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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矿巷道冲洗刷浆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8837

第一条矿井必须建立定期冲洗刷浆制度,确保各产尘点没有连续长度大于5m、厚度超过2mm的粉尘堆积。

第二条巷道冲洗周期由矿总工程师根据产尘点扬尘情况和测尘结果确定,但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一)轨道大巷、采区石门、轨道暗斜井每月至少冲洗1次。

(二)主皮带大巷、采区皮带巷、轨道巷、回风巷每周至少冲洗1次。

(三)距离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1次;20m以外的巷道每周至少冲洗1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四)溜煤眼、皮带头、转载点及易产生粉尘飞扬的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冲洗。

第三条井底车场、水平大巷等主要巷道每年至少刷白1次,做到巷帮清洁、无粉尘沉积。

篇2:巷道冲洗工岗位责任制(新)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中有关粉尘防治的要求及质量标准,熟悉井下防尘供水系统,及时掌握井下生产接续情况。

2.下井作业前坚持到队点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升井后要及时认真填写冲洗台帐。

3.冲洗巷道要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按周期冲洗,保证井下巷道无煤粉尘堆积。

4.作业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用水冲洗所有牌板和电器设备,冲洗前牌板要移位,冲洗后复位,电器设备要擦扫;需用的洒水设施、注水管接头,用后恢复原状态。

5.如遇上级检查,提前对井下巷道进行全面彻底冲洗。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队临时调整的工作任务。

篇3:K矿巷道冲洗刷浆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井必须建立定期冲洗刷浆制度,确保各产尘点没有连续长度大于5m、厚度超过2mm的粉尘堆积。

第二条巷道冲洗周期由矿总工程师根据产尘点扬尘情况和测尘结果确定,但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一)轨道大巷、采区石门、轨道暗斜井每月至少冲洗1次。

(二)主皮带大巷、采区皮带巷、轨道巷、回风巷每周至少冲洗1次。

(三)距离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1次;20m以外的巷道每周至少冲洗1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四)溜煤眼、皮带头、转载点及易产生粉尘飞扬的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冲洗。

第三条井底车场、水平大巷等主要巷道每年至少刷白1次,做到巷帮清洁、无粉尘沉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