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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掘进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1916

一、概况:

煤矿井下************回风顺槽即将贯通,为保证巷道的顺利准确贯通和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贯通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措施。

二、贯通前的准备工作:

1、本次巷道贯通为双向上下山机掘贯通,本巷贯通前80米时,由地测科进行一次贯通测量检查,对中线及时调整,并与巷道设计相对照,为保证巷道的顺利施工和精准贯通,在巷贯通前50米时,再对巷道进行一次贯通测量,对测量结果及时分析和存档。

2、巷道掘进剩余50米贯通时,停止下部回风巷工作面的掘进工作,加强工作面支护后所有人员必须全部离开工作面,严禁任何人在工作面逗留,巷道内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巷道中风筒的完好情况。按时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避免出现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现象。设置警戒线或棚栏,警戒牌。

3、停掘工作面的加强支护可以采用加密锚杆、锚索或支设木棚,撤出掘进设备和所有施工工具,在距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所有风水管路、电缆等必须提前保护好,以防损坏。

4、两巷道贯通前30米范围内,煤矿通风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工作面的安全检查和通风管理工作,并做好调配风工作和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瓦斯检测制度”。

5、在贯通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后,由施工队配合通风部门搞好通风工作,维护好通风设施。

6、贯通前,煤矿通风主管领导应认真分析其贯穿工作是否会明显影响本公司井下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如对井下的通风系统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7、贯通剩余20米时,必须对巷道的坡度进行提前调整,保证两巷的坡度缓慢过度;剩余20米时应加强巷道顶板及两帮的支护工作,加密锚杆、锚索和平网的铺设,加强对巷道顶板变化和压力显现的观测工作。

8、贯通剩余20米时,通风管理人员、瓦斯检测人员必须加强两巷道的通风管理工作,防止瓦斯出现异常。

9、贯通巷道工作面在交接班时必须到停止工作面了解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后才能开展工作。

10、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探放水的相关规定,严格探放水作业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三、技术要求:

1、掘进施工中,由于进行一次成巷断面掘进必须加强顶板支护,并加强敲帮问顶,超前支护的前探梁要紧跟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按照巷道掘进施工措施和规定进行支护。

2、巷道贯通前,必须每班有领导在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加强工作面正常通风,巷道接近贯通地点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对两条贯通巷道的瓦斯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发现瓦斯积聚和超限现象,必须加强通风进行处理,使有毒有害气体降到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方可进行贯通。

3、每班安全员上班后,必须跟随当班队长先到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规程的规定方能实施贯通,必须确保贯通地点(下方掘进工作面)无人员逗留。

4、在巷道贯通前,必须确保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行,并设专人对局扇进行管理,确保在一台局扇停止工作时,另一台局扇能在短时间内启动,严禁任何人员随意开停风机。

5、在确定巷道即将贯通时,应先用长钻杆钻眼,以确定两巷相隔的距离。当距离确定后井下当班值班领导要安排好相关人员,做巷道好贯通时的准备。

6、确定巷道贯通的班中,当班队长必须及时通知调度室,煤矿通风负责人员必须在现场统一指挥,对巷道风量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7、巷道贯通后,严禁人员在贯通地点进行观望,贯通后,当班掘进施工人员必须立即对贯通地点实施支护,由当班队长确定支护完好后,方能允许人员通过。

8、掘进至距贯通10米范围内时必须掘一排支一排的施工,保证循环进尺,随掘随支,严禁空顶作业。

9、当贯通距离小于4米时,应适当减少循环进尺量,并用钻杆在巷道正中距顶800mm处向前按施工巷道坡度打一探眼确定贯通层位。

10、据每天巷道的掘进进尺及时的打探眼,确定剩余贯通距离小于2米时,先掘一个长宽不大于1米的导硐,然后分次刷大至设计要求。

四、安全注意事项:

1、巷道在贯通前,煤矿通风负责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贯通工作,并在贯通后进行风量调节,保证风量符合规程规定。

2、煤矿通风队应在******回风顺槽及时安装调节风门风窗,巷道贯通后,封闭******回风顺槽与******运输巷的风桥并对风量进行调节。

3、巷道内风机供风采用双风机并安装风机互换装置,以确保巷道内随时都有新鲜的风流,为巷道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4、巷道贯通后,接到通风负责人员的通知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行。在没有得到许可时严禁任何人停止局扇运行。

