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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5859

1.?总则

1.1坚决执行国家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以防为住,以治为辅,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

1.2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及车间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努力实施安全生产;

1.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得畅胸露怀,女职工必须将长发收进帽内;

1.4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5增加新设备和新工艺要经过安全验收,同时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1.6任何人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

1.7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班中严禁打闹、串岗、打盹、睡觉;

1.8班前和班中严禁喝酒,喝酒严禁上岗;

1.9设备检查或临时处理故障时,必须先切段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指示牌,必要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1.10指挥天车时手势要准确、清楚,吊具要牢固,捆绑或沟挂合适,天车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业;

1.11氧气、乙炔瓶要存放好在适合位置,不得进热钢和在不安全地方使用;

1.12工作中质量中精力,监守岗位,不准擅自抱工作给他人,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跨越运转的设备;

1.13在煤气区作业时,至少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14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配备,摆放、保持完好,岗位人员要会使用;

1.15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逐级上报,并按“三不放过”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事故处理;

1.16严格执行公司及厂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2.1电焊、气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应具备应知应会标准,体检正常;

2.2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3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若临时场地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操作时,必须办理动火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4工作前一切防护用品应穿戴齐全,戴防护眼镜或面罩,而焊接时,应扣紧衣服、扎紧袖口、戴防火帽;

2.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桐管带有可燃性气体和液体的物品进行操作时,应首先解除压力,除掉可燃性气体液体后,再进行工作;

2.6加热炉内维修时,必须打开气孔,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照明电压取12伏;

2.7高空焊接时,必遵守下列规定:

1、可将氧气、乙炔瓶放置在高空物品上面

2、下面易燃易爆物要事先清理干净或妥善掩盖

3、上下及近旁的电线或设备,要有防护措施。

1、?有人监护

2.8在水泥地面焊接时应在焊接处下面铺铁板或砖石,以防崩伤眼睛;

2.9电焊机接地线及工作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以防着火;

3.加热炉安全操作规程.

3.1进料

3.1.1进料前首先检查吊具是否完好,道路是否畅通;

3.1.2挂吊时吊具必须挂在距坯料端部100mm以内,不准歪拉斜吊;

3.1.3往上料辊道放钢时,要轻拿轻放,一面砸坏设备;

3.1.4人员不准站在所吊重物下放。

3.2装钢

3.2.1装钢前首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限位及开关是否工作可靠;

3.2.2推钢机运行时,禁止人员站在钢坯及推头上;

3.2.3注意钢坯要装在炉子正中,并且注意钢在内运行情况,禁止挂炉墙;

3.2.4较弯的钢坯要摆好,以防崩钢;

3.3烧火

3.3.1要按规定的温度烧火,禁止过烧和粘钢;

3.3.2调火时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有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

3.3.3保持各管路畅通,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3.3.4如遇突然停电或停水,应立即上报并采取降温措施。

3.4出料

3.4.1要听信号出钢,不得出钢太多造成出炉管到顶死;

3.4.2密切注意钢坯在炉内的运行情况,防止撞炉墙和粘钢及拱钢。

4.轧机安全操作规程

4.1各部位的安全措施(包括安全,安全网、护罩、踏板)归位后才能过钢;

4.2开车响铃后,所有人员要离开轧机,并互相提示,以保安全;

4.3应根据信号过钢,发现有人调整导位或导板松动,应立即发信号停止过钢;

4.4要根据信号分轨,不得盲目操作,一面伤人;

4.5各岗位互相联系时,手势要清楚,手势清或不明朗原因禁止过钢;

4.6轧机运行中调整导位时,不得戴手套,打大锤时,禁止戴手套;

4.7操作人员在观察红钢或钢木印时,要避开钢头,以免红钢窜出;

4.8各岗位人员要随时保持警惕,红钢窜出时要向钢侧面跑;

4.9换辊时,所用吊具要完好,要一人指挥天车,并且手势明确,语言清晰;

4.10班后要注意休息,班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5.精整安全操作规程

5.1正常过钢时,上冷床辊道及校直极两端禁止站人;

5.2冷床操作工要随时注意钢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甚至停止过钢;

5.3备尺剪的进出口导管要调整到位并固定牢固以免松动造成跑钢事故;

5.4定尺剪操作工要注意剪切时钢头飞出伤人;

5.5处理冷床乱钢时禁止过钢;

5.6运转中的辊道禁止脚踏;

5.7更换三角板时要停机,禁止运行中更换;

5.8打包机工的气管要捆扎牢固,以免崩出伤人;

