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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南网110kV变压器保护技术规范办法

2024-07-11 阅读 1810

目次

前言I

1范围1

2配置与TA、TV使用原则1

3保护出口原则2

4纵联差动保护2

5110kV后备保护2

6中、低压后备保护(分支1、2同)3

7非电量保护3

8组屏3

9检测与记录3

10与监控系统的配合4

前言

为统一全网技术标准,适应河北南网工程建设和保护改造的要求,确保变压器保护的安全可靠运行,结合河北南网运行管理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南网110kV微机型变压器保护装置在功能配置方面的原则。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微机型变压器保护的适用范围。

――微机型变压器保护的配置与TA、TV使用原则。

――微机型变压器保护的出口原则。

――微机型变压器保护的纵联差动保护。

――微机型变压器保护的110kV后备保护。

――微机型变压器保护的中、低压后备保护。

――微机型变压器保护的非电量保护。

――微机型变压器保护的整定与组屏。

――微机型变压器保护的检测与记录。

――微机型变压器保护与监控系统的配合。

本标准由河北电力调度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电力调度中心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石家庄供电公司调度所,河北电力调度中心继电保护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国平、王敬引、张洪、常风然。

感谢在本标准起草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同行!

在执行本标准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告知河北电力调度中心。

河北南网110kV变压器保护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南网110kV变电站主变压器所配置的微机型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在功能使用、组屏设计等方面的原则。

装置除满足国家、行业规定的各种相关技术条件、规程、反措等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2配置与TA、TV使用原则

2.1按双套配置主后一体的差动保护和后备保护。两套保护取自不同的TA圈,各侧TA二次应星接。

2.2后备保护一般应与差动保护共用开关外附TA,不推荐使用变压器套管TA。

【释义】本条是对电量保护保护范围尽量扩大的要求,若外附TA的二次线圈不足够,可以考虑使用变压器套管TA。

2.3高、中、低压带多分支时,各分支开关的多组TA的二次线圈应分别接入保护装置。差动保护宜考虑5侧分支。

【释义】有些装置不能满足多侧分支,采取将几组TA外部并联后接入保护装置的办法,实践表明易导致误动。差动保护宜考虑5侧分支主要针对扩大内桥接线变电站的中间变压器保护不好配置,对于标准的两卷变压器,差动保护可以减少分支。

2.4中、低压侧TA应安装在主变中、低压侧开关和母线侧刀闸之间。高压侧桥联开关宜在两侧均配置TA。

【释义】为使差动范围尽可能大,各侧TA布置应满足差动的需求。为了消除母线故障死区,高压侧桥联开关宜在两侧均配置TA,若为单侧配置应至少有5组保护二次线圈。

2.5高压侧TV应按母线配置,中、低压(含分支)TV宜按母线配置。

【释义】中、低压含分支时,为了后备保护的独立性,TV宜按母线配置;若按母线配置有困难时,也可在分支前配置一组公用TV。

2.6变压器高、中、低三侧绕组接线、接线方式钟点数可以整定选择。

2.7高压侧后备保护应考虑各分支二次电流在装置内部合成,按一侧后备保护考虑。中、低压侧按分支配置后备保护。

2.8主变各侧分支数由定值或控制字选择,不用侧或不用分支的后备保护功能退出、定值不需整定。

2.9配置可靠的TA、TV断线判断告警功能。高压侧TV断线时,不开放高压侧后备保护的复压元件,高压侧后备保护经其它侧复压闭锁;中、低压侧TV断线时,只开放断线侧后备保护的复压元件。

【释义】高压侧与中、低压侧TV断线后处理逻辑不一致,主要考虑与各侧后备保护复合电压闭锁逻辑统一,保证在110kV变压器任一侧发生故障时中、低压侧复压元件可靠开放。

2.10不设置电压投退压板。某侧TV退出时,按TV断线原则处理。

【释义】为简化接线,减少运行人员操作。当中、低压一侧TV检修时可能导致本侧后备保护动作,只要注意控制负荷电流且中、低压侧出线保护无异常,一般可以避免。。

2.11装置应尽可能利用交流量判断保护的状态,尽量减少输入开关量的数量

【释义】为简化接线,提出尽量减少开入量,但不应当因此而降低保护的可靠性。

2.12装置电流采样精确工作范围至少应在(0.1~30)In间,In为装置额定电流。

2.13装置在运行状态下进行正常操作(如打印、查询、信息外传、复归信号等),不应影响保护的正常运行,也不能因此丢失保护的数据报告。特定操作影响保护运行的,必须特别标明。

