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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层住宅工程重点施工风险应对措施

2024-07-11 阅读 9969

高层住宅工程重点施工风险应对措施

根据上面的分析,本工程应重点防范的施工风险有:触电伤害风险、高空坠落、主材价格上涨风险、施工总体进度控制不好风险、屋面、卫生间和地下室漏水风险、窗户、外墙渗水风险、装修质量不符合要求风险等。

1触电伤害风险应对措施

关掉电闸,切断电源,然后施救。无法关断电源时,可以用木棒、竹杆等将电线挑离触电者身体。如挑不开电线或其他致触电的带电电器,应用干的绳子套住触电者拖离,使其脱离电流。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手套,穿橡胶运动鞋等。切忌用手去拉触电者,不能因救人心切而忘了自身安全。

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若发现其心跳呼吸已经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等复苏措施(少数已证实被电死者除外),一般抢救时间不得少于60~90分钟。直到使触电者恢复呼吸、心跳,或确诊已无生还希望时为止。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用15: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

2高空坠落风险应对措施

本工程主体结构高达约100m,在外墙施工属于高空作业,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可能性负责。

所有临边洞口都必须采取封闭式围护,维护结构要设双道护栏。

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均应出图、计算、审批,由专业持证人员搭设,并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负责人组织以上人员亲自验收、挂牌、建档。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管理、检查人员(包括现场测量人员),除正确戴好安全帽外,都必须佩带安全检查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稳固、可靠的安全带挂钩处。

高处悬空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做到:安全能生根,安全网能兜得往、临空面有防护。

楼层临边不准堆放杂乱零散物质,确保施工人员行走安全,严防杂物滚落伤及作业人员。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主材价格上涨风险

固定价合同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合同形式,这种形式对发包人来说保证了投资效益回报的稳定性,对承包人来说具有很大的市场风险。

它要求发包人具备非常精细的工作作风,所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十分完备,对建筑物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有清晰、全面的了解,并且能精确的反映在招标文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之中。主要承包人对市场价格、市场的变化因素有全面的了解和预测。

4施工总体进度控制不好风险

本工程可能遇到的施工总进度控制风险因素有:施工场地专业分包不能按计划进场施工或施工延期;承包商劳动力不足;承包商机械、材料设备采购供应不足而影响工期;质量缺陷返工影响工期,这些风险大部分能够规避,具体措施见本施工组织设计中工期保证措施部分,但对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和提前竣工的应对措施如下:

4.1暂停施工

(1)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2)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2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3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4由于工期紧张,各种专业施工队伍交叉施工

为保证机电安装工程的工期,项目配备总包管理部和各专业施工员,负责对各专业分包进行总包管理,建议业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有丰富施工经验、完整编制的劳务队伍,保证作业人数的充足与稳定。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还采取一系列措施,细化控制,合理穿插,协调统一,重点保障,以确保工期目标。详见工期保证措施。

施工正在按计划进行,劳务人员紧张或突然减员和撤走时,我单位有能力及时由其它渠道调派人员补充到本项目中,保证工程按期、顺利进行。

由于特殊原因,造成供电系统停电,防止发生损失和保证继续施工时,启动现场应急发电系统,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4.4屋面、卫生间和地下室漏水风险、窗户、外墙渗水风险、装修质量不符合要求风险

对屋面、卫生间和地下室漏水风险、窗户、外墙渗水风险、装修质量不符合要求风险的应对措施请参见本施工组织设计中第十一章第四节。

第四节施工风险监

定期评估的风险监控制度,作到跟踪已知风险,识别未知风险,情况发生变化时,要重新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新的规避措施,修改风险管理计划,保证风险计划的实施,并评估削减风险的效果。

制定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和日常监控实施细则,确定工作程序和信息沟通方式等管理规定。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风险管理工作,落实抢险资源配置等,监督检查工作落实。

培训项目经理部成员,树立风险意识。风险与人人相关,加强人员风险意识,培训风险分析的工具,传输风险管理的思想,理解风险管理工作的必要性,能够有效的促进风险管理的顺利进行。

风险管理要明确各级组织及个人职责,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周期、过程评价、运行控制等关键环节。

以文档方式跟踪记录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及风险管理过程,以利于对工程的管理、监察、经验教训的总结和工作的指导。

篇2:石化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考核办法

1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基本要求

1.1规范内容的界定

1.1.1安全施工风险抵押是指承包商在承接工程项目时,需要向公司财务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以约束承包商因违章带来的风险。

1.1.2工程项目的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检维修项目、维护保养项目,以及所有石油工程作业类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

2管理职责

2.1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制定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及考核办法;对承包商施工违章情况进行汇总,并对承包商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定期公布。

2.2工程部负责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和考核。

2.3设动部负责3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和考核。

2.4财务部负责收纳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开具收款凭证;每季度统计汇总风险抵押金的扣款情况。

3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1凡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承包商,在施工作业前均要向公司财务部门缴纳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

3.2承包商与工程项目发包单位的安全部门签订了HSE管理协议之后,由安全部门下发《风险抵押金缴纳通知单》,承包商必须按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向财务部门上交相应的风险抵押金(如果施工合同或协议没有写明金额的,按5万元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并由财务部门开具收款凭证,该凭证作为办理《安全受监报告》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3.3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没有违章行为,没有重大安全隐患,现场安全管理有序,待本工程项目结束后将如数退还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否则将视情况扣除其相应的风险抵押金。

4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标准

4.1施工合同总价在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风险抵押金最高为30万元。

4.2施工合同总价在200~1000万元(不包括1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合同总价的3.0%。

