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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主斜井井筒烧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5794

一、工程概况

2011年我项目部将承建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龙泉矿井北胶带大巷、井底煤仓等二期矿建工程。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安装斜井(巷)安全设施、吊挂临时管线、风筒和安装设备等留有一定数量的铁器以及检修、拆除设备,需要进行电焊、气割等作业,为保证烧焊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二、烧焊作业程序

1、由施工区队提前一天提出烧焊申请并出具烧焊作业票,经项目部通风队、机电队、安监站、调度室、技术经理、机电经理、安全经理签字后,经项目部经理审批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2、烧焊作业票一式六份(必须注明烧焊作业地点、时间、施工及监护人员、瓦检员、烧焊类别),经项目部领导审批后,分别报送项目部调度室、通风队、安监站、井口信号房、施工区队自留一份备查。

3、施工区队安排烧焊作业人员以及相关监护人员(携带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通风队安排瓦检员,同时至施工地点检查烧焊地点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是否具备烧焊作业,否则不得进行烧焊。

三、安全技术措施

1、烧焊地点必须在进风流中必须有足够的风量。

2、烧焊地点20m范围内的井巷范围内,必须是不燃性材料支护,作业前用水喷洒、清除易燃物,有供水分支、沙子、灭火器材。电缆线、接线盒、电器设备等用不燃性物品遮挡好,并指定专人现场进行监护烧焊工作。

3、烧焊工器具必须先检查确保完好,管理线无漏气、漏电现象,井下按放位置符合《规程》规定。

4、烧焊前必须有专职瓦检员检查烧焊地点前后10m巷道内CH4,CH4达到0.5%严禁从事烧焊作业,并将烧焊工作打上井,作业中每隔10分钟检查一次,现场监护到作业完毕。

5、作业时,在烧焊下方必须有不燃性设施接受火星和残留物。

6、作业完毕后,再次用水喷洒,清除残留物,指定专人现场观察一小时,如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7、禁止在正压通风的掘进工作面、机电硐室、为喷浆封闭的煤巷、木支架巷道、CH4突出区域、矿井全负压一翼回风或总回风流进行烧焊作业。

8、瓦检员必须随身携带经审批的烧焊作业票。

9、严禁在经审批的烧焊作业票以外的地点、时间段进行烧焊作业。

10、通风队、安监站、调度室、井口信号房必须完好保存烧焊作业票备查,严禁丢失或遗弃。

附:烧焊作业票样表

篇2:煤矿井口房井筒烧焊措施

1、烧焊工作应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学徒、实习人员应在师傅监护指导下工作。

2、电焊机绝缘必须良好。电焊机的电源线应使用良好的橡胶绝缘线,电源线的长度应尽量短。如因生产急需确需采用较长的电源线时,应离地面2.5m以上布设。

3、禁止将氧气瓶和可燃气体放在一起。氧气瓶应离明火10m以上,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4、禁止在离乙炔瓶10m以内进行明火作业、吸烟或燃烧物件。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

5、冬天寒冷,气瓶阀门、压力调节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水蒸气适当加热,严禁用火烤。

6、氧气瓶、乙炔瓶不用及运输时应拧紧瓶帽,检查瓶口不得漏气,并防止气瓶受到猛烈的冲击、碰撞或严重腐蚀。

7、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相距5m以上,氧气、乙炔胶管不得混用。

8、烧焊前必须将烧焊地点20m范围内的易燃物清理干净。

9、烧焊现场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10、烧焊过程中由施工负责人检查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停止烧焊,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

11、烧焊后清理现场,用水喷洒消灭火种。并由施工负责人指明一人在现场监护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准离开现场。

12、烧焊工及施工人员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的引绳系在合适的地点。

13、烧焊前清理井口、井筒杂物,并适量撒水灭尘。

14、气瓶、电源线、胶管在井筒中、提升容器上妥善固定。

15、由施工负责人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测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16、烧焊过程中,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17、烧焊完毕对井筒设施再次撒水并检查一次。

