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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住宅小区车辆管理

2024-07-14 阅读 9637

E住宅小区车辆管理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各种车辆。

二、除小区业主车辆外,其它外来车辆不得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物业管理部门将按郑州市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三、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放好。

四、业主停放好车辆后,应注意锁好车辆,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五、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速超车。小区内禁止鸣笛。

六、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七、车辆行驶小区内,不准辗压绿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八、小区机动车应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位置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应停放在小区固定的停车棚内。

九、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篇2:油品调运分公司车辆管理部职责

油品调运分公司车辆管理部职责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车辆管理部部门定编/

直接上级:公司分管领导下属部门:/

部门主要职能:负责经营性资产管理、车辆日常管理、运输过程数质量监督检查、合作单车的选择、管理及考核以及自有车辆的考核等工作

序号职能领域主要职责

1、经营性资产管理

制定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实施

负责制定自有车辆的年度维修计划,审核公司自有车辆维修情况

负责对公司自有车辆的定期盘点

2、数质量管理

负责检查装卸车环节的产品质量,确保运送产品质量合格

负责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数质量监控

及时分析任务完成情况、任务未完成原因以及改进措施,并向分管领导反馈

对装卸油品及运输过程中车辆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分管领导

3、产品运输

负责按照运输规定,完成产品运输

运输路途中发生延误或者越界,应及时向及车队队长报告并说明原因

4、合作单车开发、管理及考核

负责收集合作单车信息,建立合作单车信息库,拓宽公司可选择范围

建立合作单车准入标准,负责进行合作单车选择过程中的谈判和议价

负责建立和维护与合作单车的沟通体系

负责对合作单车各项税费、保险费的代缴工作,挂靠费的收取工作,并形成表单传递给财务资产部

负责合作单车司机上岗审核工作

掌握单车和自有车辆证照有效期限,督促驾驶员进行证照更新

负责建立合作单车的考核体系,并完成合作单车的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合作单车的绩效考核分析、评价和绩效优化系统的建立和执行

5、车辆安全管理

负责自有车辆的按期年检和审验工作

按照调度管理部的调运安排,通知自有车辆及合作单车调运任务,并负责自有车辆/合作单车配送前的车辆安全检查工作

负责驾驶员安全管理,监督运输过程中驾驶员的工作,保证驾驶员合规操作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自有车辆/合作单车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维修或者保养

定期召开车队安全教育会议,牢固树立全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团队思想

负责自有车辆和合作单车的档案管理工作

6、车辆日常维修保养

负责制定自有车辆的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审核合作单车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材料配件的采购及管理

负责自有车辆配件的仓储管理

负责监督车辆加油、维修、保养支出情况,并及时报财务资产部报销

7、车辆评估

每周及时向各车辆驾驶员收取行车日志,以方便进行单车核算

负责建立自有车辆相关运输数据统计,进行单车运量核算、单车保养维修费用核算等

负责自有车辆考核工作,参与合作单车的考核工作

负责自有车辆绩效分析、评价和绩效优化系统的建立和执行

不定期开展对标学习,提升车队管理能力

8、部门基础管理

明确本部门各项工作分工

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部门业务和行政事务对内、外关系的协调与处理

积极配合工贸公司相关部门牵头的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学习、研究国家政策、上级单位和领导指示精神,开展业务学习,提升职工素质和工作效益

编制本部门年度财务预算,按照规定的管理制度进行支出

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管理和工作考核评定

负责本部门各类办公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

部门协作关系

内部协调关系公司所属各部门

外部协调关系延炼加油站、延炼综合服务公司、榆炼综合服务公司、子洲荣盛停车场、交警、运政、车管所

(二)岗位设置图

篇3: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