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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铁路电缆地下管线防护方案

2024-07-12 阅读 6363

一、工程概况

本方案针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施工指挥部第四项目经理部编制,施工里程为DK52+000~DK64+000,属于既有线路施工,尤其是徘徊北站和新固站站场改造施工,地下电缆、地下管线分布复杂,施工难度大。

二、组织机构

?项目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安全质量部具体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建立交通安全、施工安全和文明安全的综合性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负责人,安全质量部长任安全生产负责人。同时在临近营业线施工时需配备防护员。(见附图)

三、安全教育

1.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开工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特别要抓好对民工和工人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针对不同部位,不同工序的特点和要求,施工前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施工中检查落实。

3.由项目经理组织,各职能部门、各施工区域有关管理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员及作业班组管理人员现场每日进行一次巡查,并填写《安全检查日志》。

四、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前,主动联系地方通讯、电力、供水等部门,详细了解地下管线埋设情况,并根据相关图纸资料及现场地方管线标识情况,详细作好地下管线调查工作,特别是地下通讯光缆、军用通讯设施。办理“管线监护交底”,对地下管线及构筑物进行严格保护。

?施工前将电缆、地下管线防护方案、措施报地方相关部门,涉及军用设施的应报当地驻军的相关管理部门,并经同意后,对管线防护改移进行现场技术交底,以确保管线安全,不影响施工及满足远期规划的原则,对需改移的根据设计及相关产权部门的要求,一次改移到位。

?电缆、地下管线地段开挖,应采取人工开挖探槽,探清管线数量及线路走向,严禁盲目开挖、挖掘机开挖。

?电缆、地下管线加固采用切实可行的加固方案,并做好与产权部门的安全施工协议。管线安全防护可采取硬塑管材等进行管线外套防护,应进行相应的支撑或悬吊吊挂方法,在管线两侧设警示标识杆、牌,同时设置机械施工的安全距离。

?项目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安全员具体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建立交通安全、施工安全和文明安全的综合性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负责人,安全员任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

4.1具体防护措施

1.建立交通安全、施工安全和文明安全的综合性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负责人,安全质量部长任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

2.在沟槽开挖前,探明地下管线走向标高,并开挖探沟,插上红旗,施工中随时监测,并加以保护。施工前应联系业主单位,查看相关图纸确定电缆的走向和数量,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探沟,对于没有图纸说明的电缆,应组织业主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场指导施工,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揽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

3.在道口和沟槽周围设置全封闭安全护栏,设红灯示警,并派专人监护和指挥过往车辆。

4.根据土质情况做好沟槽放坡、降水或支护工作,沟槽旁边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并防止车辆振动引起土壁坍塌,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设计。

5.机械挖运土方,应有专人指挥运行,沟槽内修坡清底人员与铲斗保持一定距离。

6.施工工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应佩带标牌,戴安全帽进入现场。

7.加强现场电器安全管理,所有线路按规定架凤,所有电器均设漏电保护器。

8.加强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在堆放易燃材料和重点仓库设置灭火器材。

9.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施工范围内不应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

10.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或车辆等误人。

11.沟槽开挖深度达到l.5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层塌方。

12.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应保留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以免滑人沟槽伤害施工人员或损坏电缆。

13.挖到电缆后,业主单位人员应到场指导施工,方可继续进行,以免误伤电缆。

14.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电缆悬吊应每1-1.5m吊一道接头盒悬吊应平放,不得使接头盒受到拉力若电缆接头无保护盒,则应在该接头下垫上加宽加长木板,方可悬吊。电缆悬吊时,不得用铁丝或钢丝等,以免损伤电缆护层或绝缘。

15.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必须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以防止损伤绝缘。

16.在开挖过程中将开挖出的余土就近堆放,但堆放点距离沟槽边不少于2米,沟槽开挖过程中均应进行临时施工排水。电缆沟施工后沟槽不得长期停置,应及时回填以保证沟槽回填的质量。

17.挖出电缆线的沟槽处,应设置标识牌。

五、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保证体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安全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消灭一切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5.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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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安全管理职责

?根据具体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和实施,采取将各要素进行层层分解,使每一个要素都明确落实到每一个职能部门和每一个相关责任人。在编制安保体系时,考虑其与其它体系(如质量体系)的兼容性,在协作运作时资源共享。

5.3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管理目标领导小组要求,施工处制定出以下安全制度及措施,以保证安全达到业主要求。

1)安全控制程序

①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审查手续,并报监理审核;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网络、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及持证上岗等情况。

②安全生产协议和其他协议

施工处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缴付安全抵押金,认真履行建设方的安全抵押金规定和安全抵押金实施细则。

施工处在签订工程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同时办理报监理方安全手续,填报相应表格。

