尽量准确定位,必要时设标和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发布航行警告。

(9)充分考虑水流以及当时的风向风力情况,采取最佳救助或善后措施。

8.6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要求船方按“应急部署表”的要求进行自救。首先抢救遇险人员,向上风转移,或向上风疏散。

(2)向当事船舶了解失火原因、火势、失火部位、人员情况及救助请求。

(3)按救助方案通知有关消防救助力量赶往现场施救。

(4)向安全地点或上风疏散对周围有危险的船舶。

(5)组织现场维护、指挥,实施交通管制,布置交通艇对现场水域进行封航警戒。

(6)指挥船舶使其着火部位位于下风,要综合考虑下移上漂的影。

(7)做好封舱,利用速闭装置关闭应关闭的阀门和天窗,同时利用船上的消防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材灭火,船方要迅速起动消防泵,同时协助消防部门调集消防艇。

(8)迅速调集有关灭火材料和器材。

(9)施救船舶必须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爆设备,保障自身安全,尽量从上风靠近。

8.7防抗雷雨大风应急措施

(1)施工船应严格执行关于防抗雷雨大风操作的相关规定。

(2)施工船必须处于适航状态,保持良好的稳性。

(3)施工船必须制定防抗雷雨大风应变部署,并按照船员岗位职责及具体安全操作要求定期进行应变演习。

(4)施工船应随时收听雷雨大风气象警报。当观察到雷雨大风气象征兆时,应连续多次鸣放“两短两长”声号,或利用其它有效手段转告其它船舶。

(5)施工船遭遇雷雨大风袭击后,应将时间、地点、风力、避风措施以及有否造成损失等情况向本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

(6)船长应当对船舶防抗雷雨大风工作全面负责,统一组织全船船员学习、掌握防抗雷雨大风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指挥紧急避险。

(7)施工船船员应掌握防抗雷雨大风基本知识。

(8)施工船驾驶员应加强戒备,经常注意观察天气,充分利用湿度表、温度表、气压表或其它有效手段识别的判断雷雨大风征兆。

(9)施工船驾驶员应当熟悉当地锚泊点。

(10)施工船驾驶员在观察到雷雨大风征兆或收到危险天气预(警)报,或遇6级风力以上雷雨大风时,应立即报告船长。船长应全权负责指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8船舶防台、抗台应急处置措施

(1)制定防台方案,包括防台组织机构,防台组织岗位职责,防台工作程序,防台通讯网络,防台值班制度等。

(2)施工期间,挖泥船应做好防风安全工作,每天接收天气预报,掌握江上气象动态,警惕热带气旋预兆及“热带低压”的突然袭击,必要时应提前到港内或避风锚地避风。本工程的防台锚地就近码头选用。

(3)挖泥船应加强值班,收到热带气旋警报时,船长应组织全体船员全力以赴,按《船舶防台技术操作规则》的要求,在调度室的统一部署下做好防台工作。

(4)在需要使用锚地避风防台时,提前编制使用防台锚地计划,选定避风锚地。

(5)为确保船舶安全,台风季节前,应组织人员检查船机设备、航行设备、航行仪表、系泊设备、通讯、救生、防火、水密装置、堵漏应急和排水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组织全体船员学习防台知识,在思想上、组织上认真做好防台准备。

(6)在台风来临之前将应急防风锚作试放试收试验,检验锚机,保证随时可用,并将艉缆准备好;检查逃生通道,保证畅通;关闭加班出人口和通行舱口,盖好舷窗和铁盖,检查消防、救生器材齐全有效;备妥抛绳器、撇缆;绑扎牢固甲板、机舱内的活动部件;备齐应急潜水泵及其他防风物资、气割设备、工具盒电焊设备及属具;甲板上往来行走出,装好扶手索。

(7)在台风受袭前8小时,开始进入防风执行阶段。在风力小于等于6至7级时利用钢桩抗风,当风浪较大时利用防风锚抗风。在台风严重威胁时,撤离到安全避风锚地抛锚。

(8)船舶进入避风时要听从指挥,按规定地点抛锚。

(9)各船舶单位随时掌握船舶在避风锚地的情况,及时处理船舶在防台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

8.9防洪应急处置措施

(1)制定防洪方案,包括防洪组织机构,防洪组织岗位职责,防洪工作程序,防洪通讯网络,防洪值班制度等。

(2)施工期间,各施工设备应做好防洪安全工作,每天接收天气预报,掌握气象动态,警惕暴雨导致的洪水的突然袭击,加强施工船舶设备保养和维修,施工船必须处于适航状态,保持良好的稳性,确保汛期来临时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特殊时期能发挥应急作用。

(3)施工船应严格执行关于防洪操作的相关规定。

(4)施工船必须制定防洪应变部署,并按照船员岗位职责及具体安全操作要求定期进行应变演习。

(5)船长应当对船舶防洪工作全面负责,统一组织全船船员学习、掌握防洪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指挥紧急避洪避险。

(6)施工船船员应掌握防洪基本知识。

(7)提前编制使用避洪避险计划,施工船驾驶员应当熟悉当地锚泊点,选定避洪避险锚地。本工程的避洪锚地就近的码头选用。

(8)洪水来临前,施工船舶听从海事部门指挥按规定到指定地点抛锚避洪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