【释义】运行中发现某些装置在打印、信息外传等操作时,保护装置出现异常,特做此规定。某些装置规定复归信号的操作顺序,也是不当的。

3保护出口原则

3.1后备保护各时限出口均应通过控制字选择。

3.2保护装置应提供闭锁各侧备自投接点,闭锁各侧备自投出口通过控制字选择或装置固定开出,每侧应提供两付接点,且宜经硬压板控制。

【释义】高压备自投要适应线路互投和桥联两种自投方式,相应的闭锁逻辑也不相同,所以考虑通过硬压板选择。

3.3闭锁每套备自投的出口继电器应独立,且不得与跳闸出口继电器共用。闭锁备自投逻辑要求:差动保护只闭锁高压侧备自投;后备保护(含间隙保护)跳主变某侧开关同时闭锁该侧备自投。后备保护仅跳某一分支时,不闭锁另一分支备自投。

【释义】以上闭锁备自投逻辑要求主要针对装置固定开出情况,通过控制字选择时高压侧后备保护可只闭锁高压备自投,中、低压侧后备保护可各时限均闭锁。

3.4中(低)压侧有并网线路时,保护出口跳主变某侧开关同时跳开该侧并网线路。

【释义】跳开并网线路是为了备自投成功。

4纵联差动保护

4.1稳态比例制动的差动保护,起动定值不宜低于0.4Ie,制动特性的拐点电流不宜高于Ie,差动速断定值不宜低于4Ie。

4.2两套差动保护应采用不同的涌流闭锁原理。

4.3TA断线一般不闭锁差动保护,但应发告警信号。

【释义】考虑TA断线或短路应属于比较严重的回路故障,如果差动保护跳闸也无可厚非。有些保护装置可选择大电流不闭锁,小电流时闭锁,推荐采用。

4.4区外故障导致TA饱和时,差动保护应能可靠不动作。

5110kV后备保护

5.1配置一段复合电压闭锁的无方向过流保护,按躲变压器额定电流整定,时间与中、低压侧后备保护配合,一时限跳各侧(包括分支)。复合电压闭锁元件取三侧电压的“或”逻辑。

【释义】与现行原则一致。对中低压有电源的联络变压器,不配置对110kV母线有灵敏度的保护段,是考虑靠解列保护解除中低压电源线。

5.2配置一段一时限无方向零序过流保护,跳高压侧开关,TA取自变压器中性点TA。

【释义】主要考虑到个别环网变电站,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后需要配置零序过流保护。目前均已配备。

5.3配置间隙保护,包括间隙过流和零序过压,整定上应考虑间隙的不稳定击穿。间隙过流TA取自中性点TA,零序过压取自开口三角电压。第一时限跳需要跳开的电源线,第二时限跳变压器各侧。

【释义】间隙保护要考虑间隙的不稳定击穿,一些保护采用间隙过流和零序过压动作短时保持的方法。

5.4配置过负荷保护,延时发信号。

5.5配置过负荷闭锁有载调压功能。

5.6配置过负荷起动通风、油泵功能。

6中、低压后备保护(分支1、2同)

6.1配置两段复合电压闭锁的无方向过流保护,每段三时限。第一时限跳分段,第二时限跳本侧,第三时限跳各侧。复合电压闭锁元件取本侧电压。每段是否经复合电压元件闭锁可经控制字选择。

6.2配置一段一时限母线充电保护,跳本侧开关。充电保护可以通过硬压板实现功能投退。

【释义】母线充电保护相对后备保护而言更简单更快速,在母线由检修转运行中可临时投退。

6.3配置零序电压保护,延时发信号。零序电压宜采用自产电压。

6.4配置过负荷保护,延时发信号。

7非电量保护

7.1非电量保护按单套配置。

7.2非电量保护出口应具备闭锁高压备自投功能,经硬压板控制。

7.3非电量保护不采用就地跳闸方式时,非电量保护装置及其回路接线必须采取完善的抗干扰措施,包括接口继电器的动作电压和动作功率、引入电缆的排列布置及屏蔽接地、抗干扰电容的接地工艺等,防止直流系统、地网系统等对非电量保护干扰造成保护误动。

