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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告知书

2024-07-14 阅读 6536

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采取的防范措施可能引发的职业病电焊金属烟尘长期吸入则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称为电焊工尘肺,而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雾热等并发病。患者主要表现为胸闷、胸痛、气短、咳嗽等呼吸系统症状,并伴有头痛、全身无力等病症,肺通过气功能也有一定程度的损伤。1.就业前体检,及时排除职业禁忌症及身体出现异常人员;2.采用机械通风,加速工作环境的气体对流,从而稀释空气中的有害物质;3.加强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穿白色防护服、绝缘鞋;4.加强对电焊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5.每年委托从从化防疫站对电焊作业场所的尘毒危害进行监测;6.每年安排电焊工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电焊工尘肺有毒气体氮氧化物常接触到的氮氧化物主要是二氧化氮。它为红褐色气体,有特殊臭味,当被人吸入时,经过上呼吸道进入肺泡内,逐渐与水起作用,形成硝酸及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刺激与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氮氧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极易与人体中运输氧的血红蛋白相结合,而且极难分离,因而,当大量的血红蛋白与一氧化碳结合以后,氧便失去了与血红蛋白结合的机会,使人体输送和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造成人体组织因缺氧而坏死一氧化碳中毒臭氧对呼吸道粘膜及肺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短时间吸入低浓度(0.4mg/m3)的臭氧时,可引起咳嗽、咽喉干燥、胸闷、食欲减退、疲劳无力等症状,长期吸入低浓度臭氧时,则可引发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硬化等臭氧中毒电弧光辐射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通过光化学作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它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红斑症。主要表现为患者眼痛、羞明、流泪、眼睑红肿痉挛,受紫外线照射后皮肤可出现明显的水肿性红斑,严重时可出现水泡、渗出液和浮肿,并有明显的烧灼感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打磨金属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会产生胸闷、胸痛、呼吸困难、咳嗽、咯血、全身无力等症状,重者甚至会丧失劳动力1.就业前体检,排除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打磨作业;2.每年委托从化市防疫站对产尘点进行监测,及时了解产尘的浓度,以便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3.加强个人防护。作业人员每月定期发放防尘口罩;4.每年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职业体检,及时跟踪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和采取相应的治疗。矽肺病探伤试验电离辐射在电辐射作用下,机体的反应程度取决于电离辐射的种类、剂量、照射条件及机体的敏感性。电离辐射可引起放射病,它是机体的全身性反应,几乎所有器官、系统均发生病理改变,但其中以神经系统、造血器官和消化系统的改变最为明显。较长时间内分散接受一定剂量的照射,可引起慢性放射性损伤,如皮肤损伤、造血障碍,白细胞减少、生育力受损等。1.就业前体检,及时排除职业禁忌症及身体出现异常人员;2.每年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采用屏蔽防护,较少辐射对人员造成的危害;4.作业时,个人佩戴剂量监测仪,及时了解作业环境中的剂量,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放射性肿瘤激光切割激光激光辐射造成的眼伤主要有光致角膜炎、角膜凝固、碳化和穿孔、晶状体混浊、视觉功能性障碍“闪光盲”,以及视网膜凝固、出血和爆裂等。激光辐射造成的皮肤伤害主要有色素沉着、红斑和水泡等。伤害程度取决于辐射剂量的大小,而这与激光器的输出能量、工作波长和工作状态有关,其中能量是最主要的因素。对人体和工作环境构成危害的不仅有直射光,而且还有反射光和漫反射光。1、记住激光安全的基本原则是绝对不直视激光束,尤其是原光束。也不看反射镜反射的激光束。

