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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修车间电工班值班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6286

1、每班提前十五分钟到电工班值班室办理交接班手续,且必须由双方组长在场交接,其他人员在未办理好交接班时不能提前下班。清点所有工器具,应同时具有口头和书面交接。

2、当班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及处理完善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上体现。

3、当班所属工作由当班组长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应绝对服从。

4、原则上由当班组长统一接听电话(特别是晚班),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组长不在时,应指定专人接听电话并负责。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不得拖延时间。工作任务清楚后应迅速赶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6、在现场处理问题时,应及时准确作出判断,采取相应措施,如超过30分钟还不能找出问题的原因或不能处理,必须立即电话上报,不得拖延处理问题的时间。

7、当班组长应对当班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应随时掌握当班人员的动态,当班人员有事离开必须向组长汇报,并说明时间,如超过该时间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过长,组长应及时了解掌握具体情况。

8、当班领用材料、配件必须注明用途,原则上常用材料不在五金库领取,统一在班长处领用。

9、各班在交接班前必须把上、下值班室卫生打扫干净,早班交班前必须整理床上用品。

10、若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处以罚款20元/次,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50元/次。

电修车间

篇2:洗煤厂电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洗煤厂电工班长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洗煤厂电工班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保证本班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章作业,按措施及质量标准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稳定。

第2条协助机电副厂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3条本班组杜绝“三违”现象,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发生。

第4条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班后会。

第5条根据当班出勤人员数和特长,合理安排人员,完成施工任务。

第6条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认真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第7条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积极深入现场,抓好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8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9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电工班长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1条厂内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电工班长相应的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在施工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电工班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13条未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施工现场检查不认真,电工班长应负重要责任。

第14条协调好各工种之间工作,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电工班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15条不能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或不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电工班长应负重要责任。

第16条未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电工班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17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对电工班长进行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8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电工班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电工班长处以相应的处罚。

第19条对上述责任追究条款,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3:H矿井下电工班组质量管理制度

一、班组长、生产技术质量员职责DGZgw.)!

1、班组长负责本班组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生产技术质量员协助班组长抓好班组质量管理工作。4MDS1j

2、负责收集本班组责任范围内的质量、信息并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部门。.SWYbg

3、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电器设备达完好标准,完好率不低于sHNT335d3

98%,定期并经常检查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px]-#td

二、班组长、生产技术质量员权利|{Q/d>pn

1、有权召开本班组的质量分析会_&-D)rDW8

2、有权组织本班组员工开展自检、互检活动。-TgY:RS

3、有权严格贯彻质量标准,对造成质量不合格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有权直接或越级向有关领导反映各种违反质量管理的制度和降低质量标准的人和事。e*6p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