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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棚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6027

井筒巷道在资源整合期间,由于矿井长期停产失修,加上受山体侧压影响,导致部分地段巷道出现变形,严重影响副井的安全使用。为了防止巷道继续变形导致巷道破坏,为矿井井筒以后的重新启用做好铺垫,根据矿井发展需要,目前,必须对井筒进行巷修维护工作。因此,经研究决定,对井筒进行巷修,即采用在原巷道断面内架设“U”钢支架的方式,用以增加巷道断面的抗压能力。为了保证安全施工,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一、工程概况及工程量1、在副井距井口?处(?下山变坡点往里?米)为砌碹巷道,需架设“U”型钢支架?架,拆除原有旧棚架,此处巷道净宽,墙基净高,拱高?,巷道净高,净断面积?。2、在距副井距井口?处(?下山变坡点往里约处)为砌碹巷道,架设“U”型钢支架架,此处巷道净宽,墙基净高?,拱高?,巷道净高?,净断面积?m2。附图:U型钢支架支护示意图二、各专业负责人三、施工技术要求(1)“U”型钢支架采用25“U”型钢,其附件的材质和加工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规定;(2)“U”型钢支架装配附件齐全,无锈蚀现象,螺纹部分有防锈油脂;(3)“U”型钢支架棚距1000mm,允许误差±50mm;(4)巷道支架的前倾、后仰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偏差±10mm;优良:偏差±50mm;(5)拉杆的安设位置:正顶一道,两侧肩窝各一道,两侧墙部距底板500mm各一道;(6)柱窝挖到实底,柱窝深度200mm;(7)搭接长度为500mm,允许误差-30—+50mm;(8)卡兰间距400mm,允许偏差±30mm;(9)维护后的巷道规格和标准要求:巷道净宽3500mm,墙基净高1800mm,拱高1700mm,巷道净高3500mm。(10)施工时,必须按巷道原方位角挂巷道中线、按巷道原坡度挂施工腰线,其施工误差不大于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架棚巷道):巷道净宽0~+50mm,巷道净高:-30mm~+50mm,水平巷道支架前倾、后仰不超过±1°,倾斜巷道迎山角不超过设计+1°,不得退山。四、施工方法及主要工序1、工艺流程:安全检查→临时支护→起底(挑顶)→出矸→人工下料→放中、腰线→挖柱窝→上棚腿→上棚梁→加固→拆旧棚→背板(充填)。2、施工方法:(1)每次进入工作地点,先进行安全检查后再作业。(2)采用打点柱作为临时支护的方式,对周边巷道砌碹料石进行临时支护,至少四根,起底(挑顶)处上侧和下侧各两根,柱距不超过0.8米。(3)确认临时支护合格后,进行起底(挑顶)工作,坚持从上到下、先上后下的原则,整个过程中注意敲帮问顶,人员必须站在临时支护下,严禁空顶下作业。(4)将矸石用人工运至地面。(5)将“U”型钢支架采用人工运至工作地点。(6)根据巷道的实际情况确定出架设支架的中腰线,根据中腰线及设计棚距大小找出柱窝位置,再按中腰线把柱窝深度挖够。(7)在柱腿上画出腰线所在位置,把立柱放在柱窝内,使柱上腰线和帮上腰线一致。(8)用拉杆固定立柱以免倾斜。(9)在弧形顶梁上画出中线位置,把顶梁搭接到立柱上,弧形顶梁的两端搭接在柱腿的弯曲部位,搭接长度一般为500mm,即可缩性,该处用两个卡箍固定(每个卡箍包括一个“U”型螺杆和一块“U”型垫板,四个螺母),并保证顶梁上的中线记号与事先拉好的中线一致,这时可把立柱临时稳住,以免顶梁左右摇摆。(10)检查支架的垂直和扭斜度,超过质量标准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时要调整,根据顶梁中间的垂线和两个柱脚之间连线的水平间距,就能知道支架是否垂直,根据巷道中线和两个立柱之间连线是否垂直,就能知道支架是否扭斜。(11)棚子与棚子之间用金属拉杆通过螺栓夹板互相紧紧拉住,来加强支架沿巷道轴线方向的稳定性。(12)拆除旧棚时,坚持从上至下的施工原则。拆除时必须三人操作,两人扶住支架,一人拆卸卡兰。(13)背帮、勾顶:上背板时要上一块,填一块(把背板和岩帮之间空隙用木楔背紧),勾顶背板密度每200mm一块(背板尺寸为长度1200mm,厚度50mm,宽度100mm),并且要目测检查所上背板是否平整,背帮时应两侧对称进行。(14)依次逐架架设,不得两架及以上同时作业。五、质量验收标准每班设质检员一名,严格按技术措施把关,按照施工工序,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质检员、安检员的现场监督,每一道工序完成后,质检员必须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施工技术要求)的规定,不合格的工程必须重新进行施工。六、劳动组织采用“三八”制作业,每班设跟班干部一名跟班指挥,设班长一名,负责当班安全工作,安全检查员一名,负责安全检查和监督,质检员一名,负责质量检查和验收,瓦斯员一名,负责瓦斯检查工作,其它施工人员五名。