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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2024-07-10 阅读 7358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一、桩橛复测

工程项目部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复测时要特别注意隧道、特大桥和桥隧相连地段的测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结合部的贯通测量。复测时如果发现个别桩橛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请设计院处理。

控制测量桩橛,只复核各资用桩橛的相对位置是否正确。松动的桩橛不能作为资用桩橛。

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

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施工。

经过复测,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的问题已被妥善处理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二、测量资料复核

本标段内各级测量机构负责完成的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表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复核测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实用平差成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

控制测量资料复核完成后,应及时形成《控制测量复核评价记录表》。

三、独立建筑物,续建关键阶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

线路测量引伸、路基填筑开始、隧道掘进引伸和衬砌时的曲线(含缓和曲线)起始点;桥梁墩台、涵洞等独立建筑物原始位置控制点线;基底、基顶、墩台顶、建筑物竖向特殊变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换手复核(换人或更换方法),确认无误,办理签认手续,作好施工记录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

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

对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要进行抽查(或实行监控),抽查的部位、时间、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

五、对已完工程的检查

在验工计价前,测量主管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技术负责人。

篇2: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1、施工测量是每个项目施工前的关键工序,测量工作关系着工程构筑物施工的准确性,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

2、施工测量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进行复测,必须对设计高程,设计埋设的桩橛是否符合施工的需要,复测要认真、详细、记录准确、计算无误。

3、施工测量的仪器、钢卷尺等必须要进行校验,确保误差在规范之内,没有进行校验的仪器不能直接使用,其中包括新购的仪器,应先校验再使用。

4、仪器校验必须在国家规定有校验资质的计量单位进行,并出具合格证方可使用。

5、测量及复测应进行换手测量,严禁同一个仪器及视镜人进行,数据计算也要进行换手计算,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6、换手测量要分工明确,谁视镜、谁视点、谁记录,必须在记录上签字认可,严禁涂改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做好保存被查。

7、复测的桩橛埋设应考虑施工中无意的损坏,应选择在永久、坚固、稳定的地方埋设,并根据有关规定要定期进行复查及校准,防止各种因素引起的变化,造成桩橛移动、下沉或丢失等,致使施工定位测量时误用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