2、为了减少人眼瞳孔充分扩张。和接触激光源的人员一定要戴激光防护镜。

3、对激光设备使用人员进行教育,不要对人员发射激光,不要对镜面反射物发射激光。职业性白内障切割产生的烟雾患者主要表现为胸闷、胸痛、气短、咳嗽等呼吸系统症状,并伴有头痛、全身无力等病症,肺通过气功能也有一定程度的损伤。1.就业前体检,及时排除职业禁忌症及身体出现异常人员;2.采用机械通风,加速工作环境的气体对流,从而稀释空气中的有害物质;3.加强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口罩;4.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5.每年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尘肺NC冲床噪声噪声在80分贝以上,对听力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长期接触比较强烈的噪声,除引起职业耳聋外,还可引发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头痛、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失明等全身性疾病。此外,作业场所中的噪声还可以干扰语言交流,影响工作效率。1、控制噪声源,在产生振动的设备上安装防震垫或防震圈。2、个体防护。对从事噪声岗位每月定期发放耳塞;3、健康监护:定期对接触噪声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噪声作业工人应进行就业前体检。4、检测车间噪声,监督检查预防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噪声聋喷漆作业甲苯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态蹒跚、意识模糊。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症,肝肿大。皮肤干燥、皲裂、皮炎。1.就业前体检,及时排除职业禁忌症及身体出现异常人员;2.采用机械通风,加速工作环境的气体对流,从而稀释空气中的有害物质;3.加强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4.对作业人员加强的、职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5.每年委托从从化防疫站对喷涂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及时掌握作业岗位有害物质的浓度,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6.每年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甲苯中毒二甲苯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样发作。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症,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二甲苯中毒司炉高温在高温作业时,受热辐射或热空气的影响,人容易大量出汗消耗体内的水分和盐分,使人口渴、尿少、脉搏加快、体温升高、身体疲乏,并会因精神难集中而导致动作准确性、协调性和反应速度差,从而容易导致误操作。1.就业及入暑前体检,及时排除职业禁忌症及身体出现异常人员;2.采用机械通风,加速工作环境的气体对流,从而带走空气中的物质;3.对散发热量的部位进行隔离保护;4.高温作业时,每日派发清凉饮料。中暑操作破口机振动长期受低频、大振幅的振动时,由于振动加速度的作用,可使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引起皮肤与外周血管循环机能改变,久而久之,可出现一系列病理改变。早期可出现肢端感觉异常、振动感觉减退。主诉手部症状为手麻、手疼、手胀、手凉、手掌多汗,手疼多在夜间发生;其次为手僵、手颤、手无力(多在工作后发生),手指遇冷即出现缺血发白,严重时血管痉挛明显。*片可见骨及关节改变。如果下肢接触振动,以上症状出现在下肢。1.采取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装置,减少接振;2.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振保暖手套等;3.建立合理劳动制度,坚持工间休息及定期轮换工作制度,以利各器官系统功能的恢复;4.坚持就业前体检,凡患有就业禁忌症者,不能从事该做作业;5.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尽早发现受振动损伤的作业人员,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及时治疗振动病患者。手臂振动病酸洗岗位硫酸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蒸汽或雾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混浊,以致失明。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硬化。1.就业前体检,及时排除职业禁忌症及身体出现异常人员;2.采用机械通风,加速工作环境的气体对流,从而降低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3.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浸朔手套、防护眼镜、防毒口罩和不得穿短袖;4.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风险防范和处理能力;5.规范员工操作行为,制定安全操作规程;6.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化学性皮肤灼伤、化学性眼部灼伤天那水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眼部冲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四肢无力重症者可有燥动、抽、昏迷。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症。脱脂剂接触蒸汽可引起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可能引起胃穿孔。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中和剂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钠,本品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烂、出血和休克。备注其它工作岗位人员进入上述有毒有害岗位或受到相应的危害时,必须采取该有毒有害岗位对应的防护措施,以免对人员造成伤害。

篇2: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三、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四、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综合管理部、健康安全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五、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六、公司健康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七、公司健康安全科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篇3:危害信息告知制度

1、分公司在安全生产过程及生产工作中实行危害信息告知制度。

2、分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告知人,按照“谁叫谁签字,谁负责”和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被告知(对象)人进行危害信息告知。

3、被告知人(对象)为:外来施工安装作业人员、新进厂工人、实习学习参观访问人员、分公司从业人员、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外来运输货物人员等。

4、告知危害信息主要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压力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5、危害信息告知方式:警示牌、告知栏、口头、讲解、讲座等形式。

6、外来施工安装作业人员在作业前由技术中心或相关处室进行教育,告知施工安装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的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周围生产设备设施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放空、泄漏造成人员中毒、爆炸、火灾等危害。

7、新进厂工人上岗前,由培训中心开展教育培训,进行危害信息告知讲座,告知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着火、爆炸等危险及相关预防、自救、应急措施。

8、学习参观实习考察人员,由培训中心进行集中讲座或现场讲解形式,告知其在企业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危害信息,同时相关人员根据现场警示牌、公告牌等方式获取相关的危害信息。

9、运输甲醇的车辆人员,由甲醇罐区岗位人员口头告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并发给其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书面告知作业过程中危害及应急知识。

10、检修人员在检修前,分管单位进行教育,告知检修人员检修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危害因素等信息,并告知相应的防范处置措施。

11、企业从业人员,由各分厂、车间按规定定期对车间、班组人员告知近阶段生产作业过程中和生产设备设施存在的不安全、危险的信息及预防措施,确保人员安全、生产安全。

12、告知人对被告知人(对象)进行危害信息告知,要有相关记录,并对被告知人(对象)进行监督监管,确保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