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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7134

为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施工建设安全文明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担任治安保卫负责人,以施工标段为单位建立治安保卫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卫措施,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

2、施工现场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出入现场的车辆、物资、器材进行管理,加强夜间工地的巡逻值班守护。

3、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佩带证件和安全帽等防护设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上岗,登高作业必须有安全保护装置。

4、施工现场的要害部位,包括为施工服务的变电房、大中型机械设备,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施工关键工序,应当制定并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措施,安装防护设施或报警装置。

5、做好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木工场、仓库等易失火点必须设置禁火标志,配有灭火器。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存放,委派专人妥善管理。

6、塔吊起重设备、脚手架在安装和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规范操作,经常进行检查,防止隐患发生。进入现场的工程车辆需限速行驶,各行其道,装卸物资材料等注意安全。

7、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失窃案件、火灾等情况,在采取有效救护措施减少损失的前提下,及时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8、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况给予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崇建华园饭店改扩建工程项目部

2010年5月

篇2:工程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为更好地搞好械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控制由于机械设备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分公司、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须根据工程需要,填写工程设备、应急救援设备请购申请和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3、杜绝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采购到项目部的机械设备或应急救援设备入库前,必须经分公司或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对申请表一一进行核对,对规格、品种、型号、数量、合格证、许可证、生产厂家、随机配件、工具、说明书等进行检查,对质量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进库设备按仓库保管制度进行存放,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物资不得入库。

4、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应根据特殊需要和使用,存放于非常醒目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并告知相关人员。

5、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不懂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进行装、拆作业。

6、大型机械安装后必须经检测部门进行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的防附装置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大型机械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7、双笼电梯卸料平台的两侧边必须封闭严实规范,安全门要规范化、定型化;通讯联络装置规范。

8、所有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工、塔吊司机、挂钩指挥、电梯司机都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勤检查,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转,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记录。

10、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禁止无证作业。

11、项目部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即时反映及排除,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

12、塔吊、施工电梯必须做好运转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操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酒后操作。塔吊严格禁止斜拉斜吊或超负荷起吊,双笼电梯人、货严禁超越,一经发现,除给予罚款外还奖吊销其操作证。

13、中小型机械进场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做到定人、定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4、所有机械都必须落实维修保养责任人,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每天清洁保养。

15、分公司、项目部要严格设备租赁管理,对租赁方的资质、资格、近五年的业绩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对进场的设备进行评价,同时报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并投入使用。不具备条件的任何人不得使用。

16、对租赁方要严格按照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一定要达100%。

17、当设备的技术性能落后无改造价值和破损严重无配件来源时,应对设备作报废处理。大、中型机械设备报废由分公司申请报公司材料设备处进行鉴定、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报工程处批准后方可报废。

18、特种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等)的采购、使用应进行重点控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对其安装、拆除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特种设备的司机及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篇3:工程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