七、施工前准备(1)材料准备:U型钢支架及其附件:“U”型钢支架(型号为25#)、卡兰、螺栓、拉杆等。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U”型钢支架25#架30卡兰25#个120螺栓φ25mm套240拉杆φ18mm圆钢根150背板1200×100×50mm块330(2)施工机具准备:施工机具:大锤、手镐、钢卷尺、木锯、风镐、铁锹、活口板手、梅花板手、水平尺等。机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大锤10磅把2手镐把2钢卷尺5m把2木锯个1风镐台1铁锹张4活口板手把4梅花板手把2水平尺个1(3)施工前检查“U”型钢可缩性支架无裂纹,弧线段无氧化物、溶渣等阻碍物,无硬过渡现象,主要配件应具有可换性。(4)施工所需材料及机具等准备齐全并运至施工地点。(5)找准中腰线并做好标记,用线绳拉一条中线通过所要架设支架的地段,把腰线引至两旁做出记号。八、主要安全技术措施1、运输安全技术措施(1)架棚所需的材料全部由人工运往施工地点。(2)棚腿、棚梁每根必须有两人以上运输(两人一组)。(3)抬棚时两人必须使用同一肩,且口号一致,步调一致。(4)前方抬棚人员双手不能放在棚梁前端,以防手被碰伤。(5)在行走过程中施工人员注意互相配合,观察周围环境情况,看好行走线路,防止绊脚。(6)当物料抬至施工现场时要靠帮码放好,并且要放稳靠牢,防止人员碰到伤人,而且不能影响行人。(7)在起、放材料时要配合好,同时喊口号,根据现场情况。(8)每班施工结束前,必须清理巷道杂物,保证人行道畅通。2、架“U”钢棚安全技术措施(1)架设支架时前后人员应配合协调,步调一致,统一听从班长指挥,以免柱腿、顶梁歪倒、落下砸伤人。(2)架设支架立柱腿时,立柱时要同时喊号,防止人员挤伤手,柱腿立好后分别由两人扶好,防止倾倒伤人。(3)上顶梁时,搭设高架操作平台,施工地点必须用架管、木板及管扣搭设适当高度的工作台(工作台距顶部必须保持1.6米的高度),工作台下方必须用管扣及钢管打好斜撑,钢管立杆至少有两根撑顶,横杆至少有两根撑帮,并用铁丝牢固捆绑在架好的“U”型钢棚上,保证牢固安全。施工人员在工作台上施工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上钩必须吊挂在架好的“U”型钢梁上。(4)立柱腿时,按准确位置挖出柱窝,深度要一致,柱腿要放在实底处安设,防止棚腿歪斜不正或悬空。(5)顶梁抬上后操作台上人员立即固定顶梁,待顶梁与柱腿搭接后,先用卡兰卡紧搭接处,再将卡兰螺丝拧紧,卡兰螺丝的拧紧力矩不得小于120N.m,待卡兰固定好后,方可撤掉人员,(6)支设“U”型钢支架时要检查支架无裂纹、弧线段无氧化物、溶渣等阻碍物,无硬过渡现象,如发现后立即更换支架。(7)支设“U”型钢支架时,工作人员要配戴好布手套,防止支架上的铁屑或毛边划伤手。(8)在上梁、站腿时,必须扶牢、扶稳,预防碰伤,发生意外。(9)拱梁与棚腿结合处必须亲合严密,棚不扭斜,不前倾后仰,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帮顶必须打严背实,严禁出现不接顶帮的现象。(10)施工地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前要分工明确到人并讲明注意事项,跟班队长亲自盯在现场,按措施要求施工,杜绝违章作业。(11)上梁时,施工地点不得少于5人,架棚时,必须有专人看护顶板。(12)本班不能施工完毕,在不影响安全工作的前提下,要将帮顶封闭严实,向下一班工作人员交接清楚后方可下班。(13)施工地点必须配备钎子、大锤、扳手工具及材料,跟班干部及安全检查员加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14)在顶帮变形严重的地段要采取加设木点柱作为临时支护,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架棚施工。3、其它安全措施:(1)所有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2)施工所采用的工具、材料必须符合要求。(3)严禁交叉作业。集中作业时,施工人员要互相配合,注意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严禁互相碰撞或危害。(4)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存在隐患时必须立即处理后再施工,存在的问题要向下一班交代清楚。(5)坚持安检员现场监督把关,质检员现场质量验收签字制度,瓦检员要加强瓦斯检查。(6)其它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架棚巷道部分、辅助运输制度及各项规定。(8)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在认真学习该措施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上岗。九、避灾路线如发生瓦斯、火灾、顶板等灾害事故时,施工人员可沿:架棚地点→副井→地面的路线撤离到地面。

