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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支护:安全措施

2024-07-13 阅读 5829

一、概况:

18002下分层回风顺槽工作面现已掘进566米,上分层18002工作面正在开采,工作面推进方式采取后退式,下分层顺槽正在掘进,掘进方向和上分层工作推进方向正好相反,顺槽采用工字钢棚支护。上分层的开采造成的采动影响,使巷道围岩岩体破碎,而上分层的工作面还没有开采完毕,下分层巷道掘出后,受到上分层开采造成的采动影响,巷道变形、压力逐渐增大,经矿、科研究决定工作面采用锚杆、锚网、锚索、工钢联合支护,视情况更换压力大处支护,为保证施工期间安全作业,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由综掘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人员分工如下:

各项工作人员分配花名表

班次

人员

工种带班顶板看护工锚杆司机8栗福旺杨彦芳牛军?郭天兵4王学武郝玉兵郝秀芳常永波0聂宝臻刘宏伟赵建虎常玉芳

注:郭天兵锚杆司机,负责锚杆机维修。

2、巷道相对位置及回采情况:

工作面位于3#下分层煤层,为方位角为32度,顶部是3#煤层上下分层的中间夹石,厚度7-8米。为泥沙质页岩和炭质页岩,整体性和附着力差,极易垮落,底部为15#煤层(未开采),距15#煤层平均90m。18002回风顺槽工作面位于18001(已采)工作面东侧,工作面东侧为未开采区域,南侧为三部皮带运输大巷,西侧为18001采空区,北侧为矿区边界。18002上综采工作面已回采至310米处。18002下回风顺槽会随着采动影响巷道来压。工作面及巷道位置关系附图1

3、改变支护原因

老顶周期来压,受此影响使巷道压力逐渐增大,巷道支护变形。

1.原有断面:呈梯形,采用矿用11#工字钢、木串杆、金属拉钩、金属网联合支护,0.6米棚距。原断面:上净宽2.6m,下净宽3.4m,净高2.8m,净断面8.4㎡。

2.现有情况:巷道受压变形后,巷道挤压变形,底板鼓起、棚腿出现外蹬现象,腿挤扭变形,棚梁变形弯曲,部分梁卡在煤壁两端,腿脱出,断面呈倒梯形,在400--420米处最严重处上净宽2.6m下净宽2.8m,净高1.8m,净断面4.86㎡。巷道会随18002工作面回采逐渐加长变形长度。

目的:从566米处开始采用网—锚杆—锚索—钢梁——联合支护形式(如图)使巷道保持毛宽3米,下毛宽3.6米,毛高2.8米,毛断面面积9.8㎡。附巷道断面图2a(原有断面和支护后断面)、b(现有变形后断面)

二、人员编制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瓦检员机组

司机打眼

支护工皮带

司机共计人员1112319工作面为三八制进行作业,其余机运队配合。

三、工艺流程

安全检查→延伸皮带→割煤(出煤、备料)→安监→铺网→临时支护→安设顶锚杆→安装帮锚杆→打设安装顶锚索→架设工钢永久支护→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循环

四、作业形式及要求

1、处理隐患

施工前后及施工过程中,跟班队长、组长必须带领相关人员对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施工。

2、正常掘进

3、风钻打眼

采用mqt--110/25高频风钻,通过φ19液压胶带管、巷压风管供风,钻孔采用b19中空六方接长式钻杆、φ28mm--f30mm钻头用锚杆机在巷道钻孔,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图表规定打眼。

4、锚杆支护原理及技术要求

(1)顶板支护:

锚杆布置:每排5根顶锚杆,锚杆间距850mm,排距800mm。

锚杆:左旋螺纹钢高强锚杆,型号smg500,屈服强度不小于500mpa,极限强度不小于670mpa,极限拉断力超过25kn,延伸率17%-20%,φ22×2400mm,长度2.4m,杆尾螺纹规格m24。

锚固方式:树脂药卷锚固剂φ23mm,钻孔φ28mm,采用:一支超快树脂锚固剂,规格为k2350,凝胶时间26--40s,一支中速树脂锚固剂规格为z2350,凝胶时间41--90s,锚固长度1760mm。

梯子梁规格:φ10mm×12mm×10000mm,布满巷道一整圈。

锚杆配件:采用拱型托盘、高强螺母,托盘规格为150mm×150mm×10mm。

锚杆角度:靠近巷帮的顶锚杆安设角度为与垂线成150外偏角,其它顶锚杆垂直顶板。

网片规格:采用金属网护顶,采用8#铅丝编制,网孔规格40mm×40mm,网片规格10000mm×1000mm。相邻网搭接约100mm--200mm,用16#铅丝联接,双丝双扣,隔一孔相联。