篇3:副井井筒修复施工期间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副井现正进行井筒修复工程,在修复过程中需频繁进行气割及电焊作业,为保障能安全顺利的进行烧焊作业,特编制本烧焊措施用于指导烧焊作业。

二、劳动组织

施工单位:中煤三建二十九工程处板集项目部

施工负责人:魏贤清

安全负责人:汤德东

项目负责人:解凤仁

三、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消防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及存放地点,并应严格执行本措施。

2.施工时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3.烧焊工应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4.氧气瓶、乙炔瓶不使用及运输时应拧紧瓶帽,检查瓶口不得漏气,运输时必须分车放置,单独运输,须轻搬轻放,严禁剧烈撞击,应有可靠的防撞、防震措施。

5.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及防护用品。

6.施工前认真检查氧气、乙炔管路及减压阀是否完好,必须做到合格不漏气,各阀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7.乙炔瓶上必须装有防护罩及回火逆止器。乙炔瓶减压阀低压侧压力不得超过0.15Ma。

8.气焊所用火源只允许施工负责人携带,其他人员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9.在井下施工地点要悬挂瓦斯便携仪。

10.使用气焊作业时,必须备齐消防物品后方可施工。施工地点要有水源充足的供水管路,至少两个灭火器,储存有0.3立方米以上灭火沙子的沙箱(沙袋)和一把消防铲等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质量要符合消防要求。

11.烧焊现场应保持正常通风,通风满足要求方可烧焊,烧焊作业地点无易燃易爆物品,有易燃、易爆物时必须清除方可开始作业。

12.乙炔、氧气瓶应分开放置,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并且氧气瓶、乙炔瓶的位置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m。

13.不准在有压力(液压或气压)、带电设备、易燃、易爆、有毒的容器上进行焊接或气割。(不准在有压力(液压或气压)、带电等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的容器上进行焊接或气割。)

14.焊嘴过热或堵塞而爆鸣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然后冷却焊嘴,处理正常后再继续施工。

15.气割作业前,必须对被割件先行绑扎固定,防止在割除后物件摆动伤人。

16.气割作业时,应装上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等,氧气、乙炔胶管不得混用.

17.烧焊场所乙炔瓶不得超过5只,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乙炔、氧气瓶口要有完整的帽盖,放置稳固做好留绳并不得倾斜倒置。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完,应留至少0.05Mpa的剩余压力。

18.烧焊前必须将烧焊地点2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清理干净,周围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9.电气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严禁碰撞和涂抹油污,并要保护好电缆。

20.电焊机在有淋水的地方使用时必须加盖防水帆布或风筒布等,把子线绝缘性要良好,不得有破皮现象,电源接线端要接牢固,不得有打火现象,有专职电工负责停、送电。

21.电焊机绝缘必须良好,供电电压与电焊机相符合。电焊作业时,电焊机的接地线要直接搭在被焊接件上。

22.烧焊过程中,禁止任何人接触电焊机。需要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掉电源。

23.烧焊作业时,必须安排瓦斯检查员、安监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与监督。

24.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可能存在的明火,并安排专人洒水熄灭余火、清理焊渣,观察1小时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25.在高处烧焊作业,烧焊工及施工人员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的引绳系在合适的地点生根牢固。气瓶、电源线、胶管应妥善固定。

26.烧焊过程中,由施工负责人或由其安排专人监视火花,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防止引燃易燃物,同时在工作地点的下方不允许有人施工。

27.烧焊前瓦检员检测烧焊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应小于0.5%,并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存,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烧焊。

28.烧焊过程中,瓦检员随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立即停止烧焊,消灭火种。

29.烧焊期间随时观察有害气体及烟雾情况,发现烟雾及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浓度降低后再烧焊。

30.每次烧焊结束后,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等必须及时升井。

31.现场施工中安监员负责监督检查烧焊前、烧焊过程中及烧焊结束后各项烧焊措施的落实情况。

32.本措施经相关领导和部门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

33.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