5、巷道贯通后,现场人员必须听从指挥,配合通风队进行风量调配工作。

6、贯通处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站位在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发现异常要及时撤人,施工时该处严禁行人和进行与支护无关的工作。

7、跟班队长负责对贯通处顶板状况由外向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8、贯通施工期间正常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9、人员进入迎头首先做好敲帮问顶工作,检查巷道支护质量,及时的对巷道贯通处进行加强支护,必要时可使用钢梁进行加强支护,架设钢棚,确保巷道的安全与稳定。

10、当班跟班队长负责现场观察顶板,要密切注意顶帮支护及压力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停止作业。

11、贯通后实现全风压通风,由通风队负责检查贯通巷道的风速和瓦斯深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作业。

12、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回风顺槽掘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施工中有异常情况的必须申请值班领导的批复同意。

后附:巷道贯通测量结果图

篇2:巷道贯通主要技术措施

巷道贯通主要技术措施

(一)一般巷道贯通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前,综掘工作面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单,现场标明贯通位置,以保证贯通方向。停工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除保持局部通风外切断一切用电。如果被贯通巷道原已停风,则需要提前排放被贯通巷道内的瓦斯。必须保证被贯通工作面能够进行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同时要装设瓦斯监测探头,矿调度室要随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

(二)巷道贯通必须坚持“长探短掘”原则,矿调度室和施工现场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以准确掌握贯通时间。

(三)贯通工作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严禁相向贯通。

两巷对掘时,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综掘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停工工作面必须成巷,并对工作面5米范围内的巷道进行加固支护;停工前,必须按照预定的贯通中心线方向,打3—5米深的探眼,填入标记物。在进入停工工作面所有入口的安全地点或巷道口处设置警戒,每班设专人把守,直至贯通。

(四)与在用巷道贯通时,炮掘工作面距贯通点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在贯通处明确标记,每次放炮时必须在通往贯通处的各个入口处设置警戒,确认警戒把好后,方可进行放炮施工。

(五)贯通老巷或采空区时,坚持有疑必探,并根据所探情况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按照规定进行封闭老巷、调整通风系统等相关工作。

(六)贯通点必须采取防止冒顶措施。当贯通点为锚网支护时,其加固方式可采用打托棚或立柱等;支架支护时,可采用打托棚或架设密集支架等。对头贯通时,加固长度不得小于5米;其它贯通形式,贯通点左右5米都必须加固。

(七)在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中,应避免同一巷道相向掘进;贯通斜交或正交时,贯通点应尽量避开地质构造带或应力集中带,并且被贯通巷道工作面应超前贯通点5米。

(八)采用放炮法贯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剩余5米时,应采用长探短掘放小炮方法施工,剩余2米时,应用掏槽贯通,然后扩大成巷

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贯通情况:贯通巷道的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时间、贯通措施审批单位和预计贯通时间。

(二)贯通巷道情况:包括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岩性、巷道断面,支护形式、贯通具休地点、状况、剩余长度、贯通方法贯通两个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等。

(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图中标明现有的通风状况、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调整系统的设施位置、停工头的瓦斯检查地点,警戒岗哨位置等。

(四)巷道贯通施工地点、停工地点具体安全防护措施:

1.放炮管理措施和放炮警戒地点及人员安排。

2.防冒顶措施。

3.加强瓦斯检查措施和探清采空区(老空)水、火、瓦斯情况的措施。

4.加强综合防尘措施。

5.电器设备(设施)防爆措施和保护电缆、管路、设备的措施。

巷道贯通措施的贯彻由开拓掘进副矿长负责。在一般掘进巷道根据同其它巷道贯通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必须进行贯彻并签字、对现场贯通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井上下负责人,并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备查。

通风部门在贯通之前,及时编制贯通前后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明确调整风流的设施位置、数量和质量,以及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情况,绘制相关通风系统图纸。

开拓掘进部门根据贯通情况建立巷道贯通台帐或卡片,存档备查,做到统计认真、汇报及时、信息准确。存在临时设施的单位,必须在贯通卡片上标注清楚,临时设施改为永久设施后,通风部门要及时向集团公司通风调度说明。

