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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监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3958

⒈瓦斯遥测仪、断电仪为矿用精密仪器,其安装,维护与调试维修必须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懂得仪器的工作原理,结构及日常管理维护,有一定的无线电修理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此项工作。

⒉仪器在搬运和拆卸时要小心谨慎,不要摔碰,防止剧烈震动冲击,以及对机内一些连线的拉扯,避免损坏脆弱元件和造成开焊,特别是主机和探头搬运时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

⒊遥测仪与断电仪为矿用防爆型设备,其安装、运行与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⒋仪器的安装位置一般原则是主机放在离电话较近的新鲜风流中,探头挂在需要监测瓦斯的掘进头和工作面的回风流中,(具体安装位置按照安装施工单要求),探头和电缆应放在安全地点,防止放炮崩坏。

⒌仪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及安装和拆卸时间由总工程师决定,维护人员执行。

⒍局扇电门应使用磁力开关,并使用风电闭锁装置,工作面的电源的截电门负荷侧应加磁力开关,以便控制断电仪的电子开关,控制磁力启动器的控制线圈,当瓦斯浓度超限时,电子开关动作磁力开关而切断电源。

⒎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⒏仪器做到定期维护,确保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⑴要经常清洗仪器上的煤尘,特别是探头吸收剂盒上的煤尘,防止煤尘堵死气孔,影响瓦斯进入探头气室内。

⑵要定期清洗和更换探头里的粉末冶金砂,隔爆网和炮沫塑料防尘垫,清扫气室中的污物,清洗可用酒精或汽油,清洗好的零件阴干后可留着再用。

⑶仪器经过半年运行后,可将井下部分拿到地面上进行全面的清扫,擦拭,烘干,维修后经重新试运行后再下井。

⒐仪器要定期调试,保证精度。

⑴仪器初装5天内,应每天查稳流、精度报警、断电值等。

⑵仪器正常工作后,要定期(每周一次)检查调整主机稳流源输出和调整差放零点,主机零点,检查和调整接收机和主机的跟踪报警点,检查和调整主机断电点,指示精度,使仪器能长期正常工作。

⒑催化元件更换。使用中载体催化元件的活性下降,当精度电位器调到头而主机指示仍低于实际的瓦斯含量而又无别的故障时,可更换新的催化元件,更换时要停电,把探头拿到地面进行调试。

⒒仪器的修理:

⑴备齐检修仪器的常用工具,所需要的仪器和工具有万用表、示波仪、真空管、毫伏表、数字频率计及电烙铁等小型工具。

⑵仪器出现故障不要盲目乱调、乱拆、乱卸,应在熟悉仪器的电路原理,线路结构的基础上仔细分析判断,逐渐缩小范围,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检查和修理,检查时要特别留心各插座是否接触不良,各连线是否有断线、虚焊、衰老和损坏。

⑶仪器的检查和修理等都必须按厂家提供的原理图和说明书进行。

⒓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而又不能及时修复时,必须通知通风瓦斯员矿上值班人员。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⒔建立健全各项记录,除矿上值班记录外,还要建立调试和维修记录,每次维修和调试都要进行登记。

篇2:监测电工安全生产责任(新)

1.监测电工每班对井下各地点的设备进行巡检,杜绝电器设备失爆,井下设备的完好率要做到100%,接地保护齐全。对矿井的安全监测、人员跟踪监测、工业电视监测负责。

2.巡检电工及时处理当班出现的问题,“两闭锁”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各类传感器数据准确。巡检电工对于当班出现的问题,确实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向值班队长汇报说明原因,存在的问题,以便另行安排人员处理。

3.井下新增风机,钻孔挪位接电时,严禁带电移动设备和带电接电,当班电工对其工作质量承担安全责任。

4.监测电工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各类设备及时升井检修,设备备用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需要补充设备配件时,主管队长及时将计划上报生产部、供销公司。

5.地面检修工业摄像头等高空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保险绳、带都要详细检查,并按《使用说明书》严格执行,防止高空掉落伤人。

6.监测电工独立作业时,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入井,在回风巷道作业,瓦斯浓度达到1%时,停止作业。待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7.监测电工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篇3: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监控员管理制度

1.监测电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监测电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牌板没有按规定填写的罚款100元,填写有误的罚款50元。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没有对运行情况及故障情况详细记录的罚款100元;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没有按期对井下各点的监测传感器进行断电试验的罚款100元;

(3)瓦斯超限要有详细的超限及事故追查记录,无超限记录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对超限没有进行追查处理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当班监控员如发现当天数据库资料丢失或者无法打开时要做好记录并汇报监控中心主任,没有记录或没有进行汇报的对当班监控员罚款100元。

5.接班后,首先应和通风科、调度员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次日早班将前一天的监测日报、超限日报、重点区日报,报表送通风副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缺少签字及没有按期签字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8.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清扫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清洁。以上每少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9.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0.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严禁将监测电缆缠绕在动力电缆之上如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12.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13.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14.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进行跟踪性精度确认。

15.按规定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按规定每10天对非重点区、每3天对重点区瓦斯传感器进行调试校正,没有按照时间规定进行调校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16.调校程序

(1)、空气样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

(2)、通入空气样对传感器调校零点,通入空气样时间不得小于90S,零点校正结束后要打电话通知机房即将进行标气调校要求机房座机员对将最高浓度值记录并与监测工进行跟踪对照井上下浓度值是否一致,监测工没有认真进行调校及空气样通入时间不足90S的对监测工罚款100元。

(3)、通入标气样对传感器调校,通入标气样时间不得小于90S,进行效验前必须通知监控员要对某个点的传感器进行调校,通入过程中监测电工手拿秒表仔细观察声、光报警及断电器动作的相应时间,校正结束后要打电话通知机房做好记录并与监测电工进行跟踪对照井上下浓度值是否一致,监测电工没有认真进行调校及标准气样通入时间不足90S的地面主机曲线图无空气样效验曲线的对监测电工及监控员分别罚款100元。

17.传感器的基本误差范围控制在±0.05,如发现误差较大监测电工要查明原因,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

18.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并建立相关台帐帐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