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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相关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2024-07-14 阅读 8315

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家局、省政府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为更好地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听取群众对评审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接待、登记、编号、转办、督办等事宜由办公室负责。

二、评审中心主任或分管主任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态度好、作风正。工作人员应熟悉评审中心业务,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能秉公办事、工作积极等基本素质。

四、对每一件来信来访,经办人员均应做到不积压、不错转、不丢失、不泄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本部门确实无法独立办理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积极联系有关部门会商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办、拖办。对依法应当由上级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及时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五、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领导批示件等重要信访件,要随到随办,办后要及时作出书面汇报。

六、对匿名举报的案件(线索),确需调查或查处的,应先在办公室做好登记,并与所辖地有关部门、单位衔接后,方可前往,以防多头查处。

七、对少数无理纠缠的人员,要摸清其思想,对症下药,讲明政策法规的规定,说明情况,说服教育;对个别无理取闹,不听劝阻,扰乱评审中心正常办公秩序的人员,必要时可移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八、对地址不详,反映情况失实的无法处理的以及需要驳回的来信,可存查一年,一年后经分管领导批准可登记销毁。

九、对结案结论不服,又提出申诉的,经审核,属无理要求的可予驳回;正当、合理的,可酌情再研究处理。

十、检举、揭发、控告及不能下传的信访件,应按《保密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得公开信访人姓名,不得将信访件转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单位或个人。不能下传的信件,可隐名摘要转办,以防止打击报复。

十一、信访材料应按档案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年终立卷归档备查。

十二、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篇2:区中医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中医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每月一次,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由院办统一安排。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接待时,应事先请假并安排好替班领导。院领导干部值班的同时,配备职能科室负责人参与接待工作。在信访接待日,负责接待本院职工和来院就诊患者提出的问题,并及时负责地给予解决和答复。

二、工作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办事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牵涉多部门的问题,由院办协调各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对重要的问题应及时提交院办公会讨论解决。对应由其他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分流处理,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由院办负责督办落实。

四、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院办公室保管,年终归档。

五、要为来访群众守密,不得散布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篇3:区中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中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一、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职能部门

1.院办负责受理全院医德医风内容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2.医务科负责受理全院医疗业务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3.护理部负责护理业务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4.财务科负责物价收费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5.门诊服务台负责受理一般事务的来访工作。

二、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的答复时效规定

1.一般来信来访的处理,要求每起少于或等于一周。

2.特殊事宜的来信来访的处理,要求每起少于或等于半个月。

三、受理投诉、信访的工作要求

1.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重视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有关事项的接转工作。

2.按照信访工作的职责权限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凡涉及医院业务、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来信来电来访,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汇报,以便作出相应的对策和处理。

3.对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信访工作,应认真努力回复处理,到期不能及时回答的,要主动说明情况。

4.对信访问题的处理,必须同来信来电来访人见面。对不服处理结论的,要对信访人提出的不同意见和问题逐项进行说明情况。

5.及时做好来信来电来访事宜的分类、登记和归档工作。

6.努力做到各类投诉、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重要投诉信件要有领导的阅示意见。

7.设立患者意见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