篇2:掘进监架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监区架棚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架棚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第2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

第3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4条必须熟悉架棚工作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5条架棚时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支护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第6条必须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做好安全互保工作。

第7条遇到地质条件等特殊情况时,必须立即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8条严格执行班组长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楚架棚安全、质量情况。

第9条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10条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对架棚工作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不熟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支护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或采用的支护材料不符合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第16条未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未做好安全互保工作,造成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7条遇到地质条件变化等特殊情况,未立即汇报,未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主要责任。

第18条未按时参加技能培训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掘进监区架棚工警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20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第21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惩罚。

篇3:架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架棚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避灾线路。架棚工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

第1条在工作时空内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施工作业规程,熟悉作业规程中架棚工作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3条开工前备齐备全所用的工具、材料及检测仪器,并认真检查工作地点,顶板支架,通风的完好状况。

第4条架棚前首先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清除巷道顶帮以及迎头工作面的浮石活矸,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第5条架棚时,必须用好前探梁,临时支护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上好棚梁后,立即用小棒、木楔接顶,刹紧背牢。

第6条严格按方向线施工,支架棚必须插严背实。支架的棚距、搭接、卡距间隙、卡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班后签名。

第7条坚持“五前两后敲帮问顶制度”,即:炮掘打眼前、放炮前、使前探梁前、上棚梁前、挖棚腿窝前、放炮后、交接班后;综掘截割前、清底前、使前探梁前、上棚梁前、挖棚腿窝前、截割完后、交接班后进行敲帮问顶。

第8条、抬棚梁、棚腿、上棚梁时,必须由班长统一指挥,统一口令,参加人员相互配合,严禁混乱,避免因协调不好造成事故。

第9条、在施工中,如遇地质条件变化的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或矿调度室汇报,按照领导指示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进行施工。

第10条、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所有人员坚守岗位,交班必须交代架棚安全情况,做到“手把手,口对口”交班。

第11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有权制止“三违”,并对作业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安全互保联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