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2024-07-14 阅读 5698

1、固定贮罐第一次灌装或检修后第一次投产时,必须进行置换,使贮罐内含氧小于3%时,方可进行灌装。

2、贮罐应按实际容器和存入的介质标定充装重量计算。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的最大允许充装量。

3、贮配站备有地衡或液化石油气密度计,根据充装时卸车重量来计入重量计入贮罐的充装量,通过测定罐内介质密度确定量最大允许充装容积和最高液面位置。

4、贮罐未进行运行操作时的压力不得超过.77Mpa(12kg/cm2),若超过则进行喷淋冷却。

5、安全阀要经过校验,其最大定值为贮罐设计压力(一般1.568Mpa)至少校验一次,安全阀下面的阀门应经常处于全开状态,并有明显的全开标志。

6、贮罐液面计应保持灵敏、玻璃板液面计应保持透明,刻度应清晰无损。贮罐压力表要经常检查、如有失灵,立即更换,压力表应每年校验一次。

7、贮罐温度计要经常检查,失灵或损坏应立即更换。温度计应有隔离套管,以便必要时拆卸。

8、贮罐所有阀门应开关灵活、严密不漏。

9、贮罐排污应经常进行,并视介质情况和气候条件,制定站内切实可行的排污方案,并经技术部门确认后,遵照执行。

10、贮罐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认真处理。

篇2:球形贮罐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操作中必须对入罐电源线、焊机把线、波化气加热输送胶管、氧气和乙炔气胶管加护套或支架保护.对入罐电源线加屏蔽套管。

(2)操作人员进人罐内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穿绝缘隔热防滑鞋,戴防护镜。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大及湿度高的环境操作,应轮班作业或工间休息.在罐内作业必须两人以上。

(3)球壳板组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胎具制作要牢固。进出球罐应走固定的爬梯.

②组装的工装卡具、工具和材料应放稳,严禁高处抛物。

③对临时焊接部位应认真检查.发理缺陷必须及时通知焊工补焊。

④焊前预热采用的石油液化气,必须设专人管理。液化气出口必须装减压阀.每个燃烧器应编号,燃烧气点火应由专人负责,必须先点火,后开气.罐内施焊时应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遇特殊情况及时进行救护。

⑤球罐组装后应及时装好排尘通风装置,并做好肪暑降温工作。

⑥球罐焊接使用的脚手架,必须遵守脚手架措设的有关规定。

(4)球壳的吊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球壳板排板、翻身,复验,吊装前应检查吊索具(卡具、吊耳、绳索,卡环等)无变形.无损伤.严禁使用单根吊装。

②中环带与立柱吊装时.立柱就位后必须及时用缆风绳(拖拉掘)稳固。吊装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5)球罐组装后,必须立即接规定做好防雷接地保护。

档案管理制度

篇3:各种贮罐槽车塔及密封设备内进行检修安全规定

第一条工作前承修单位必须熟悉现场情况,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持有合格的进塔入

罐证方可组织施工。

第二条设备所属单位在工作前应制定好系统的隔离置换方案,置换分析规程。向承修单位详细交底,讲清进出物料的性质、连通管线、设备结构、材料性质及内外其它情况,做到设备安全交出。

第三条工作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之全面了解工作性质、防护、监护办法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条检修人员应服从检修负责人及监护人员的指挥。只有在安全措施落实、检修负责人同意、监护人员在场、护具齐全时方能进入设备。进入时间不宜过长,由监护人控制,体弱者不准进入设备。

第五条工作前,检修负责人会同设备交出负责人全面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阀门开闭、盲板安插、人孔打开、分析数据、通风装置及劳护器具等项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六条在设备内部或外部进行动火及其它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按动火规定,予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第七条承修单位必须设置两人以上监护者应掌握监护及抢救技术,严守岗位,严密监视,按予定信号定时联系,备好自身护具及抢救器材,需要时立即进行救护作业。发现工作者私自卸去腰带、面具等违章行为时,要立即停止其工作。危险性大的进塔入罐作业,须由气防员监护。

第八条进行设备内的清理、防腐、补焊等作业,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及时排除作业中产生的粉尘、毒物,人员佩戴好相应的劳动用品及护具。

第九条如因某种原因置换不干净、分析不合格,或需紧急抢救、抢修时,人员必须腰系安全带、佩戴长管面具,经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入设备。

佩戴面具人员,必须熟悉防护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用前要作气密性检查。长管进气口,应放在上风口,离地面5厘米以上,并令人看守。使用中不准摘下面具,在酸罐内作业应穿耐酸衣、鞋。

作业中若感不适,应立即退出设备休息或就医治疗。

进入容器,禁止使用过滤式面具。

第十条同一设备内不宜两个人以上同时作业;如必须几个人同时作业,事先应周密研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进入设备。

第十一条进行气焊作业时,严禁向设备内排放氧气、乙炔。电、气焊工具应随人带入带出。

第十二条设备内照明,应使用12V防爆型安全行灯或防爆型干电池灯。

第十三条设备内所用的工具、器具,应放置整齐;不用的材料禁止带入设备。

第十四条设备内尽量避免使用油料;如必须使用时,须经本车间主任批准,用专用容器存放,禁止喷洒倾倒,杜绝火源。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油污、棉纱杂物,严防燃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