5.9成品堆垛重量要按规定,要堆放整齐,以免伤人;

5.10吊钢时要和天车工配合好,起吊时人员要离开。

6.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6.1通钢

6.1.1天车工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6.1.2开车前检查机械、电器部分和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严禁天车带病通行,司机不得拆卸天车上的零部件,发现威胁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处理;

6.1.3必须听从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6.1.4天车必须得到准确的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时应先响铃5秒钟以上,等有关人员离开危险区,确认安全时方可启动;

6.1.5遇有多人指挥或不安全指挥时,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6.1.6操作控制手柄时,应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到“零”档位;

6.1.7吊车起吊时速度要缓慢,操作必须要作到稳、挂、快,主挂钩晃动大时,不得进行吊运作业和挂钩作业,主付钩在接近终端时必须停车;

6.1.8当接近卷扬器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与邻近车相遇时要发出信号,速度要缓慢,并要注意观察,不准用侧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善通开关;

6.1.9天车司机应在规定的安全过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6.1.10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6.1.1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动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跨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6.1.12天车运行时必须前后关照相临两车应拉开一定距离,切忌相撞;

6.1.13司机离开车时必须切断电源;

6.1.14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6.1.15行车时,严禁有人上下,有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与天车司机取得联系,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如多人上下车或运送检修备件上下车时必须切断电源,行车时不准检修或调整机件;

6.1.16单钩作业时另一钩应停在安全位置上;

6.1.17吊物行走要离障碍物0.5米以上,钓钩下落到卷筒只有三圈钢丝绳时即不应在下降;

6.1.18运行时,发现设备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处理,不得在运行中进行修护的检修。检修车停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必须切断电源挂上“禁止通行”标志,检修后必须经检修人员允许方向可送电运行;

6.1.19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只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6.1.20天车上不准有动物,备件不准放在天车上,以免坠落伤人;

6.1.2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钓钩,小车停在天车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6.1.22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沾”

1、过额定负荷不吊

2、无人指挥、违章指挥、指挥信号不名、烟气大、照明不足、视线不明不吊

3、索具不合格,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索具未入挂钩内或钩尖吊运物品和附件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2、?歪拉斜拽或吊物重心过偏不吊

3、?工件上站人,工件起吊有可能伤人或工件上滩放有活动物不吊

4、?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5、?带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6、?埋在底下的物件重量不明不吊

7、?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7.生产准备安全操作规程

7、1机架组装安全操作规程

7、1、1使用工具前要认真检查,不允许大小锤、扳手上有油污、松动现象。

7、1、2轧辊要上架并摆稳,不得乱入,以免滚动伤人。

7、1、3在吊放轧辊、机架时,不得开动机器人。要手动导向将机架入到机器人上。

7、1、4开动机器人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控制台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7、1、5倾翻机架,必须确认摘掉钢丝绳并固定好后方可进行,且人员不得靠近。

7、1、6清洗机架时,喷枪要拿牢。不许对人。

7、1、7不得直接用锤击打轴承等硬质钢件。

7、2导卫组装安全操作规程?

7、2、1工作前要仔细检查台钳、吊具、扳手等工具、确保所用工具安全可靠。

7、2、2使用大锤及手锤时,锤头不得松动,手柄不能有油,并注意周围人员,以防锤头脱落或锤子脱手伤人伤己。

7、2、3辊式导卫及导辊等备件放置要平稳整齐高度适中防止发生导辊或滚动伤人;

7、2、4用砂轮、锯或锥加工工件时,工件要夹牢;

7、2、5启动带有按钮开关的设备,要用手按合,不得用铁棒和尖锐的工具撞击,以防损坏设备和触电;

7、2、6吊运工件时,要确认其它人员安全,不准歪拉斜吊。

8.液压、润滑站安全操作规程;

8、1站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存放易燃品(介质除外)以免发生火灾,站内须要焊接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

8、2焊接液压,润滑管路及元件时,必须将油脂清理干净方可焊接;

8、3检修液压,润滑系统的压力容器时,应关闭所修元件最近阀门或停泵卸压,确认压力为零后,方可拆卸,严禁带压作业

8、4检修液压,润滑系统的压力容器时。应按压力容器的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8、5检修和维护高空管路和元件时,应按高空作业安全规程作业;

8、6站内停机检修时,应停电确认,并执行挂牌制;

8、7液压站内地面应无摩油,检修时注意防滑措施;

