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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粒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4 阅读 1298

1、上班前穿好安全服、鞋、备好消防用水。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严禁酒后、纠纷后上班。

3、做亮珠时拌药一次不能超过20kg,做好的亮珠应及时入盘,摊开厚度不得超过去1.5cm,并送入中转库,不得存放在造粒间及周围过道上。

4、拌和药物一律用塑料器具或纯铝制品工具,地面铺设橡胶板。

5、造粒必须保持单项操作,每栋造粒间限员1人,车间存放亮珠芯子不得超过25kg,药物不得超过去15kg。

6、晾晒亮珠应距车间30米外,使用亮珠盘,每盘2.5kg,要有专人看守,晾晒过程中,严禁随意进出晾晒场,严禁翻扒。

7、严禁使用铁器、砖头、石头敲打撞击和操作,严禁带电带药修设备。

8、下班前处理好余药,并全面清扫冲洗车间和工具,工房保持整洁卫生,无药尘、药粒。

9、沉淀池每周清理一次,并经常保持有水。

篇2:造粒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必须穿戴好防火棉布工作服,戴口罩,穿软底胶鞋上班。

三、上班时备满安全水,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禁止无消防水开机操作。

四、禁止酒后上班,禁止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

五、开机时必须清理开关附近的药物粉尘,检查各接线点是否密封,机械各部件联接是否有松动现象,检查正常后方可送电操作。

六、严禁超量违章操作,按生产的工序要求进行加工,按安全规定量存放。

七、接工艺要求生产的亮珠,必须品种标签明目,禁止堆放混乱。

八、亮珠干燥后,必须进入散热间,确认冷却后检验合格,方能包装入库。

九、各工序操作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拖、拉、碰、敲击、抛、丢,严禁用手搓抓的方式检验亮珠干燥及在亮珠库等危险区检验。

十、坚持工房、中转库的卫生打扫,清洗机械设备及地面卫生,关机断电。

十一、凡违反上述要求者,视其情况按有关条款处理。

篇3:造粒中转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堆码整齐、规范,地面撒落亮珠和药尘。

二、亮珠进出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拖、抛。

三、不得超量存放,应及时进行筛选,晾晒。

四、进出库时单人操作,不得在内逗留。

五、及时检查库内情况,严防亮珠上潮发烧的现象发生。

六、及时配备好消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