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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大学各单位修缮装潢管理规定

2024-07-15 阅读 6479

某大学各单位修缮装潢管理规定

为了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更好地做好学校各单位修缮装潢工程的管理工作,在校下发的华师消(97)第14号《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及内装修管理规定》,华师后(99)第007号《关于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及内外装修工程的管理规定》和华师后(99)第022号《关于校内外装修工程管理的补充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我校修缮装潢项目的申报、审批、和验收制度,制止未经校内职能部门审核同意的擅自施工,同时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关于修缮装潢工程的立项

1、学校提供经费的项目

校内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生活的实际需要,需进行房屋装修时,如须由学校提供经费,必须在上一年年底填报《房屋装修申请表》(表格由后勤管理处统一发放)。由后勤管理处汇总后,派专业人员前往实地勘察,估算经费,列表后报校领导审批。个别单位如遇特殊情况,当年提出房屋装修要求,后勤管理处将按特事特办精神办理,但申报单位需填写签报,申请装修项目,报校领导批准,再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施工。凡批准的项目,后勤管理处将根据学校有关部门规定,组织施工单位施工,完成各项任务。

2、单位自筹资金的项目

各单位自筹资金的项目也需填写签报,5万元以上(不含空调等由设备处负责审批的设备,以下同)的项目须经校领导批准;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自费项目须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后,方可立项。

二、关于项目的论证

1、有关消防安全

项目立项后,如在下列场所进行修缮装潢,则由后勤管理处协助各单位将其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送校保卫处审核。

①营业性公共场所。

②使用面积超过一百平方米的内部场所。

③计算机房、档案馆、图书馆或其他重要场所及市公安局规定的其它场所。

2、有关建筑结构

如工程中须涉及重大建筑构变动,由后勤管理处协助各单位会同基建处审核施工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三、关于施工单位的选择

1、30万元以下的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由后勤管理处审批决定,后勤管理处负责签订项目合同。

2、3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招投标小组进行招投标,招标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申报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由招标小组负责这些项目的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

3、如择用校外施工队,校外单位施工队进校前,必须提供施工队资质、签订合同、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工程进度表、项目负责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

四、关于项目的施工

1、后勤管理处负责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发放施工许可证、组织施工和承担监理职能等。

2、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办理进校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

3、施工单位不得擅自破坏建筑结构、校园绿化,施工单位要协助做好审核及预、决算工作。

4、在施工过程中,由后勤管理处或聘请监理公司负责对工程进行监理(监理费列入工程总造价),施工队必须有主要材料检验的质保书,决不允许以次充好;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监理负责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规范施工,并协调各方面关系,使工程能顺利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如建设方提出需增加装修项目或增加工程量,建设单位需填写签报,经后勤管理处及校领导同意并落实经费后方可实施。

6、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五、关于项目的验收

由后勤管理处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验收规范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向后勤管理处及建设单位提供竣工图、给排水图、室外管线平面图、电器等有关图纸资料。

六、关于项目的审计

1、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必须在30天内把工程项目结算书和有关图纸资料送后勤管理处。

2、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校审计处审计,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审计后再报校审计处复审。

3、审计处及后勤管理处自收到结算申请后,应在20天内组织审计人员开展工作,组织甲、乙双方人员对工程结算及审计情况进行认定。无特殊情况,100万元以下工程应在40天内提出审计意见;100万元

篇2:物业修缮公司申请核拨使用维修基金流程

物业或修缮公司申请核拨使用维修基金的流程

一.申请核拨使用维修基金时,必须向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1.物业管理公司或修缮公司提出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报告和维修工程预算书,业主委员会审批同意;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由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单位)提交报告,并附全体业主的签名;

2.企业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与企业经理的身份证明;

4.维修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维修工程竣工验收,提交下列资料:

5.物业管理公司或修缮公司提出工程决算书;

6.验收报告;