2)安全规章制度

施工处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相应的内部考核制度;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事故整改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等方式。重点抓好对危险源的控制,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并结合安全施工竞赛活动,定期评比,奖优罚劣。

篇2:燃气管线工程安全动土制度

1、施工作业的部门在动土前应制定完善的管沟动土计划,经相关城市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2、施工作业如果在接近地下电缆及埋设物的附近施工时,注意取土方式、地下电缆和其它埋设物,以免损坏地下设施。

3、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改变批准的各项内容及施工图纸;如需变更,应向相关城市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在危险性较大的地域内动土时,应备足消防器材,安全技术部门应现场监护,施工人员要听从其指挥。

5、挖掘的沟、坑、池等和破坏的道路,应设置围栏和标志,夜间设红灯,防止行人和车辆坠落。

6、动土作业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篇3:天然气管线管理规定

确保天然气管线的安全运行,消除天然气管线运行中的隐患,防止天然气管线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天然气管线验收后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竣工验收后进行天然气置换前管线的管理、即管线的交接、管线的置换、管线置换后的运行管理、管线周围的施工及管线的支线连接等相关管理内容。

1.天然气管线在工程竣工后,需经总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天

然气工程竣工验收由公司安全部组织,项目组、相关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部门共同进行。对工业户、4吨以上的锅炉户、天然气干线、小区总户数超过500户的民用户,验收组织单位应通知有关领导参加。

2.对管线验收后需立即投入带气运行的管线,投运前需专题研究,并建立管线交接制度,管线带气前由安全部组织管线的现场交接工作,管线的交接也可与管线的验收同时进行。管线交接清楚后,由管道巡线队进行带气之前的准备工作。

3.天然气管线的管理监护以管线通气为分界点,管线带气前由安全部负责管理,管线带气后由管道巡线队负责管理,并办理文字交接手续。

4.管线竣工验收后的管线投运前需重新进行气密试验,试验压力与施工检验的试验压力相同。

5.新建管线的带气作业管理规定。管线带气前由安全部组织搞好带气作业方案的编制,批准后由生产运行部下达指令方可进行作业,同时加强新投入运行管线的组织管理,对该项工作涉及到的各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同时有关部门把好作业方案的审批关。

6.对新带气管线涉及的支线(无论是否已验收)由安全部负责向生产运行部提出管线状况,由生产运行部组织有关部门确认应采取的措施,确认其安全后方可组织主干线的带气作业。

7.重大带气作业生产部门要加强协调,必要情况下召集专题会研究,同时及时通知总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重大作业总公司有关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到现场督导管理,重大作业的参与人员要认真分析观察作业中出现的任何异常问题,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发生问题的细节,不留事故隐患。

8.建立新带气管线当日检漏制度,做到当日带气作业管线当日检查完成,并在带气的第一周内不得少于三次仪器检漏,对检漏结果及时报总公司安全部,一周后纳入正常带气管线的管理。

9.实行管线的巡线制度,对竣工后移交我公司的管线实行巡线管理,未带气管线一般情况下由安全部负责,带气运行管线由巡线队负责。巡线员对管辖范围内的管线正常情况下每日的检查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内容主要是管线有无破坏的隐患,有无正在形成的占压,管线上方有无塌陷,有无可能发生及正在发生的施工,已带气线有无泄漏等,管线的具体巡线方法按各单位的具体制度执行。因作业需起闭管线阀门或动用其它设施时均由管线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动用。

10.实行燃气管线附近有施工作业期间专职人员旁站监护管理制度。对燃气管线附近有施工作业时特别是有机械施工作业时,各管理单位应派专职人员全程监护管线,及时制止可能危害管线安全的作业,防止管线遭到破坏。

11.建立燃气管线附近施工作业前的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明确告知燃气管线的准确位置,破坏后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施工时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履行技术交底手续。

12.公司内部施工人员在燃气管线上方或其附近动用机械施工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动用机械开控水泥沥青路面(严禁超挖),但作业前需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进行,方案需注明作业目的、时间、位置及作业范围,采用机械开挖的尝试及采取的技术安全措施,同时作业需在管线管理人员旁站监护下进行,以确保管线不遭到破坏。

13.当燃气管线外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管道巡线队应及时向总公司报告,由安全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可能对管线带来的影响,制定需要采取的预防性技术安全措施。

14.实行燃气管线附近有机械施工作业前旁站监管人员编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制度。绘制旁站人员管辖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时需紧急关闭的阀门示意图,并附应急处理文字说明,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应急的具体措施执行。

15.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按抢险预案的组织体系进行

16.当违反上述规定而酿成燃气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给予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待岗、下岗及除名的处理,并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