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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部安全职责

2024-07-10 阅读 3480

1、负责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相关的技术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编制系统稳定措施,并组织执行。

2、对各并网发电企业依据并网调度协议进行安全监督。

3、编制并执行调度部门反事故措施计划,科学合理制定电网运行方式。

4、加强继电保护、安全稳定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做好调度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调度通讯、保护、自动化设备的可靠运行。

5、编制并实施电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电网反事故演习。

6、组织电网事故处理;组织或参加电网事故分析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7、负责通信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的畅通。制定并执行保障通信网络系统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规范、规程及制度。

8、做好通信设施的防雷、防雨、防火、防盗等工作。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通道畅通,保证通信网络系统安全运行。

9、加强对通信工程的设计、设备选型、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定要求。

10、编制并执行通信网络系统“两措”计划。

11、编制并实施通信网络系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合电网反事故演习。

12、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投入,编制有关安全生产的科技规划、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落实科技项目资金,并组织实施。

13、组织审查有关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

14、配合组织开发、引进并推广有关安全生产的科技项目和成果。

篇2:调度员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车辆运输安全;

2、报班手续不齐全的车辆不安排发班;

3、发现不安全因素,未经排除不安排发班;

4、车辆有严重隐患,查不出原因不安排发班;

5、安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安排发班;

6、维修后的车辆,检验员和司机发生异议,不能共同签字验收,不安排发班;

7、故障没有维修或没有修好,影响安全行车的,不安排发班;

8、车辆带病行驶,司机不报告的,一经发现立即停班;

9、驾驶员患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时不安排发班;

10、长途运输情况不明、地点不清不安排发班。

篇3:生产调度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工作,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三、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安全运行标准的车辆不签发调度命令单。

四、按规定配备具有资质的驾驶员和其他作业人员。

五、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

六、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