8、8在清洗油箱内部时照明必须用低于36伏安全电压,工作中注意防毒,必要时配戴防毒面具。

9.变压站安全操作规程

9、1空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的规定操作,使用和维护空压机,电器人员在空压站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器作业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空压站和靠近空压机;

9、2有可能灌入易燃易爆气体时,机组不能运行;

9、3机组运行时,阀罩门关闭,只有在检修时可短时间打开,开门时应戴好护耳罩;

9、4经常检查以下几项,严禁空压机带病作业

A.装置牢固可靠,

B.软管或管道状态良好

C.无泄露

D.紧固件不移动

E.电器元件完好安全

F.安全阀和其他卸压装置无污垢

G.排气阀和安全管阀完好无损

9、5?设备维护的必须由空压站操作人员停机,由电工切断配电箱上的开关,挂上“禁止合闸”牌;

9、6拆卸和更换带压部件箱,有效的机器和压力源隔离,并使系统卸压;

9、7维护检查时严禁敲打管路和带压部件;

9、8不能使用易燃溶料或四氧化碳清洗零件,不使用有腐蚀性的溶剂;

9、9不能在油系统附近焊接或进行出发热作业压力容器不得进行焊接或修理;怀疑内部部件过热过时应停机,但在充分冷却的不能打开检查盖,当空气进入油蒸汽自燃,不能使用消火光源检查机器压力容器内部。

1.?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0、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主电室;

10、2主电室内严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绩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作好安全保护;

10、3设备发生故障跳闸,应在故障彻底排除后,方可送电试车;

10、4?设备检修停电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挂牌制度,在传动柜刀闸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安全标志牌。交班作好记录及安排;

10、5设备合闸送电时,必须得到准确信号,并作好安全确认;

10、6禁止在传动柜、高压柜、低压柜运行情况下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10、7严禁带电打开配电柜前后门,在确认停电并合上接地刀闸后,才能打开后门进行维护或检查;

10、8变频器切断电源后,传动柜直流母线在5分钟内还存在危险电压。因此,维修工作必须在危险电压消失后再进行;

10、9高压柜,低压柜严禁带负荷抽出、推入抽屉;

10、10高压系统操作必须先在模拟板上模拟操作后方可进行;

10、11小车式开关柜合闸前必须确认接地线已拆开,小车已在合闸位置。

8、?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1、1操作者必须熟悉钻床的一切性能结构,传动系统,严禁超性能使用,特殊情况经过管理对代表批准可采用保证措施进行加工;

11、2开小车前,应按润滑规定加油,检查油标、油型是否正确,油路是否畅通;保持润滑系统清洁。润滑良好,检查各开关;手柄是否在规定位置,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11、3工作前必须先低速空运转3-5分钟,检查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灵敏,确认润滑系统畅通,方可开始工作;

11、4工作必须牢固地装夹在工作台或钳上,钻通时必须在底面垫上木版,机动进给钻通孔时,在接钻通时应改为手动进给;

11、5装钻头时,要将锥柄锥孔擦拭干净,拆卸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随意敲打;

11、6加工零件时,各部位均需锁紧,钻头未停止进钻或退出工件时不准停机;

11、7操作者离开机床、变速、调整、更换工作及钻头、清扫机床时、均应停机;

11、8机床发生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

11、9下班时将各手柄放在非工作位置,切断电源,将机床清扫干净,保持清洁,手柄放在非工作位置,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12.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2、1操作者必须熟悉车床的一般性能结构,传动系统,严禁超性能使用,特殊情况,经过管理者代表批准可采用保证措施进行加工;

12、2设备操作前,应对设备进行点检,检查电器控制是否正常各有关手柄是否在规定位置,润滑油路是否畅通,油质是否完好,按规定要求加注润滑油料;

9、?3开车前检查个部位控制开关是否灵敏,地线是否可靠,护罩是否装妥,手柄位置是否正常,检查后方可开车,开车时应先低速空运转3-5分钟。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

12、4量具、刀具、工件不允许放在导轨上;

12.5变速换档、挂换齿轮,必须停东,严禁带速变速换档;

12.6自动走刀时,不允许离开工作位置闲谈、聊天、看杂志,如遇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12.7不允许在开车运转中用手摸铁唇,可用铁唇勾排除。换刀必须停车;

12.8刀具未退离工件前,不准停止工件转动,工件未完成停止转动前,不得进行变速;

12.9机床若发生不正常现象或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或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12.10工作完毕后应将各部位手柄置于非工作位,清扫机床并切断电源;

12.11经常保持机床整洁和完好,防止锈蚀;