锚索布置:顶板按设与垂线成150外偏角,沿巷帮距顶板中800mm,布置2排锚索,排距为2.4米,滞后锚杆支护30--50m施工。

锚索:1*19股高强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φ21.8mm,极限强度1500mpa,极限拉断力大于560kn,延伸率大于4.8%,材料为钢绞线、鸟窝、加强管、压管配套,锚索长度7300mm,有效长度6.8m,钻孔直径φ30mm,采用3支z2350树脂药卷锚固锚索,锚固长度理论计算1.87m,在锚索固端1.6m处施加挡圈。预应力为≧100kn。

锚索托盘:采用300mm×300mm×12mm高强度球形托板及配套锁具,为增加锚索延伸率加垫300mm×300mm×100mm的木托盘(视情况使用)。

(2)巷帮支护:

锚杆:锚杆型号mg335,屈服强度不小于400mpa,极限强度不小于500mpa,延伸率17%-20%,φ22×2400mm,长度2.4m,杆尾螺纹规格m24,长度2.4m。

锚固方式:树脂加长锚固,采用两支中速树脂锚固剂,规格为z2350。锚固长度13200mm。

其余金属网钢筋梯子梁护帮与顶板共用,锚杆预应力、破坏性试验、日常监测同顶板。

锚杆角度:靠近顶板和底板的帮锚杆与水平线呈150,其它帮锚杆垂直煤墙打设。

锚索布置:靠近18001采空侧不设置锚索,另一侧帮垂直煤壁按设,沿巷帮距顶板往下1m布置2排锚索,间距为1米,锚索材料同顶板完全相同,长5m,有效长度4.6m左右,垂直煤墙打设。附锚杆、锚索布置图3a、b、c

(3)锚杆安装质量检查标准:

①锚杆锚固力: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检测,拉拔加载至锚杆锚固力设计值的90%为止。

②锚杆预紧力矩:符合设计要求。帮锚杆预紧力30-40kn,最终紧固扭矩200n.m,顶板锚杆预紧力45-60kn,最终紧固扭矩300n.m。

③锚杆角度:角度不超过设计的±3°。

④锚杆间排距:不超过设计的±50mm。

⑤锚杆安装质量:锚杆构件齐全,托板紧贴托梁并要求托板四角压紧托梁(无托梁锚杆紧贴煤、岩壁),杆体无松动,托梁紧贴煤(岩)壁,未接触部分应采用木托板垫实,楔紧。

⑥锚网质量:要求金属网铺平铺展,紧贴顶帮,对(搭)接合理,绑扎牢固,金属网要隔扣相连,紧贴煤(岩)壁,其后不得充填虚煤。

⑦锚杆外露长度:螺母以外大于20mm,且小于50mm。

⑧锚索安装:锚索安装时必须施加一定预紧力,预紧力顶板应不小于100kn,两帮不小于60kn,观察托板产生花纹或槽钢托梁变形,锚索间距误差不超设计的±50mm。锚索托板必须紧贴岩面或槽钢托梁,锚索外露长度不超300mm。

五、锚杆机操作步骤

1、钻机接好压风和水后,先检查压力是否正常各部位运转是否灵敏可靠。

2、钻孔前应空载运转五分钟,确保钻机正常,停钻后,在钻机前方人工接上一根带钻头的钻杆。按设计角度调节好钻杆角度将钻机可靠固定后,先开通水源,缓慢升起气腿接稳顶板后,点动扎稳钻杆才能按操作规程开始正常给进。

3、钻进时要匀速慢进,钻工要认真观察钻机运转情况,即观察送水、钻孔回水、钻孔内的震动声音等情况。

4、一根钻杆终了时,松开开关,停止转动,两个辅助工在旁边扶好钻机,缓慢下落气腿。把钻机与钻杆一起落下,严防钻机下落钻杆卡住后落下伤人。人工卸开接头接上钻杆后,两人帮忙套入孔内,重复循环。

5、钻孔完成后,清理现场,检修钻机,准备施工下一个孔。

六、安全措施

a锚杆机打眼时安全措施

1、打钻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先敲帮问顶,仔细检查作业范围内的帮顶支护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先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钻进时若发现钻孔瓦斯涌出异常、钻孔水压、回水量增加、煤体出现异常声音、煤体片帮外移、煤面轻微颤动、顶夹钻、钻杆弯曲和喷孔、工作面掉渣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钻,严禁拔出钻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地测科、通风科,按指示执行,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3、钻机运转时,其他非打钻作业人员严禁在作业场所5m范围内,钻机操作人员站在钻机两侧,并在5米范围内设置警戒。

4、在钻机运转时,严禁用手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及其它物件接触转动部位,卸钻杆和接钻杆时要专人看护,防止开钻伤人。