开掘副矿长统一指挥巷道贯通全过程,落实巷道贯通措施的编制、贯彻及执行情况。巷道贯通必须在八点班进行。地面指挥是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贯通时派干部现场统一指挥,矿通风部门负责人或工程师是贯通现场总指挥,开拓、安检、地测等部门协助指挥,施工队长是现场贯通责任人。通风设施必须按照质量标准构筑成永久设施,并履行验收制度,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通风部门按照每月生产经营计划对巷道贯通工作提前做出安排,并在每次巷道贯通前构筑好风门墙体及门框、门扇等,一旦贯通后,及时挂上风门即可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篇3:巷道贯通主要技术措施模版

(一)一般巷道贯通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前,综掘工作面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单,现场标明贯通位置,以保证贯通方向。停工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除保持局部通风外切断一切用电。如果被贯通巷道原已停风,则需要提前排放被贯通巷道内的瓦斯。必须保证被贯通工作面能够进行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同时要装设瓦斯监测探头,矿调度室要随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

(二)巷道贯通必须坚持“长探短掘”原则,矿调度室和施工现场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以准确掌握贯通时间。

(三)贯通工作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严禁相向贯通。

两巷对掘时,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综掘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停工工作面必须成巷,并对工作面5米范围内的巷道进行加固;停工前,必须按照预定的贯通中心线方向,打3—5米深的探眼,填入标记物。在进入停工工作面所有入口的安全地点或巷道口处设置警戒,每班设专人把守,直至贯通。

(四)与在用巷道贯通时,炮掘工作面距贯通点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在贯通处明确标记,每次放炮时必须在通往贯通处的各个入口处设置警戒,确认警戒把好后,方可进行放炮施工。

(五)贯通老巷或采空区时,坚持有疑必探,并根据所探情况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按照规定进行封闭老巷、调整通风系统等相关工作。

(六)贯通点必须采取防止冒顶措施。当贯通点为锚网支护时,其加固方式可采用打托棚或立柱等;支架支护时,可采用打托棚或架设密集支架等。对头贯通时,加固长度不得小于5米;其它贯通形式,贯通点左右5米都必须加固。

(七)在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中,应避免同一巷道相向掘进;贯通斜交或正交时,贯通点应尽量避开地质构造带或应力集中带,并且被贯通巷道工作面应超前贯通点5米。

(八)采用放炮法贯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剩余5米时,应采用长探短掘放小炮方法施工,剩余2米时,应用掏槽贯通,然后扩大成巷

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贯通情况:贯通巷道的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时间、贯通措施审批单位和预计贯通时间。

(二)贯通巷道情况:包括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岩性、巷道断面,支护形式、贯通具休地点、状况、剩余长度、贯通方法贯通两个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等。

(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图中标明现有的通风状况、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调整系统的设施位置、停工头的瓦斯检查地点,警戒岗哨位置等。

(四)巷道贯通施工地点、停工地点具体安全防护措施:

1.放炮管理措施和放炮警戒地点及人员安排。

2.防冒顶措施。

3.加强瓦斯检查措施和探清采空区(老空)水、火、瓦斯情况的措施。

4.加强综合防尘措施。

5.电器设备(设施)防爆措施和保护电缆、管路、设备的措施。

巷道贯通措施的贯彻由开拓掘进副矿长负责。在一般掘进巷道根据同其它巷道贯通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必须进行贯彻并签字、对现场贯通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井上下负责人,并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备查。

通风部门在贯通之前,及时编制贯通前后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明确调整风流的设施位置、数量和质量,以及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情况,绘制相关通风系统图纸。

开拓掘进部门根据贯通情况建立巷道贯通台帐或卡片,存档备查,做到统计认真、汇报及时、信息准确。存在临时设施的单位,必须在贯通卡片上标注清楚,临时设施改为永久设施后,通风部门要及时向集团公司通风调度说明。

开掘副矿长统一指挥巷道贯通全过程,落实巷道贯通措施的编制、贯彻及执行情况。巷道贯通必须在八点班进行。地面指挥是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贯通时派干部现场统一指挥,矿通风部门负责人或工程师是贯通现场总指挥,开拓、安检、地测等部门协助指挥,施工队长是现场贯通责任人。通风设施必须按照质量标准构筑成永久设施,并履行验收制度,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通风部门按照每月生产经营计划对巷道贯通工作提前做出安排,并在每次巷道贯通前构筑好风门墙体及门框、门扇等,一旦贯通后,及时挂上风门即可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