7.业主户维修基金分摊明细。

申请核拨使用维修基金的一般流程

⑴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受理业主报修,落实有资质的修缮单位。修缮单位编制维修方案和工程预算书。

⑵业主委员会在收到维修方案和工程预算书后,征得相关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同意,并对未建立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余额不足的业主,筹足维修基金。

⑶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持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材料、修缮单位登记书、工程预算书向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使用申报手续。

⑷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后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维修基金支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⑸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与修缮单位签订维修工程合同后,管理中心按核定经费的30%划拨维修备用金。

⑹维修工程结束,由业主委员会初步验收后,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房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质量检验评定。

⑺工程决策应接受相关业主的监督或根据相关业主的要求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组织的审计。

⑻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向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交工程决算书、竣工验收单、或有资质的中介组织的审计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凭结算发票、费用分摊清册等办理结算手续。

⑼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对维修费用按户结算、分摊并予以分布。

篇3:房产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工作方案

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2005年房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今年房屋修缮工作,市局决定对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进行招标采购。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推进房屋修缮工程管理公开、公正、公平运作的市场化进程;节省工程材料费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修缮资金的使用效益;解决好房屋使用功能问题,把修缮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居民群众满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房屋修缮工程材料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白文

副组长:吴德仁范民黄殿忠

成员单位由市局物业处、财计处、监察处、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站组成。办公室设在物业处,主任任洪生。

同时成立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招标评审小组(评标委员名单附后)。

三、招标原则

公开推荐、公开考察、公开确定入围厂商,公平竞争,公正综合评议确定中标厂商。

四、材料招标范围

1、材料种类。按照省建设厅、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局综合维修的经验和实际效果,屋面卷材选用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给水管材选用聚丙烯塑料管材(PPR);室内排水管材选用改性聚氯乙烯管材(UPVC)。

2、材料用量。经初步测算,本次材料招标屋面防水卷材用量约为55万平方米(涉及面积);给水管材用量约15万延长米(立杠及支管);排水管材用量约12万延长米(立杠及支管)。

3、材料标准。屋面防水卷材采用GB18242---2000标准,排水管材采用GB/T5836.1---92和GB/T5836.2---92标准,给水管材采用GB/T18742.1---20**标准。

五、材料招标的组织实施

(一)推荐阶段

由各区局、公司推荐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被推荐的材料厂商的资金信誉、企业资质、设备生产和供货能力应不低于2004年中标的供货厂商,并由被推荐的厂家或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生产经营执照、经营许可、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

3、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国标、行标、企标;

4、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推荐使用书(给水管材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和检验报告);

6、委托销售代理证书;

7、企业生产技术设备、技术力量及生产能力;

8、企业主要业绩简介;

9、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资料;

10、材料报价;

1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二)组织考察,确定入围厂家或供应商

各单位推荐材料厂家名单及上报书面材料齐备后,市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及物业、财计、监察、质监部门对推荐的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为产品质量及其保障措施、企业信誉、知名度、生产能力、产品供货能力、产品是否适合修缮工程等。对2004中标单位,今年可不再组织考察。考察后,召开参加考察的单位和部门会议,研究确定招标入围生产厂家或供应商5-6家。

(三)组织招标和评标会议,确定中标厂家或供应商

确定入围材料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后,由市局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工作:

1、制定招标文件即标书。招标书包括投标须知、投标材料(标的)、投标材料报价、技术要求、投标程序及费用、投标文件内容、评标原则、废标条件、招标书解释。

2、向入围厂商发送招标通知,并按时间收集投标单位送达投标资料。招标通知应明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份,领取招标文件的,购买费不退;投标保证金在投送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2000元/厂商,未中标的,保证金返还,中途撤标的,保证金不退,中标的在签署合同之日起至三个月后以予返还。