5、钻进时要匀速慢进,认真观察钻孔回水量,一旦发现回水不畅或钻机不供水,立即后退钻机,严禁干打眼,待孔内回水返回后,方可继续钻进。

6、钻孔时,水的流量为20一30l/mm,压力为1一2mpa。

7、钻进过程中,人员必须站立在顶板支护良好处操作,必须随时观察顶板、煤帮及钻机运行情况,防止掉顶、片帮伤人或损坏机器。

8、发生异常情况需要撤退时,跟班队干和班组长要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汇报队部值班室及调度室。

b安装锚杆锚索安全措施

1、安装树脂药卷时,一定要掌握搅拌时间,同时要求搅拌过程连续进行,不得中途中断。

2、锚杆、锚索各附件上齐上全,并使其具有一定预紧力。

3、安设锚索以及打顶角、帮角锚杆时,搭设稳固的工作平台。

4、涨拉锚索时要两人协作,涨拉油缸与钢绞线保持在同一轴线上。加压后,工具锚卡住钢绞线方可松手,操作人员要避开涨拉油缸,以保证安全。

5、锚索必须紧跟工作面打设,并及时涨拉。

6、涨拉时发现不合格的锚杆、锚索时,必须在其附近补打。

七、管理制度

1、每班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把上班工作情况和出现问题交接清楚,处理不了要一起查明原因。

2、巷道掘进施工过程中科队人员,按不小于10%的比例和不大于二天的时间间隔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测。抽测时只做非破坏性拉拔,达到150kn后可停止拉拔。

3、巷道掘进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按不小于30%的比例和不大于二天的时间间隔用力矩示值扳手对锚杆螺母预紧力进行抽测,锚杆达300n.m,即为合格。

八、其它注意事项

1、作业前,要提前清理好现场。

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袖口扎紧),严防衣服被绞到钻机转动部分上,并且熟悉钻机的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等知识,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搬迁设备时,要轻抬轻放,避免碰撞设备及伤人。

4、作业前,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地点附近进行洒水灭尘,煤帮、顶、底冲洗后,方可进行打钻作业。

5、打钻作业时,两人在工作面,密切注意帮、顶、钻进情况,动作灵敏可靠。一人操作用于紧急停钻。

6、每次接卸一根钻杆,并严格检查每一根钻杆,以防钻杆破损掉入煤体,接、拆钻杆时,必须闭锁钻机开关,防止误开动钻机伤人。

7、开钻前必须注水,水返回后才能钻进,并要保证有足够的流量,不准钻干孔。孔内岩粉多时,应加大水量,切实冲好孔后方可停钻。

8、更换钻头时,应注意孔径与钻头直径匹配,以免卡死钻头。临时停钻时,要将钻头退离孔底一定距离,防止煤岩粉卡住钻杆。

9、拨钻时要准确测量孔外余尺,清点钻杆数量,以核实孔深,并记录在册。

10、在拨钻过程中,操作要轻而稳,不得猛拨、硬拉,不得超负荷作业。

11、钻机操作过程中,操作把半径范围严禁站人。

12、有弯的钻杆,严禁使用。

13、打斜眼时,严禁仅用钻机顶推力来固定钻机。

14、跟班队干、班组长、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出现异常情况要随时汇报。

15、严格执行互联保制度,做好互保联保,自主保安。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以上规定,不准擅自做主改变方案,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出现规定之外的必须通知有关领导、安全指挥中心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具体由安全科贯彻、落实、执行。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掘进巷道质量标准化标准》、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种“岗标”、《生产矿井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矿有关文件、规定、制度施工。若有与《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不符时以《煤矿安全规程》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希各职能科室有关领导及施工队组,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补充或重新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篇2:锚杆支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

一、保证项目

1、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试验报告,并现场实查。

2、水泥卷、树脂卷和沙浆锚固材料、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试验报告。

二、基本项目

1、锚杆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检查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试验报告,不松动。

优良:检查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试验报告,未接触部必须楔紧。

检查数量:班组逐排检验,抽查时,按规定选取检查点。

检验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2、锚杆的拉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合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优良:最低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按公司《锚杆抗拨力检测操作规程及评定办法》执行。

三、允许偏差项目

1、锚杆的间距、排距,允许偏差值为±100mm。

2、锚杆孔深度允许偏差值为0——+50mm。

3、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或岩层层理)角度(限值)允许偏差≤15°,以上三项检验方法按规定选检查点,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4、杆外露长度:有托板露出托板允许偏差≤50mm;爆破材料硐室、锚喷巷道允许偏差为0。按规定选检查点,尺量前检查点前一排锚杆外露长度最大值。

篇3: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监区锚杆(梁)网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第2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规定。

第3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4条须熟悉锚杆(梁)网支护工作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5条锚杆(梁)网支护时必须坚持敲帮问顶,支护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严禁空顶空帮作业,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第6条遇到断层、构造时,必须立即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7条按规定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8条工作中杜绝三违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9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掘进监区锚杆(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对锚杆支护工作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不熟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支护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或采用的支护材料不符合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4条遇到地质条件变化等特殊情况,未立即汇报,未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未按时参加技能培训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警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7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8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