8组屏

8.1变压器保护应合理布置,两套电量保护各上一面屏,各侧开关控制电源应独立,操作箱中各侧的跳闸及信号插件应独立。

8.2压板的设置应按照实用、简化的原则进行,不要求每段每时限均设置跳闸压板。间隙保护软、硬压板均应设置。

8.3变压器保护,各组电压量N600的接入均宜分开。开口三角电压与本侧相电压的N600的接入也要分开。

【释义】考虑到TV接地点设置的方便,各侧电压量的接入,N相均宜分开,这既是对组屏设计的要求,也是对保护装置的要求。

9检测与记录

9.1保护装置应对输入的电压、电流量进行全面检测,包括三相对称性、三相平衡度、相序、各相相角、差电流等,并能查询、打印。

9.2保护装置在采样数据异常时,不应误动作,并在异常数据达到一定数量时给出告警信号。

【释义】采样数据异常时,保护应能检测并记录,在一定时段内频繁出现断续的异常数据时,也应当告警。

9.3装置应对输入的开关量信号进行智能检测,变位(如投退保护功能)时,要有相应报文和事件记录,必要时给出告警信号。

9.4所有装置异常、装置故障告警信号应能起动中央信号,并可通过信息接口外送报文。

【释义】目前有些异常信号仅给出报文,不利于现场人员及时发现、处理。

9.5装置应记录保护起动前(至少20毫秒)及起动后交流采样数据、开关量(输入和输出)状态及事件、定值、内部元件动作过程等,并可通过后台软件下载所有相关数据进行离线分析、重演。装置至少应能保存10次动作和10次仅起动未出口的全部数据。

【释义】对装置内部动作行为的录波要求。要求至少10次动作录波,是为防止频繁起动对数据的清空,另要求10次起动数据一般可满足对故障分析的要求。

10与监控系统的配合

10.1装置除打印、调试接口外,至少还应设立一个通信接口,用于监控系统的组网,用户可选择使用RS-485或以太网络接口。

10.2装置应支持“软”压板功能、远方切换定值区功能、远方修改定值功能、远方复归功能以及远方查看定值、交流采样、开入量状态、动作报告、保护状态功能。“软”压板功能、远方切换定值区功能、远方修改定值功能应能在就地分别设置为是否可用。

【释义】按照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和保护信息子站的要求,远方功能必须配置。但“软”压板功能、远方切换定值区功能、远方修改定值功能属于能改变保护运行状态的操作信息,必须强调其可靠性。

10.3装置无论是否与监控系统进行连接或信息交换,均不得影响保护的安全性和可依赖性。

【释义】信息接口是否连接,是否进行信息传输,包括对信息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均不能牺牲保护的可靠性。

10.4装置应能设置为“检修状态”。“检修状态”时,装置不通过信息接口向监控系统发送相关信息,但装置本地功能,包括出口、显示、打印等不受影响。

篇2: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燃气场站及设施、燃气金属管道及附件、电力系统及安全报警系统的防雷技术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现有城镇燃气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城镇燃气citygas

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GB50028-2006,定义2.0.1】

3.2低压储气罐lowpressuregasholder

工作压力(表压)在10kPa以下,依靠容积变化储存燃气的储气罐、分为湿式储气罐和干式储气罐两种。【GB50028-2006,定义2.0.20】

3.3高压储气罐highpressuregasholder

工作压力(表压)大于0.4MPa,依靠压力变化储存燃气的储气罐。又称为固定容积储气罐。

【GB50028-2006,定义2.0.21】

3.4调压装置regulatordevice

将较高燃气压力降至所需的较低压力调压单元总称。包括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GB50028-2006,定义2.0.22】

3.5调压站regulatorstation

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的调压建(构)筑物中,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置及调压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

【GB50028-2006,定义2.0.23】

3.6调压箱(调压柜)regulatorbo*

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设于用气建筑物附近,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置和箱体。悬挂式和地下式箱成为调压箱,落地式箱称为调压柜。

