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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仓烧焊安全技术专项措施

2024-07-15 阅读 9786

一、施工概况

因选煤厂产品仓、原煤缓冲仓仓上作业中会涉及烧焊,特编制此施工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施工。

二、施工安排

时间:年月日

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烧焊工:

三、安全措施

1、仓上作业非特殊原因严禁随意烧焊,必须烧焊须经倪总或陈厂长同意方可施工。现场必须由当日主值班监督。

2、烧焊前向调度汇报,由调度负责通知安监站、仓上瓦斯检测员到施工现场;经倪总或陈厂长同意,厂值班、安监站、瓦斯检测确认现场符合作业条件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毕后向调度汇报。

3、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召开全体施工人员会议,贯彻本措施,明确施工方法和任务及施工中安全注意事项。

4、登高作业要系安全带,安全带要确保完好可靠,高挂低用,并拴在牢固构件上。下方严禁有易燃物品。同时严禁人员从下面通过,并要有警戒人员。

5、施工中严格执行选煤厂停送电制度以及《选煤厂安全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施工作前,检查氧气瓶压力表是否完好,如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安装压力表时,不准面对瓶口,应站在侧面。

7、刮板机箱体内部烧焊、更换刮板,插板必须全部关严,机头、机尾施工,施工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

8、割炬的氧气管道、割嘴等处,均不得有杂物或油脂侵入,以防堵塞气体通路或引起燃烧、爆炸。

9、搬运气瓶应避免碰撞,气瓶不得在地上滚动;乙炔气瓶不得卧置;严禁气瓶在烈日下曝晒。

10、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气瓶要在5m以上,严禁在气瓶附近吸烟。

11、割炬点火时,先开乙炔瓶气阀,后开氧气瓶气阀,熄火时,先关乙炔瓶气阀,后关氧气瓶气阀。

12、氧气管和乙炔管不得互用,乙炔、氧气软管不得与电焊线、电源线混在一起,容器内作业时,用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3、电焊设备及工具,必须绝缘良好,交、直流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不得用易燃易爆物品输送管路、路轨、钢丝绳、机电设备等代替零线。

14、严格执行焊接安全管理中的“十不烧”。

1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及身体不适人员从事本作业。

16、煤仓烧焊作业前、后及过程中要检测煤仓上口的瓦斯浓度,并在现场悬挂便携仪,瓦斯浓度达到0.2%时立即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并由岗位司机手动开启轴流风机,待瓦斯降到0.2以下在开始施工。

17、确保仓上轴流风机完好,以便随时开启,外排瓦斯。瓦斯浓度达到0.2%,轴流风机必须开启。

18、烧焊时,必须戴黑色护目镜,作业人员必须严格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9、起吊时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及选煤厂起吊工操作规程,做到起重作业十不准原则,随时观察起吊情况,防止损坏物体及碰伤手、脚,同时工作中严禁上下抛递工器具。

20、火种由专人保管,用过之后带离现场。

21、氧气瓶、乙炔瓶两者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动火点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应放在乙炔瓶上风侧,氧气瓶、乙炔瓶置于动火点上风侧,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乙炔瓶必须有防回火装置,电焊机接地良好,接线柱不能裸露,并设专用开关,由专人负责停送电。

22、现场要确保水源充足,准备有不少于0.5立方米干沙和两支干粉灭火器,烧焊前应对烧焊地点20米范围内洒水、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彻底清理,无法清理的加以保护,作业前须彻底灭尘,并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本作业。

23、烧焊前须烧焊时焊接接地线应搭接在烧焊点附近。须对绝缘手套、钳把线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4、烧焊时,要有保护措施,仓口附近,插板必须插严实。并用托盘承接焊渣,并对焊渣灭火,并注意焊渣严禁落入煤仓内。

25、烧焊工作完毕或暂停工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和气源并洒水灭火,清理现场。

26、施工完毕,留人观察一个小时,确无任何隐患后汇报调度,方可收工。

27、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认真贯彻本措施,所有作业人员应签字留名,作业中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执行。

篇2:煤仓漏斗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因施工需要,需在西翼煤仓漏斗进行烧焊作业。该作业地点前后10米巷道范围内,已进行喷浆外理。为确保烧焊作业期间的通风安全,特编制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烧焊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要提前把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的所有易燃易爆物品转移至他处;

2、施工单位要将水管接至烧焊作业地点,接好洒水软管,水管要供水正常,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洒水;

3、烧焊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地点10米范围内进行全面洒水;

4、烧焊作业地点要备好至少两个能使用的、未失效的灭火器。

二、烧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提前8小时通知通防科。通防科派专人在烧焊作业地点随时检查瓦斯情况。

2、每次烧焊作业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确认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烧焊作业。

3、当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或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有瓦斯积存时,必须停止烧焊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从事烧焊作业人员要按章操作,正规作业。

5、每次烧焊作业完毕后,必须再次对作业地点10米范围内进行全面洒水;并且留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井下烧焊火种只能使用火柴,不准使用打火机或其他火种,火柴必须由专职人员(安全负责人)携带和保管,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查人员汇报火柴使用情况。

三、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