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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2024-07-09 阅读 1848

1、为了规范民主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公司系统应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组织机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3、企业员工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人力资源部对企业与员工的用工合同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实行监督。

4、工会对职工举报的违规违章行为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工会组织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对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6、工会每年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民主管理监督会议,对公司的主要安全工作情况向进行汇报,并收集采纳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8、员工对企业的消防、劳动防护用品、职工福利、职业病等涉及切身利益的进行监督。

篇2:A车站参营者民主管理制度

为使车站经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充分体现各主要参营单位及参营者的意愿。满足参营者的合理化要求,采纳参营单位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真正实现开放型车站的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特制定车站参营者民主管理制度。

一、车站所有参营者有权利对车站经营管理各方面,如发班形式、发班时间、发班车位安排等问题上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提出质询。

二、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车站在对共营线路的时间、班次进行调整前,应充分收集广大参营者的意见,听取他们对该问题的看法和想法,在有广泛基础的前提下进行决策。

三、车站应每一季度召开一次参营者民主会议,征询参营单位、参营者对车站站务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如经营方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规范等各种问题,尽量做到现场解决。为参营者提供民主管理的条件。

四、参营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意见等,车站应根据实际情况,在15天之内作出答复。

篇3: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1、为了规范民主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公司系统应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组织机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3、企业员工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人力资源部对企业与员工的用工合同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实行监督。

4、工会对职工举报的违规违章行为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工会组织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对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6、工会每年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民主管理监督会议,对公司的主要安全工作情况向进行汇报,并收集采纳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8、员工对企业的消防、劳动防护用品、职工福利、职业病等涉及切身利益的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