12.12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13.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3.1操作者必须熟悉刨床的一般性能结构,传动系统,严禁超性能使用,特殊情况经过管理者代表批准可采用保证措施进行加工;

13.2开车前,按照设备点检要检查机床,按润滑规定加油,保证油质,油量和各部位润滑良好;

13.3开车前检查各开关、手柄是否在规定位置,各部分运转及滑动盖有无障碍物,按钮开关;限位装置是否完整、灵敏,并用手板车检查有无不正常情况;

13.4装卡工装必须牢固,用虎钳卡活时钳口及垫铁必须擦净,虎钳必须紧固在工作台中心位置;

13.5工作前先启动电动机组,一分钟后开动机床空载运行,检查换向档换是否牢固可靠其它部位运转和润滑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13.6在工作负荷下,要检查活塞杆上有无漏油现象如出现漏油,应拧紧工作液压缸盖上的法兰螺钉和辅助液压缸盖螺钉;

13.7加工过程中要保证有足够的冷却液;

13.8严禁中途停车或变换行程速度;

13.9工作仓运行时不准清楚台面上的刨屑和其它物品,防止落入机身内损坏机床齿轮及其零部件;

13.10机床发生鼓掌或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或通知维修人员检修;

13.11工作完毕后,把工作台移到中间位置,切断总电源清扫机床,保持整洁完好,下班时应认真作好交接班工作;

14.氧气、乙炔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4.1使用时,氧气、乙炔瓶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

14.2气瓶应远距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非飞测物和可燃易爆物,通常在10米以上;

14.3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留余气(压力0.1-0.3Mpa),保持正压,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

14.4气瓶不得与其它可燃物混放运输,且瓶帽,胶圈要齐全;

14.5吊运气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格电磁吊吊运;

14.6气瓶不得遭受曝晒、剧烈振动或撞击;

14.7气瓶使用前,要做外部检查,保证压力表、减压阀,回火防止器等齐全,如过漏气,应及时维修;

14.8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以防止瓷瓶带电;

14.9乙炔瓶使用时不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酸酮流出引起爆炸;

14.10禁止使用氧气吹扫管直或试压,试漏;

14.11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30-40℃;

14.12禁止将氧气带、乙炔带围在身上。

篇2:轧钢厂行车维修运行安全规定

为保证行车运行及检修安全,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

行车工段、参与使用行车的部门、行车维修

二、规定:

1、行车运行要求

1.1、严禁违反行车“十不吊”内容,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处理飞钢时除外)

1.2、七线、八线严禁从中间行车导轨上穿越其他行车;

1.3、夜间不动车的情况下要打开操作室照明,电磁吊要落地;

1.4、严禁挂钢丝绳穿越轧机或高处设备,保证在1米以外;

1.5、如果行车停车检修,操作人员告知临车人员,确保不撞车;

1.6、上下行车提前告知操作人员,避免突然操作造成坠落事故,行车在启动、周边有作业人员、穿越厂房进出门时要打铃警示;

1.7、行车人员不允许私自将各安全连锁短接,特殊情况要告知班长,班长交接给下一班;

1.8、行车人员有权杜绝违规吊运;如:无防脱设施、不具备吊运条件的设备、钢丝绳强度不够、指挥手势不明确;

1.9、吊运完毕下行车时,要关闭行车总电源。

2、行车使用部门

2.1、使用时必须保证吊运设备、吊具符合安全要求,并恢复防脱设施;未保证安全事项的责任由使用人员承担;

2.2、行车指挥手势要明确,不能乱用不明确手势,尤其在行车人员视线以外的吊运,不能戴手套指挥行车,更不能多人指挥行车;

2.3、非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指挥行车运行,呼叫行车时不能用石子等杂物投掷操作室。

3、行车维修

3.1、除特殊情况外不能随意穿越行车;

3.2、行车维修完毕后,不得在行车上随意逗留、休息、抽烟;厂部特殊要求除外;

3.3、不能随意短接行车进口门、中间跨门及卷扬机限位;

3.4、上下行车维修、巡检,要告知操作人员,不得私自上下车。

三、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按照轧钢厂安全考核制度进行处罚。

轧钢厂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

篇3:轧钢厂安全研修会副会长岗位职责

1、在会长领导下处理作业长研修会的日常工作,在会长不在的情况下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2、负责研修会研修活动及相关会议的通知下发、组织及服务工作。

3、负责作业长研修会工作总结的编写,负责研修会工作会议纪要记录和发布。

4、负责作业长研修会重大信息的对外发布。

5、负责贯彻落实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