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工厂进货检验试验控制程序

工厂进货检验试验控制程序

2024-07-10 阅读 7890

工厂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目的

验证分承包方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不被投入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的检验或试验的质量控制活动。

3.定义

4.职责

4.1质保部质管室负责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的归口管理及检验作业指导书的制订、审批。

4.2技术开发部负责有关原材料技术标准的制订。

4.3计划供应部负责原材料和外购件到厂后向质保部报检。

4.4仓库保管人员负责作好原材料、外购件的入库手续。

5.工作程序

5.1检验和试验策划

5.1.1由技术开发部负责根据产品的过程流程图、PFMEA、顾客指定特性值、相似产品/工艺资料制订检验流程计划(包括产品形成过程中的所有检验,包括外委检验),并将其供现场使用。

5.1.2质保部根据检验流程计划编制检验规程,对所需检验的项目和方法作出规定,其内容必须包括检验方法、检验工具以及精度、抽样方法(接收准则C=O)、评定(统计)方法、记录方式,注明是否需要提供质保书/自检报告,对于目检项目的极限样件顾客要求时须经认可。

5.2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必须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不合格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不入库、不投产、不使用。

5.2.1进货物资检验工作流程

a.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应分类分批存放在仓库指定地点,并附系"待检"标识。

b.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后,由计划供应部填写《材料入库验收单》,并附分承包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提交质保部检验,如不符合手续,质保部可拒绝接收。

c.质保部根据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和试验,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做好记录。如本厂无检验手段时,可由本厂检验员赴分承包方现场检验或定期委外检验。

d.质保部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对进货产品进行验证。

--根据检验指导书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和试验;

--由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检验/试验报告并核对报告;

--根据事先在技术质量协议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对分承包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和自检报告进行确认。

d.检验和试验合格的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由检验员在《材料(工具)入库验收单》上盖检验章,交计划供应部,由计划供应部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帐手续并作好批次标识。

f.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由检验员在《材料(工具)入库验收单》上签字并写出不合格原因,交计划供应部并对该产品明确标识。库房保管员要妥善保管,严加隔离,计划供应部应及时与分承包方联系处理。

g.检验人员应按相关检验指导书或验收标准规定填写各项检验、试验记录和报告并定期整理,连同质量原始凭证存档保管,检验和试验报告要有检验人员盖章签字方可有效。

5.3进货检验应于收到《材料(工具)入库验收单》后三日内验毕。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时,按《原材料和外购件紧急放行制度》执行。

5.4质保部应定期对进货检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编写《分承包方供货情况统计表》,必要时可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准确掌握分供方产品质量状况,以此作为评价分承包方依据之一,并作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5.5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6检验记录内容

a.进货时间、分承包方名称、供货批号;

b.检验项目(额定值)、抽样数据;

c.检验产品名称、零件号、供货等级、数量;

d.几何尺寸/材质/性能检验实测值、判定结果;

e.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盖章等。

6.相关文件和记录

QR/SH10.01-01《材料(工具)入库验收单》

QR/SH10.01-02《紧急放行申请单》

QR/SH10.01-03《分承包方供货情况统计表》

QR/SH08.01-01《工艺流水卡片》

篇2:某工厂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工厂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所提供的成品符合规定要求,从而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入库、不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最后一道工序完成后的检验和试验控制,也适用于新产品送样的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包括工厂所有产品的型式试验。

3.定义

4.职责

4.1质保部负责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的归口管理及检验规程的会签。

4.2技术开发部负责成品验收标准的制订及检验规程的编制和审批。

5.工作程序

5.1最终检验必须在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均已完成而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5.2新产品送样的最终检验

5.2.1技术开发部按顾客要求开发制造的新产品,由质保部检验室按技术开发部提供的产品设计图对产品进行最终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出具《首件(批)样品检验报告》,首件样品检验报告交技术开发部开发设计室。首批样品检验报告交质保部质管室,并开工序周转单办理入库。

5.2.2成品仓库根据检验员盖章的工序周转单办理入库。

5.2.3计划供应部依据与顾客签订的交货合同送货。

5.3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的最终检验

5.3.1由质保部检验员按工艺规程和检验规程对成品进行检验,当所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含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时,做好《验收交付记录》,在《工艺流水卡片》上盖章,填写《工序周转单》并在检验员栏盖章后方可办理入库,未经检验成品严禁入库。

5.4对于全尺寸和功能试验由技术开发部制订相应的技术要求,质保部按要求并根据顾客规定的频次对产品进行全尺寸和功能试验,试验报告顾客要求时须提供评审,如顾客未规定频次则每年进行一次。

5.5最终检验的记录保存于质量保证部检验室,保存期为三年。

6.相关文件和记录

QR/SH10.03-01《首件样品检验报告》

QR/SH10.03-02《首批样品检验报告》

QR/SH10.03-03《验收交付记录》

QR/SH10.03-04《工序周转单》

QR/SH15.01-04《零件工序周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