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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中心小学关于实行民主管理的规定

2024-07-15 阅读 4389

E中心小学关于实行民主管理的规定

第1条积极推进学科化管理,不断强化教职工的参政议政意识和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

第2条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积极倾听教职工的呼声,认真吸纳师生的合理化建议,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教职工的聪明智慧和创造精神引导到振兴五中的事业中来。

第3条坚持民主决策。凡学校的重大事项、重大开支、重要问题、重要制度以及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由学校拿出初步意见或草案后,交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讨论;涉及班级学生的,也要交班主任、学生讨论。必要时,几上几下,反复修改。不仅确保决策的正确性,而且使讨论过程成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

第4条坚持民主管理。实行教代会制度,每年召开一到二次教代会,由校长和工会主席向大会报告工作。班级量化管理工作、教学检查工作、教职工考绩工作等,都要吸收教职工代表参加,且保证相当比例。对学校的年度计划、办学目标、发展规划、教总两处工作计划、重要改革举措等都要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第5条强化民主监督。要教职工大会、党员会、教代会等会议,通过办“工作简报”、“校务公报”、公开栏及广播等形式,实施校务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开展“三评活动”,尤其是每学期一次的教职工评议干部的活动,自觉接受群众评议,评议结果同干部结构工资挂钩,同职称晋级、职务升迁挂钩。

第6条无论是党支部还是校务会,均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集中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对集体决议,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决议就是原则,任何人无权破坏或违背决议。在原则问题上,无灵活性可言。

第7条工会主席进学校党支部,按时参加学校党政会议,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

篇2:油品调运分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定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职责

第二条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

第三条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搞好群众监督。

第四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公开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以及指导此项工作的考核、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厂务公开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研究厂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

(三)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四)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厂务公开不断向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及各个领域延伸,并纳入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

(五)不断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六)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第五条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一)监督和检查全处厂务公开所涉及的公开事项、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组织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二)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与公开工作小组协商一致后,确定公开方案,并予以监督、指导。

(三)监督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安排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遇有重大情况随时开会研究。

(四)负责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及日常协调工作。

(二)深入基层,指导“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三)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并实行公开。

(五)不断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资料,负责工作的登记、催办、落实和信息的反馈交流。

第三章指导思想

第七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第四章基本原则第八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二)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必须公开。

(三)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众所接受。

(四)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体系。

(五)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六)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知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第五章公开的内容第九条生产经营管理方面:(一)发展规划目标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二)改革与管理方案。

(三)财务工作情况。

(四)物资采购工作。

(五)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使用。

(六)集体协议履行情况。

(七)工程项目投资建设。

第十条干部考核、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一)劳动用工制度。

(二)职称评定工作。

(三)年度考核兑现况。

(四)先进模范人物的评比。

第十二条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一)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二)职工困难补助情况。

第六章公开形式

第十三条公开的形式要可行、实用、便捷、灵活有效、因事制宜。

(一)建立公开栏。公开栏主要用于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比较关注,须让群众监督的公开内容。

(二)召开职代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职代会联席会)。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酿;会上,让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做好宣传,团结职工齐心协力执行决议。

(三)厂情发布会。主要适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动态的,需及时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事项。

第七章公开时间

第十四条公开的时间因内容而定:

(一)根据厂务处理的先后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确定公开的时间。

(二)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

(三)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种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解决情况公开,让职工从总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有所了解。

第八章公开的程序

第十五条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议案,应提前发给职工代表预审,职代会主要工作报告、改革与管理方案提前10天发至各基层代表组超前审议。

第十六条对各项决策的实施和工作执行情况

,要及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职工代表值班巡视或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箱等方式收集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与分析。

第十七条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条件不成熟的要作出解释和说明,争取职工的谅解和支持。

第九章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负责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第十九条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贵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经常化就是要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抓宣传、讲意义,又要抓落实、抓典型、持之以恒。

(二)制度化就是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搞好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固定下来,形成制度。

(三)规范化就是逐步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和责任落实规范化。标准,把公开工作做深、做细,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更加透明,职工更加满意。

第二十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忌形式主义和一阵风。认真抓落实,力求取得更大的实效。公开的形式要灵活有效,因事制宜。公开的程序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程序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程序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程序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