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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绩管理制度(范文)

2024-07-14 阅读 9752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

一、各科任课教师、基础部、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各负其责。

二、基础部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基础部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基础部有责任通知各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三、各系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系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各系有责任通知各学生,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3、各系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包括文化课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同时处理好相关问题。最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四、教务处的责任

1、要求、督促基础部及各系管理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并按规定报送。(本文由文书帮小编编辑提供阅读)

2、依据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按学年、学期、课程、学时及考试或考查的内容另行制表加以记载。在进行成绩记载时,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存档备查。

3、学生毕业前,依据平时对每个学生成绩的记载,填写《毕业生验印审批表》,并为学生处建毕业生档案提供学生成绩单。

五、学生处的责任

1、学生处作为全校学生管理的部门,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

2、对于毕业年级的学生成绩,要与教务处认真核对,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要求与说明

1、需基础部、各系填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2、成绩单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3、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任课教师、基础部、所在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确认成绩有误,需及时报教务处加以更正。

4、学生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常考试(考查)相同,需在补考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5、教务处作为全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不接待学生个人有关成绩的查询。

篇2:学生劳动技术课成绩考核评定办法规范

根据江苏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学劳动技术教育管理的几点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对劳动技术课成绩考核试行办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常熟市中学学生劳动技术课成绩考核评定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出勤情况2.劳动态度3.掌握知识状况4.技能状况

二、四项考核内容占分比例:

1.出勤占15%2.劳动态度占15%3.掌握知识状况30%4.技能状况占40%满分为100分。

三、等第评定:

分合格、不合格两等。

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59分以下)。

四、劳动技术课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劳技课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劳技课成绩作为操行评定和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

篇3:学生成绩管理制度范例

一、各科任课教师、基础部、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各负其责。

二、基础部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基础部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基础部有责任通知各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三、各系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系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各系有责任通知各学生,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3、各系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包括文化课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同时处理好相关问题。最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四、教务处的责任

1、要求、督促基础部及各系管理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并按规定报送。

2、依据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按学年、学期、课程、学时及考试或考查的内容另行制表加以记载。在进行成绩记载时,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存档备查。

3、学生毕业前,依据平时对每个学生成绩的记载,填写《毕业生验印审批表》,并为学生处建毕业生档案提供学生成绩单。

五、学生处的责任

1、学生处作为全校学生管理的部门,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

2、对于毕业年级的学生成绩,要与教务处认真核对,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要求与说明

1、需基础部、各系填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2、成绩单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3、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任课教师、基础部、所在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确认成绩有误,需及时报教务处加以更正。

4、学生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常考试(考查)相同,需在补考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5、教务处作为全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不接待学生个人有关成绩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