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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手术室传染病HAA阳性病人处理制度

2024-07-09 阅读 4124

医院手术室传染病病人处理制度(HAA阳性)

一.手术前:手术医生必须与护士长联系或者通过手术通知单了解疾病的性质,在专用手术间进行手术。手术房间门口应挂有隔离标志,由专人负责巡回。术前做好一切手术用品准备,包括手术器械浸泡盆、刷子,工作人员洗手浸泡液等。

二.手术中:工作人员在手术间应穿隔离衣、鞋套,无特殊紧急情况下宜离开手术间。须添加的物品,可请室外人员帮助。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如手套破损应立即更换,妥善放置针、刀等尖锐器械,避免损伤。

三.手术后:工作人员离开手术间应用高效消毒液浸泡、消毒双手。手术间未被污染的敷料、器械应在重新高压灭菌后方可使用。受污染物品应分别处置。未经处理不得带出手术室。术后沾有血迹的器械、吸引管、针筒、布类等应用高效消毒液浸泡,器械清洗擦干后进行高压灭菌;布类则应在封闭包装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污物桶、吸引瓶内均应用高效消毒液严格处理后备用。手术间地面、手术床、输液架等用高效消毒液擦拭。

四、特殊感染病人(破伤风、气性坏疽、芽胞杆菌感染)手术基本在病人所在房间或有菌手术间进行。手术期间应有专人巡回,需用物品由他人传递。尽可能用一次性物品,术后敷料应焚烧处理。接触伤口的器械应用高效消毒液浸泡30min后再清洗,连同未用器械连续高压灭菌三次后整理,需用时再消毒。手术结束后,严格处理物体表面、地面,手术间进行空气消毒并经细菌培养监测符合标准后方可启用。

篇2:某医院医疗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医院医疗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抢救人员(值班医师与责任护士)要按岗定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

二、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遵守各种疾病抢救常规进行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危重病人抢救时,当班医务人员应全力以赴、争分夺秒。一般抢救由该科值班医师及抢救班护士负责,特殊抢救请示医务科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做到明确分工,密切合作。

四、医务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病人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他任何理由而延误抢救。

五、医务人员应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

六、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七、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随叫随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八、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医师要补开医嘱和处方。

九、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应暂行保留,以便统计与查人物避免医疗差错。

十、抢救的全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十一、在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通报病情,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利取得患方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十二、如因检查、入院、转科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单位在了解病情后的理解程度。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并同时携带必要的急救器械和药品。

十三、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十四、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有关值班医师应尽快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必强调常规的术前准备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十五、遇重大抢救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问题,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也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医务科或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十六、经抢救病情稳定后,由医务人员送至病房或手术室,因病情不宜搬动者,留抢救室观察。

十七、抢救病员完毕后,由负责医师及护士(长)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八、急诊自动出院的留观病历及死亡病历,由值班护士整理收回后,由科室统一交病案室保存。自动出院病人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同门诊病历一起由家属带出院。

篇3:附院病人转院转科制度

附属医院病人转院、转科制度

1、门诊病人原则上不予转外地诊疗。

2、病员住院期间,因医院技术和设备所限,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病员提出申请,经有关科室讨论认定,方可予以转诊。由科主任如实填写《外地转诊审批表》后交医保办,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会诊讨论认定,经专家认定后,报业务院长审批,由医保办登记盖章。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员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带去。

4、转诊原则上限转省级公立医院(南昌)。如病情确定转外省,仅限北京、上海、南京、武汉市一级国家公立医院,并须省级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方可办理。转院率不得超过本科室当年医疗保险病人出院人次的3%,超过转院率的医疗费用,转诊科室应负担30%。

5、市内转诊者,申请科室应明确转诊后继医疗费用的限额,或组织有关专家讨论认定,如超出限额,原则上超出部分由病人自理,其它规定参照转外地规定执行。

6、病员转科须经转入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

7、病员转科医疗费用结算,由住院部收费处将转出科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入该科业务收入,但不算出院人次。后继医疗费用计入转入科业务收入,算转入科出院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