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纪处罚条例范例
公司违纪处罚条例
目的:明确违规事项和处罚办法,令职员清晰知道公司态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责任:成昌板材行政部负责该项条例的制定、修正、补充、解释和执行。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内容:
1、按公司垂直功能层层负责制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2、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由所在部门经理处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3、凡违反公司安全保密制度,按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处罚。
4、凡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从而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5、以下行为均属于违纪行为:
A、私自销售他家货品;
B、私自介绍或带公司客户、分销商到同行厂家看货或购买;
C、错收款、错发货造成公司损失的;
D、收受贿赂、佣金;
E、对合作方违反合同条款情况隐瞒不报;
F、未经负责人同意或上级领导允许,越权私自承诺客户或合作方,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客户或合作方有粗鲁、言语肮脏,造成不良后果的;
H、合作态度差,工作上不与同事配合的;
6、违纪行为可处以警告或记过处分,严重违纪行为可处以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或开除。
7、连续三次警告处分自动升级为记过处分,连续两次记过处分自动升级为记大过处分,连续两次记大过处分可做辞退处理;
8、警告处分的档案由本部门保管,一个月后,本部门经理有权视违纪者改过表现决定是否撤消。记过处分的档案上交行政人事部保管,半年后,本部门经理有权视违纪者改过表现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将记过处分降级为警告处分。记大过处分档案上交行政人事部保管,在12个月内不得撤消。
9、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员工不得参与本年度奖金的评定。
10、对处罚有异议,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诉。
篇2:驾驶员违章违纪黑名单制度
一、目的:提高广大驾驶员遵纪守法、关爱生命的觉悟,促进华东物流驾驶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二、凡驾驶西油物流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违反以下规定,均录入西油物流驾驶员违章违纪“黑名单”。
1、因违章、违规、违法行为被交警或运管抄告一次以上的。
2、拒不参加车队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生产学习三次以上的。
3、拒不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驾驶员从业人员安全知识考试二次以上的。
4、新进我司驾驶车辆的驾驶员不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一次的。
5、违反《道安法》被交警部门记分12分或吊扣、吊销驾驶证的。
6、违反《运管条例》被运管部门注销从业资格证的。
7、醉酒后驾车的。
8、发生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9、发生事故后不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
10、人为屏蔽、私自拆卸、破坏、关闭GPS监控车载终端等设备三次以上(含二次)的。
11、被路检人员查获在驾驶车辆运行途中接、拨手机行为二次以上(含三次)的。
12、不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对企业管理人员谩骂、殴打等不文明行为且影响较大,不服从处理的。
13、发生因“货损率过高”、“服务态度恶劣”等服务质量投诉,确认属实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14、有“三超”、“三违”行为之一且被我司路检人员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违反以上规定的驾驶人员,将录入我司驾驶员违章违纪“黑名单”,除按政府的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将受到以下处理:
1、注销“上岗证”,终身禁止驾驶西油物流的车辆。
2、向行业主管单位上报,建议将其列入行业主管单位驾驶员违章违纪“黑名单”范围。
篇3:驾驶员违章违纪后黑名单制度
一、目的:提高广大驾驶员遵纪守法、关爱生命的觉悟,促进华东物流驾驶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二、凡驾驶西油物流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违反以下规定,均录入西油物流驾驶员违章违纪“黑名单”。
1、因违章、违规、违法行为被交警或运管抄告一次以上的。
2、拒不参加车队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生产学习三次以上的。
3、拒不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驾驶员从业人员安全知识考试二次以上的。
4、新进我司驾驶车辆的驾驶员不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一次的。
5、违反《道安法》被交警部门记分12分或吊扣、吊销驾驶证的。
6、违反《运管条例》被运管部门注销从业资格证的。
7、醉酒后驾车的。
8、发生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9、发生事故后不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
10、人为屏蔽、私自拆卸、破坏、关闭GPS监控车载终端等设备三次以上(含二次)的。
11、被路检人员查获在驾驶车辆运行途中接、拨手机行为二次以上(含三次)的。
12、不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对企业管理人员谩骂、殴打等不文明行为且影响较大,不服从处理的。
13、发生因“货损率过高”、“服务态度恶劣”等服务质量投诉,确认属实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14、有“三超”、“三违”行为之一且被我司路检人员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违反以上规定的驾驶人员,将录入我司驾驶员违章违纪“黑名单”,除按政府的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将受到以下处理:
1、注销“上岗证”,终身禁止驾驶西油物流的车辆。
2、向行业主管单位上报,建议将其列入行业主管单位驾驶员违章违纪“黑名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