【GB50028-2006,定义2.0.24】

3.7引入管servicepipe

室外配气支管与用户室内燃气进口管总阀门(当无总阀门时,指距室内地面1m高处)之间的管道。

【GB50028-2006,定义2.0.48】

3.8管道暗埋pipingembedment

管道直接埋设在墙体、地面内。

【GB50028-2006,定义2.0.49】

3.9管道暗封pipingconcealment

管道敷设在管道井、吊顶、管沟、装饰层内。

【GB50028-2006,定义2.0.49】

3.10防雷区Lightningprotectionzone,LPZ

需要规定和控制雷击电磁环境的那些区。

【GB50057-94(2000年版),附录八】

4基本规定

4.1城镇燃气的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城镇燃气特点等的基础上进行,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预防为主、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2新建城镇燃气系统场站应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预评估中雷电时空分布特征、雷电流散流情况、雷电灾害易损性分析和大气雷电环境状况等内容,选择合适的地址及合理地进行功能分区布局。

4.3城镇燃气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4.4防雷技术评价机构应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城镇燃气系统的防雷设计进行评价,并及时提出评价意见,以供该工程设计参考。

4.5城镇燃气防雷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并应根据施工进度,适时进行防雷隐蔽工程分段验收,确保防雷工程质量。

4.6城镇燃气防雷工程竣工后,应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设计及技术评价意见、安装、隐蔽工程图纸、检测测试记录等资料及时归档并移交城建档案馆。

4.7城镇燃气管理单位应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并根据防雷安全评估情况,建立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4.8城镇燃气系统的防雷装置应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测。

4.9城镇燃气管理单位应对防雷装置定期检查、维护与维修。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后,应及时向防雷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工作。

5燃气场站及设施

5.1一般规定

5.1.1储气罐和压缩机室、调压剂量室等处于燃烧爆炸危险环境的生产用房,其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规定,生产管理、后勤服务及生活用建筑物,其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规定。

5.1.2门站和储配站室内电气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1区”设计的规定;站区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设备、管道以及管道分支处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应符合现行的化工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装置设计规范》HGJ28的规定。

5.1.3站区内储气罐、罐区、露天工艺装置及建构筑物之间,以及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有关规定。

5.2储罐区

5.2.1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区。

5.2.2当储罐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以用顶板作为接闪器;若储罐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则须装设防直击雷装置。但在雷击区,即使储罐顶板厚度大于4mm时,仍需装设防直击雷装置。

5.2.3浮顶罐、内浮顶罐不应直接在罐体上安装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导线作电气连接。浮顶罐连接导线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复绞线。对于内浮顶罐,钢质浮盘的连接导线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软铜复绞线;铝质浮盘的连接导线应选用直径不小于1.8㎜的不锈钢钢丝绳。

5.2.4钢储罐防雷接地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罐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宜大于30m。

5.2.5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当钢储罐仅做防感应雷接地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5.2.6罐区内储罐顶法兰盘等金属构件应与罐体可靠电气连接,放散塔顶的金属构件亦应与放散塔可靠电气连接。

5.2.7当液化石油气罐的阴极防腐采取下列措施时,可不再单独设置防雷和防静电接地装置:

液化石油气罐采用牺牲阳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牺牲阳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阳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液化石油气罐采用强制电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接地电极必须用锌棒或镁锌复合棒,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接地电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5.3调压计量区

5.3.1设于空旷地带的调压站及采用高架遥测天线的调压站应单独设置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Ω。

5.3.2当调压站内、外燃气金属管道为绝缘连接时,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5.4其他

5.4.1站区内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物体,均应就近接地,且接地的设备、管道等均应设接地端头,接地端头与接地线之间,可采用螺栓紧固连接。对有振动、位移的设备和管道,其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5.4.2进出站区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所穿钢管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站区外侧应做一处接地,接地装置应与保护接地装置及避雷带(网)接地装置合用。如存在远端至站区的金属管道、轨道等长金属物,则应在进入站区前端每隔25米接地一次,以防止雷电感应电流沿输气管道进入配气站。

5.4.3电绝缘装置应埋地设置于站场防雷防静电接地区域外,使配管区(设备撬)及进出站管道能够置于同一防雷防静电接地网中。

5.4.4站区内处于燃烧爆炸危险环境的生产用房应采用40×4镀锌扁钢或同等规格的其他金属材料构成避雷网格,并敷设明式避雷带。其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间距不应大于18m,网格不应大于10m×10m或12m×8m。