4.3施工合同总价在30万元~200万元(不包括2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合同总价的2.5%。

4.4施工合同总价在30万元以下(不包括30万元),不需缴纳风险抵押金,但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有关违章考核条款,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参照本考核办法扣除其相应的工程款。

5承包商违章考核标准

5.1承包商违章主要是指施工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现场、生产装置日常运保作业现场从事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以及使用不安全状态的施工机器具。

5.2承包商违章考核标准原则上以《上海石化承包商ABC违规考核标准》的违章类别为依据,按照不同的违章类别,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5.3由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A类违章扣款3000元/人.次,由公司职能部门和HSE监督大队检查发现的A类违章扣款2000元/人.次,由二级单位自身检查发现的A类违章扣款1000元/人.次。

5.4由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B类违章扣款1500元/人.次,由公司职能部门和HSE监督大队检查发现的B类违章扣款1000元/人.次,由二级单位自身检查发现的B类违章扣款500元/人.次。

5.5由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C类违章扣款800元/人.次,由公司职能部门HSE监督大队检查发现的C类违章扣款400元/人.次,由二级单位自身检查发现的C类违章扣款200元/人.次。

6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管控方式

6.1承包商施工人员一旦违章被处罚,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HSE监督大队或二级单位向承包商下发违章处罚通知单,承包商收到违章处罚通知单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由承包商项目负责人签字完毕,并把违章处罚通知单交到下发违章处罚通知单所在单位的安全部门签字备案,否则以拒交论处,并追加扣款数额。

6.2公司职能部门和HSE监督大队以及二级单位下发的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每季度汇总统计一次,然后统一交公司或二级单位财务部门结算,并由财务部门开具风险抵押金扣款收据。

6.3承包商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风险抵押金因违章或发生事故而被扣完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追加缴纳相应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否则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

6.4承包商施工人员违章行为如果违反《上海石化安全生产禁令》有关条款的,或者同1名施工人员在1年内先后发生3次A类违章的,除了扣除相应风险抵押金之外将被清退,一年内不得进入上海石化从事施工作业。

6.5承包商施工人员1个月内累计发生A类违章2人次或B类违章4人次,除了扣除相应风险抵押金之外,还将责令违章作业区域停工整顿,直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同时在年度承包商HSE业绩考核中追加扣1分,依此类推。

6.6承包商单位1年内累计发生A类违章5人次、B类违章10人次、C类违章20人次受到处罚或扣款总额超过3万元,在年度HSE业绩考评中给予降一级处理。

6.7承包商单位1年内累计发生A类违章8人次、B类违章15人次、C类违章25人次受到处罚或扣款总额超过4万元,吊销HSE资格确认证书3个月,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6.8承包商单位1年内累计发生A类违章10人次、B类违章20人次、C类违章30人次受到处罚或扣款总额超过6万元,吊销HSE资格确认证书6个月,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6.9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1起上报集团公司级事故,除了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之外,同时给予吊销HSE资格确认证书1年,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6.10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1起上报公司级事故,除了扣除50%风险抵押金之外,同时给予吊销HSE资格确认证书6个月,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6.11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上报1起基层级事故,除了扣除30%风险抵押金之外,同时给予吊销HSE资格确认证书3个月,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7监督、检查与考核

7.1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承包商作业情况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令立即整改。

7.2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按《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及考核办法》,负责对承包商HSE业绩进行考核。

8其他规定

承包商所发生的违章事件或安全环保事故,如果达到《上海石化“黑名单”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按《上海石化“黑名单”管理规定》执行。

9附件

9.1承包商风险抵押金缴纳通知单

9.2上海石化承包商风险抵押金返还确认单

9.3上海石化承包商违章处理单

篇3:施工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湘桂铁路提速扩能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工程施工中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的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开工前施工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消除风险的管理方法及代价进行评估,确定施工中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

(2)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风险评估和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已知某种危险的存在而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控制措施,提高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危险源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的状态,通过制订相关的管理、技术措施以保证危险源运行在一个可控、可预见的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

(3)项目部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主要采取事前预防管理的方法:

一是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公司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20**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项目部是施工安全生产的主体,是落实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二是强制实施许可证制度。劳务队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领导具有安全培训证,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资质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上岗等。

三是执行多方位的安全培训制度。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培训,工程技术人员与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培训等。

四是定期对单位工程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这是危险源管理的工作重点,在对各施工工点、环境、设备等进行全面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危险源评价,制订出各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是使用监控系统进行现场监测与控制。利用软件、硬件技术对重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做好事故的全面预防工作。

六是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可能发生的同类事故案例及预先事故评估模拟结果制订出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展开救援的方案,为后续的事故控制与处理提供技术支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根据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并指挥救援队伍快速有效地控制事故、对受伤人员进行有效的医疗处理、组织涉险人员疏散、事故灾后的清理与恢复生产等。最后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逐项进行处理,并通过反馈机制加强和完善事故的事前预防措施。

2、施工中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经理应定期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危险源进行评估及管理:

(1)项目部重点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柳江双线特大桥、大青茅隧道)每月评估一次,确定施工中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2)项目部一般工程及危险性较小的工程每季度评估一次,确定施工中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3)项目部针对各种意外情况可组织临时的评估。

3、完工后风险和管理总结制度

各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危险源管理进行总结,并出具总结报告,为后续类似工程的施工提供管理经验。

4、项目部风险评估及危险源评估管理由安质部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本制度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