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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

2024-07-10 阅读 3839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进而提高业绩,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执行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评级的组织

工程项目立项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组织相关专业的3~5位专家(包括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人)组成项目评级小组。

项目评级专家应具有以下资格:

(一)已经列入公司专家库;

(二)通晓本专业技术知识,担任技术职系高级以上(包括高级)职务;或,

(三)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设计总师,并且主持项目的累计标的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公正、客观,在员工中具有较强的专家影响力。

第四条项目评级

项目评级小组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对项目进行综合评级,作为选任项目经理和项目考核的依据。

(一)实施评级:项目评级专家根据项目的目标成本金额大小、技术与质量要求、施工复杂程度、实施进度的弹性、客户关系等指标,按照《项目评级因素定义与专家评分表》进行评分;

(二)结果整理: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汇总专家评分结果,按照《项目评级汇总表》整理归级,形成项目系数;

项目评级表

项目平均分a

120

100

85

70

50≤a≤70

项目评定级别

A

B

C

D

E

项目系数

a/100

(一)项目级别和系数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确定。

项目评级结果送计划经营部、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一条项目级别确定之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综合项目需求因素、人力资源情况,提出选任项目经理建议,上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为了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原则上避免以较低技术职级担任较高项目级别的职务。

第二条项目系数作为调整未来该项目参加人员的项目阶段奖金基数的一项依据,直接影响个人考核结果,参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由公司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解释、修订,由计划经营部审核后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并在计划经营部和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四条本办法实施后,原有与本办法有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条本办法自200年月日起试行。

附表1:项目系数因素定义与专家评分表

项目名称:

评审因素

参考分数

专家评分

说明

1.目标成本金额(20分)

≥3000万

20-30

1000-3000万

15-20

500-1000万

10-15

≤500万

5-10

2.技术难度

(20分)

技术难度较大,有重大难题或较多技术难题需攻关

20-30

技术难度中等,有一般难度或多个技术难题需攻关

15-20

技术难度较小,仅有较容易突破或少数技术难题需攻关

10-15

利用原有成形技术

10

3.质量要求

(15分)

质量要求较高,或者有特别质量要求

15-20

质量要求一般

10-15

质量要求较低

10

4.施工复杂性

(15分)

施工复杂度较高

15-20

施工复杂度一般

10-15

常规施工

10

5.项目紧迫性

(20分)

时间非常紧张,需经常加班方能完成

20-35

时间比较紧张,偶尔需要加班

10-20

正常工作时间可完成

10

6.客户熟悉程度

(10分)

新客户

10-15

老客户(与公司合作项目500万元以下)

5-10

老客户(与公司合作项目累计500万元以上)

5

合计

50-150

备注:评审因素与参考分数每年由除尘工程事业部调整修订一次。

附表2:项目系数汇总评级表(略)

篇2: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评定组织

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等职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组长最终裁决。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成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

第五条职等职级的设定

技术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七等17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

职等技术员助理

工程师工程师主管

工程师主任

工程师高级

工程师首席

工程师

职级1、21、21、2、31、2、31、2、31、2、3

财会、品质工程、产品数据管理、标准化、技术支持等岗位专业人员,同样可评聘专业职等,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专业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五等13级:员级、助理级、师级、主管级和主任级,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如下(以财务专业为例):

职等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主管会计师主任会计师

职级1、21、21、2、31、2、31、2、3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的划分以及与行政序列的对应详见附表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第六条不同职等的技术人员分类多少不同,随着技术职等的提高,要求技术人员的知识面越来越宽,即分类越来越少。职等与专业分类对应表见附件二。

第七条根据公司技术专业需要,技术人员主要分为:产品设计、应用开发、测试验证、产品工艺、制造工艺、品质控制、设备技术等七大类;每一类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再进行细分,如:结构、性能、材料、EMI等。

第八条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是对任职资格的认定,获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评定以定性评价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基本素质/资历作为各职等评定的基本前提条件,业绩量化指标为评定的必要条件;工作绩效、专业技能作为动态竞争性条件,主要通过对其是否满足专业/管理能力及职责要求的考评予以评分,评分时工作业绩和专业技能分别占70%和30%的权重;其中占权重70%的工作业绩又划分为两部分:当期业绩占30%,"当期业绩"指截至评定期的全年业绩表现;累积业绩占40%,"累积业绩"指近2年及以上的业绩总体表现,设定的目的为肯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连续性贡献。

技术人员职等评定标准参见附件三《各技术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专业人员是以专业技能从事管理和专业服务工作为主,因此主要根据其工作业绩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标准参见附件四《各专业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对连续两次以上绩效考评优秀、对公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评议可破格晋升职等作为奖励。

第九条评定时间及方式

每半年结合考核进行评定与调整,其中初级职等为资格认定,中级职等为评定,高级职等采用评聘结合。

各职等的最终确定方式为:综合考评,集体审议,择优选聘。

第十条评定流程

部门推荐(填写"专业/技术职等评定申报表"并提交材料)→管理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进行评议→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主管备案、存档。

第十一条管理流程

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进行集体审议,中、高级职等的评定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内容的面试答辩,根据综合评分择优评聘。

评定小组成员提出疑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出现分歧时可进行针对性投票表决,赞成票占三分之二以上者才算通过。