5.4.5除独立防直击雷装置外,该项目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等可共用同一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宜小于1Ω。如各类接地不共用,则各类接地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燃气金属管道及附件

6.1一般规定

6.1.1平行敷设于地上或管沟的燃气金属管道,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管道交叉点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点应用金属线跨接。

6.1.2架空或埋地敷设的燃气金属管道的始端、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300m处,应设置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接地点应设置在固定管墩(架)处。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1.3燃气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6.2屋面燃气金属管道

6.2.1屋面燃气金属管道、放散管、排烟管、锅炉等燃气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防雷保护范围之内。应尽量远离建筑物的屋角、檐角、女儿墙的上方、屋脊等雷击率较高的部位。

6.2.2屋面工业燃气金属管道在最高处应设放散管和放散阀。屋面燃气金属管道末端和放散管应分别与楼顶防雷网相连接,并应在放散管或排烟管处加装阻火器或燃气金属管道防雷绝缘接头,对燃气金属管道防雷绝缘接头两端的金属管道做好接地处理。

6.2.3屋面燃气金属管道与避雷网(带)(或埋地燃气金属管道与防雷接地装置)至少应有两处采用金属线跨接,且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当屋面燃气金属管道与避雷网(带)(或埋地燃气金属管道与防雷接地装置)的水平、垂直净距小于100mm时,也应跨接。

6.2.4屋面燃气管与避雷网之间的金属跨接线可采用圆钢或扁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应优先选用圆钢。

篇3: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技术规范

一、技术要求

1、钻孔布置技术要求

(1)在进行正常超前探测时,采用洛阳风动工具厂生产的KHYD40dIA型岩石钻机,开孔直径42mm,在巷道窝头处,总共布置4个钻孔,第一个孔,在巷道铅直中心线距底板1m,垂直角度为与实际的煤层底板平行,钻孔方位角与巷道方位角一致(如图);第二个孔与第三个孔分别在距底板1.5m,距中心垂线左右各1m,垂直角度为与实际的煤层底板平行,钻孔方位角与巷道方位角成20-25°夹角(如图);第四个钻孔,在第一个钻孔正上方1.5m,钻孔参数与第一个钻孔一致(如图)。

(2)在探放老空水或其它情况打钻时,根据井下采掘情况需改变打钻位置及参数时,由地测科根据井下采掘情况进行分析,确定打钻位置及参数。

2、钻机安装规范

(1)在地面将钻机、钻杆、开关以及配件仔细检查,确认完好合格,调试运行正常,方可运行。

(2)固定钻机时,要确保钻机固定牢固,并严格按照地测科要求的参数施钻,以确保钻孔的质量。

二、安全技术规范:

1、下山掘进时,打钻前,窝头要铺设排水管路和排水泵,以保证打钻时,窝头积水及时抽排。

2、打钻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先敲帮问顶,仔细检查作业范围内的帮顶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先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打钻作业,固定钻机时,必须将钻机固定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同时将钻机固定牢固平稳,确保打钻安全及参数的准确性。

3、作业现场钻机支架的正上方,距顶板300mm内悬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瓦斯浓度超过1%时,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恢复打钻作业;瓦斯浓度超过1.5%时,要停电撤人。并向通风值班人员及调度室汇报有关情况,按指示执行。

4、作业前,要提前清理好现场,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地点附近进行洒水灭尘,煤帮、顶、底冲洗后,方可进行打钻作业,施工钻孔时的回水必须及时排干。

5、队组在打钻时,打钻人员要严格按照打钻措施要求执行。

6、钻探人员打钻发现有异常,要及时汇报地测科。

7、地测科超前物探组技术人员根据三维勘探资料和已知的水文地质资料提前对掘进巷道的水文地质资料进行分析,对存在突水因素的区域要先通过物探手段对其控制,确实存在突水危险时要制定专门防水措施,安排专业队组进行打钻放水工作,防止突水事故发生。

三、检查

1、地测科要不定期对探放水队组打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队组现场打钻情况和打钻记录。对掘进队组所报进尺进行核查,防止队组虚报进尺。

2、探放水队打钻过完成后,必须通知安全员、瓦检员,安全员、瓦检员要认真统计核对打钻米数,并检查牌板填写情况,确定后在管理牌板和打钻记录上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