3、向送达投标书的厂商发送评标会议通知,按通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房屋修缮工程防水材料、给排水管材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召开开标评标会议,按《2005年房屋修缮工程材料招标评标方法》确定中标单位。防水材料厂商确定3-4家,给排水厂商各3-4家,(附后《2005年房屋修缮工程材料招标评标方法》)。当评标确定的材料供应厂商未能达到以上数量时,招标领导小组可在不低于已确定的中标厂商所具备的各项条件下,选择材料厂商,召开补充评标会议,评审增加中标厂商。

4、由局物业处、财计处、监察处及区局、公司代表与中标单位进一步协商确定最终双方认可的材料价格、付款方式。

六、中标材料合同与使用管理

(一)采购合同签定

2005年的招标采购的合同统一由各区局、公司,与中标材料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直接签定采购合同。

1、接到中标通知后,区局、公司按评标、协商确定的价格,付款方式及厂商在评标会及在协商中确定的各项承诺,联系本单位实际所需,按工程工期、各种材料需用量计划,签定各种材料采购总量合同。合同应明确供货数量、时间范围、材料规格型号、质量标准要求、交货地点、产品标识及交验规则、保质期限、质量保证金、材料质量事故赔偿、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违约责任条款等。支付供货厂商货款时,购货方须经确认供货方按合同约定,完全正确地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为确保工程材料质量,购货方应扣留供货方应付货款的10%材料质

量保证金。

2、根据总合同约定,由房屋修缮工程项目基层公司(房管所)与材料厂商签定具体项目的材料需用量预约单,明确具体数量、进货时间、地点、交验规则、用货(时间、地点、用量)变更和误时、缺量、质量不合格等违约责任条款。

3、区局、公司要加强中标材料管理,贯彻材料验质验量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一是落实栋号项目负责人制度监审验质验量工作,二是落实工程监理制度监审验质工作,三是执行质量监督制度接受修缮工程监督站验质核定。

合同签署一式三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另一份在工程验收资料中存档备案。

(二)贯彻中标材料验质验量上报认证制度

在合同执行中,区局、公司要严格贯彻落实中标材料验质验量认证制度,作好材料进场认证单工作(以下简称认证单)。一是每次进场的材料由基层公司(房管所)的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施工单位按需用量预约单,认真验收进场材料数量和表观质量,并按有关标准要求及时做好材料复试工作,认定符合要求后,及时做好三方签字认证工作,认证单存档备查,作为进场材料汇总的质量和数量依据;二是每月上报市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站(定额站)进场材料汇总表;三是上报的进场材料汇总表须经市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签字后,由市局物业处按中标通知有关货款支付规定支付区局、公司货款。区局、公司按各自的采购总合同约定向材料厂商支付材料款。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应以最后一次支付材料款之日起计算,一年以后付给材料厂商,如一年中,发现因材料质量即经现场抽取实样进行材料物理指标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质量保证金一律没收。在厂商承诺的保质期中,材料质量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按合同约定的相关赔偿条款,由材料厂商按合同履约。不履约的,由区局、公司向其提起法律诉讼,由法院按合同有关条款以予强制执行。

(三)加强中标材料的使用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中标防水卷材和给排水管材使用管理,严格按合同及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材料控制的要求,验收每次进场的材料,对于中标企业报送的样品进行封样,对于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发现厂家供货与样品不一致的,使用单位有权予以退货并要求赔偿。材料进货应按照以下程序检验:清点进场数量品种规格、确认材料标识、收取进场材料合格证、按有关《材料标准》对其重量、尺寸、面积、规格、厚度和外观进行检验,并按《材料标准》规定的批量抽取试件到法定的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应有监理工程师核验盖章,复试不合格的,按合同有关违约条款处理。各单位加强检查,严禁使用其它材料或以次充好。材料的使用由市修缮工程质监站负责监督,发现不按要求收验材料的,无合格证和复试报告的,不使用中标材料或以次充好的,要按《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予处罚。市局物业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使用伪劣材料或其它材料,市局将不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