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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2669

1.轨道运输

轨道运输是地下开采矿山主要的运输方式,在露天矿场的运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轨道运输的主要设备有轨道、矿车、牵引设备和辅助机械设备等。矿车按用途分为:运货矿车、人车和专用矿车(如炸药车、水车)。运输的矿车主要有固定车箱式、翻斗式、侧卸式、平板车和底卸式等。牵引设备,在斜巷(斜坡)主要是用绞车(卷扬机)通过钢丝绳牵引(提升)车辆,在平巷和坡度很小的坡道主要是机车。辅助机械设备主要有翻车机、推车机、爬车机、阻车器等。

2.机车运输

机车运输是用机车牵引着一列矿车在轨道上运行。它是水平巷道长距离运输的主要方式,在露天矿场用得也很多。矿用机车按使用动力不同,分为电机车和内燃机车两种。绝大多数矿山使用的是电机车,矿山井下使用的内燃机车,排放的废气必须经过净化处理,符合排放标准。(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电机车能否安全运行,它的制动性能好坏将起着重要的作用。电机车的制动分机械制动和电气制动两种。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应使用机械制动闸制动;在紧急情况下,机械和电气制动要同时使用,以保证能安全地制动。制动装置要有足够的制动力,以保证列车在运行时制动距离能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即运送人员时不超过20m,运送物料时不超过40m。

电机车司机的安全操作是电机车安全运行的关键,司机要由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电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开车时,要集中精力,谨慎操作。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要关闭车灯。电机车在正常运行时,必须在列车的前端牵引,只有在调车和处理事故时才可以顶车。司机在行车时,必须随时注意线路前方有无障碍物、行人或其他危险情况,不得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列车通过风门区域时,要发出声光信号,接近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区域以及前方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低速度和发出报警信号。司机发现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行车。

电机车架空线的悬吊、架设应符合有关质量标准。架空线的悬挂高度(自轨面算起)在运输巷道内,不低于1.8m;在调车场及电机车道与人行道交叉点,不低于2m;井底车场及地面工业广场,不低于2.2m。为了便于架空线路维修和及时切断电源,须设分段开关,架线电车运输中断时间较长(超过一个班)的区段,架空线的电源必须切断。

为了减少杂散电流,在钢轨接头处,各平行钢轨之间,道岔和道岔心之间,都必须用导线连接,并要加强维护,以减少轨道回路电阻。对于不回电的轨道和架线电机车轨道的连接处必须加以绝缘。

3.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是露天矿场采用较多的运输方式,为确保公路运输的安全,应做到下列几点:

(1)道路要符合设计要求,经常养护,保证车辆运行顺利。

(2)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3)车辆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保持其安全性能。

(4)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5)车辆在采矿场道路上宜采用中速行驶,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况具体规定各地段的车速,并设置路标。

(6)雾天和烟尘较大影响视线时,应开亮车前黄灯靠右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离不小于30m。

(7)冰雪和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要减速行驶,前后车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m。

(8)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点必须有可靠的挡车设施,其高度应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挡车设施须经技术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篇2:地下矿山爆破器材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一、用矿用机车运输爆破器材安全规定:

1、列车前后挂危险警示标志;

2、采用封闭性的专用车厢,车内应铺软垫;

3、行驶速度不超过2m/s;

4、在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与机车之间,以及装炸药车厢与装起爆器材车厢之间,应用空车厢隔开;

5、运输雷管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6、用架线式电力机车运输,在装卸爆破器材时,机车应断电。

二、在斜坡道上用机车运输爆破器材安全规定:

1、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

2、不应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

3、车头、车尾应分别安装特制的蓄电池红灯作为危险品标志。

三、竖井、斜井运输爆破器材安全规定:

1、事先通知卷扬司机和信号工;

2、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不应运输爆破器材;

3、除爆破人员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不应与爆破器材同罐乘坐;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1层爆破器材箱,不得滑动。运送其他类炸药时,炸药箱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

4、爆破器材不应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留。

四、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安全规定:

1、在井下或夜间,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灯具;

2、不应1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炸药和雷管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里,不应放在衣兜里;

3、领取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集中地方停留。

篇3:矿山汽车运输安全要求

[导读]本文简要介绍了一些矿山汽车运输的安全要求。

(1)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夜间装卸矿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

(2)自卸汽车进入工作面装车,应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范围0.5m以外,防止挖掘机回转撞坏车辆。

(3)装车时,发动机不准熄火,关好驾驶室车门,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禁止检查、维护车辆。

(4)装车后挖掘机司机或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汽车才能驶出装车地点。

(5)禁止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挡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能离开,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6)机动车辆在矿区道路上宜中速行驶,急弯、陡坡和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

(7)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辆严禁超车,前后车辆保持适当距离。

(8)雾天和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按有关规定不得小于30m。

(9)视距不足20m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得熄灭车前车后的警示灯。

(10)冰雪和雨季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40m;禁止转急弯、急刹车、超车或拖挂其他车辆。

(11)汽车在靠近边坡或危险路面行驶时,要谨慎通过,防止架头倒塌和崩落。生产干线、坡道上禁止无故停车。

(12)机动车辆通过铁路道口前,司机应减速嘹望,确认安全方可通过。

(13)卸矿地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不得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14)汽车进入排卸场地要听从指挥,卸完后应及时落下翻斗,务必确认翻斗已落后方可动车,严防翻斗竖立刮坏高空线路和管道等设施。

(15)自卸汽车在翻斗升起与落下时不准人员靠近,卸载工作完毕后应将操纵器放置空挡位置,防止行车时翻斗自动升起引起事故。

(16)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17)要加强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机动车运行及前后车灯正常,刹车灵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