特聘人员由评定小组集体审议、组长进行裁决。

经评定小组审议确定的各职等人员名单由管理部汇总、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聘用

公司对取得主任**师职等以上资格人员每年评聘一次,并集中发文公布聘用的职等和专业类别。

技术人员被聘用为技术管理职务时,职等与职务具有一定对应关系,请参见附件二《技术人员职等、专业、聘用职务对应表》。

第十三条所有申报和评定结果资料交人力资源主管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试行。

附件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附件二:《技术人员职等、专业、聘用职务对应表》

附件三:《各技术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附件四:《各专业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附件五:《职等评定申报表》

篇3:分供方评定管理办法范本

1目的对分供方进行分级评定和选择,确保分供方能长期、稳定供应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原辅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的分供方的评审。3引用文件《质量手册》4职责4.1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分供方。4.2总经办负责对分供方的评定、监控、记录。4.3营销部负责对外购原材料、外购件分供方的评定申请及其合格分供方的日常控制。4.4生技部负责外协件分供方的评定申请及其合格分供方的日常控制。4.5品管部负责合格分供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不合格信息的反馈及分供方业绩登记表。4.6相关部门配合对分供方的评定工作。5要素控制5.1分供方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按它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分类,提供原材料的为Ⅰ类分供方,提供外购件的为Ⅱ类分供方,提供外协件的为Ⅲ类分供方。按分供方的能力和业绩进行分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确定分供方评定等级的依据见下面表一。5.2营销部、生技部根据各自的采购范围向分供方发出“分供方现状调查表”进行必要的调查,并填写分供方评审的申请表,向总经办提出对分供方评定的申请,并提供分供方有关资料,必要时应提供样品。资料内容主要包括:分供方现状调查表、业务往来登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证明以及本厂品管部出具的实物检验报告。表一:等级得分评定结论A90—100质量保证能力符合要求,质量稳定,可以批量供货。B75—89.9质量保证能力基本符合要求,但存在缺陷已有改进措施,可以批量供货。C50—74.9质量保证能力基本符合要求,缺陷较优大,监督其整改,应限量供货。D<50评定不合格,不能供货。5.3总经办根据营销部、生技部提供的分供方资料,进行初评,并根据产品对最终产品的影响程度确定评定组人员及评定方式。5.3.1评定人员总经办根据初评意见,组织生技部、品管部及相关部门有内审员资格的人组成评定小组,评定小组必须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5.3.2评定方式分业绩评定方式和现场评定方式。5.3.2.1业绩评定方式业绩评定方式依据已证实的分供方的业绩、分供方现状调查资料和实物质量进行评定。适用于Ⅰ、Ⅱ类分供方,以及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的Ⅲ类分供方。辅助材料分供方的评定按简化、有效的原则,可适当简化手续。根据评定结论直接确定分供方等级。5.3.2.2现场评定方式现场评定方式依据附表一,为充分了解分供方管理水平、半成品质量以及生产能力等情况,评定人员赴分供方对其质量体系要求的各项内容(见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定细则)进行逐项评定、打分,根据总得分确定分供方等级。适用于5.1所述的Ⅲ类分供方,以及没形成业绩,评定小组认为有必要赴现场考察的Ⅰ、Ⅱ类分供方。5.4评定小组负责人对评定意见进行汇总,填写“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表”,作出评定结论,根据5.7确定分供方的等级,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5.5总经办将A、B、C级分供方列入“合格分供方清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总经办、生技部、营销部、品管部等相关部门。5.6采购部门必须到合格分供方采购,采购计划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5.7对C级分供方应采取逐月减少供货百分比的原则限量采购,采购的计划应报总经办审定后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执行。5.8品管部应按采购计划进行检验,对C级分供方提供的产品严加控制。5.9品管部对非合格分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拒检。财务科必须按“合格分供方清单”进行财务结算。5.10品管部应认真登记分供方业绩记录即“分供方业绩登记表”,每月一次向总经办提供分供方业绩综合报告,为评定分供方以往业绩提供依据。5.11品管部若发现分供方提供的产品批量不合格应及时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反馈给总经办。总经办对年度内两次发生产品批量不合格的产品的分供方应作降级处理,对年度内累计四次或连续三次发生同类产品批量不合格的分供方应提出取消合格分供方的资格,总经办应及时填制“合格分供方变更通知单”,下发有关部门并执行。5.12合格分供方每年进行一次复评,总经办根据分供方的业绩制定复评计划,复评程序同评定程序,复评重新确定分供方级别。5.13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分供方和由于不良业绩被降为D级的分供方原则上不再考虑作为分供方参加评审,除非有信息反馈到本厂证明该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确定有所提高,但评定时必须按新选分供方进行评定,评定时还应严格掌握。5.14质量记录的管理5.14.1合格分供方业务往来登记由采购部门负责保管、保存。5.14.2合格分供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记录及分供方业绩登记表由品管部负责保管、保存。5.14.3分供方评定的资料、档案,合格分供方清单由总经办负责保管、保存。6文件记录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细则。分供方业绩评审细则分供方现状调查表分供方评审申请表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定汇总表分供方业绩登记表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表合格分供方清单、合格分供方变更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