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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2024-07-25 阅读 5068

1总则

1.1为贯彻《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加强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提高电力生产部门设备管理水平,促进科研、设计、制造和运行等部门开发、使用新产品,提高产品性能、质量,改进售后服务工作等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宗旨。

1.3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6~500kV国产和进口的各类设备的继电保护、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及其专用仪器、仪表。

1.4各网、省局及所属发、供电(含农电)单位,从事电力系统科研、设计、施工、制造和质检等单位,接入电网的其他电厂(不论管理形式和产权归属)、小电网等,均应遵守本规定。

1.5各网、省局在执行本规定时,可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部核备。

1.6本规定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会同安全监察与生产协调司(以下简称国调中心、安生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1.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管理职责

2.1全国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工作由国调中心归口;保护装置质量监督工作在部质量主管部门统一归口下由国调中心具体负责。

2.2各电网保护装置质量监督与运行管理按调度管辖范围分别由网、省局继电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定期向国调中心报告各类保护装置质量状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重大问题报部并抄设计归口部门。

2.3继电保护质检中心接受部下达的质检抽查和定期检查任务,也可承接各网、省局等单位委托,对有争议产品的性能、质量进行检验,并将结果报部。

2.4部可聘请具备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办事公正的专家任部级质量监督工程师或质量监督顾问。

2.5各级质量监督运行管理主管部门(或质监工程师、顾问)主要职责是:反映各类产品质量、运行及管理状况,对新产品进行评价,对运行设备存在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参加有关设计选型论证、鉴定、工程质量审查评估等质量监督工作。

3入网管理

3.1加强保护装置新产品入网管理工作,促进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防止不成熟的产品未经考核就投入电网使用,威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2在电力系统投入运行的产品,必须经部及以上质检中心确认其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部有关规定,经电网运行考核证实性能及质量满足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坚持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再逐步推广应用的方针。

3.3新产品试运行

3.3.1新产品(含新研制样机及技术鉴定后新产品)试运行应按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履行审批手续,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3.2生产厂家和接受试运行单位应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试运行方案和各方在产品试运行期间的职责(包括费用、期限、事故处理等)。

3.3.3接受试运行单位在决定试运行的具体地点和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3.3.4试运行期满后,试运行单位应负责提供正式的试运行报告,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并作为鉴定依据之一。

3.3.5履行正式审批手续的试运行产品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生事故,原则上按《电业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处理。

3.3.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接受新产品试运行者,要追究责任;因此发生事故,当事者要对事故负责,并严肃处理;提供该产品者应赔偿有关事故损失。

3.3.7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专项开发的安全自动装置试运行可按3.3.1履行专项审批手续。

3.4各网、省局继电保护主管部门应按部制订(或修订)的电网保护装置配置及选型原则,结合本网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使全网保护装置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利于加强管理,提高保护装置运行质量。

3.5新产品必须有网、省局应用的经验总结,并经部复核,方可推荐

篇2: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

1.3由不合熔断器供电或不合公用端子对供电的两套庇护装置的直流逻辑回路间不承诺有任何电的联系,如有需求,必需经空接点输入。

12.3一切的继电庇护定值实验,都必需以适合正式运转前提(如加上盖子,关好门等等)为准。

1.4找直流接地,应断开直流熔断器或断开由公用端子对到直流熔断器的联贯,并在操作前,先停用由该直流熔断器或由该公用端子对放纵的一切庇护装置,在直流回路复原优秀后再复原庇护装置的运转。

1.1.5采用“近后备”绳尺只要一套纵联庇护和一套后备庇护的线路,纵联庇护与后备庇护的直流回路应别离由公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8.1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必需别离有且只能有一点接地。

(1)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别离由公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7.4动力线、电热线等强电线路不得与二次弱电回路共用电缆。

12.7不宜用调整极化继中的接点不改动其起动值与前往值;厂家应庇护质量并应对继电器加封。

9.2新设想变电所,不应采用储能电源作操作电源。对现有零碎,其操作电源应分为如下的各自力组,并按期作操作。

5.5跳(合)闸引出端子应与正电源适本地离隔。

15.1为了保证静态庇护装置的普通运转,最高的周围情况温度不跨越+40℃,装置的室内温度不得跨越+130℃,如不知足请求应装设空调装备。

(1)引入高压变电所开关场的扶引线电缆部门,应采用双层绝缘护套的公用电缆,两头为金属屏障层,屏障层对外皮的耐压水平可选用15kv,50hz,1分钟。

(2)关于短线路,能够上述公用电缆直接联通两侧的扶引线庇护,但寄望:

15.4弊端录波器盘的电流电压回路及其接线端子等,必需知足继电庇护二次回路质量请求,其接入电流应取自不饱和的仪表用的电流互感器的回路,不然取自后备庇护的电流回路,并接到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的开头。微机型弊端录波器应按继电庇护回路的绝缘和抗搅扰请求停止实验。

15.3三相三柱式变压器的零序阻抗必需以实测值为准。

8.9新装置及崩溃检修后的电流互感器应作变比及伏安特征实验,并作三比拟力以辨别二次线卷有无匝间短路一次导体有无分流;寄望检查电流互感器末屏能否已靠得住接地。

(1)成立的庇护装置,均应有公用于直接到直流熔断器正负极电源的公用端子对,这一套庇护的全数直流回路包罗跳闸入口继电的线卷回路,都必需且只能从这一对公用端子取得直流的正和负电源。

11.2处置原有相间间隔庇护不知足先单相后延时生长成两相不接地或对称三相短路情况下的无挑选性跳闸的绳尺:

(3)改完后,作呼应的逻辑回路整组实验,确认回路、极性及整定值完整准确,然后交由值班运转人员验收后再请求投入运转。

(1)不得在现场实验进程中停止检修。

9.1用整流电源作浮充电源的直流电源应知足下列请求:

1.1.1旌旗灯号回路由公用熔断供电,不得与其它回路混

12.15一实在验仪表、测试仪器等,均必需按利用仿单的请求做好呼应的接地(在被测庇护屏的接地址)后,才干接通电源,寄望与引入被测电流电压的接地联系,避免将输入的被测电流或电压短路;只要当一切电源断开后,才干将接地址断开。

1.1.4有两套纵联庇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庇护的直流回路应别离由公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庇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公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本地分派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3)插拔插件必需有特意法子,避免因人身静电保护集成电路片;厂家应随装置供给呼应的物件。

12.10在载波通道上功课后必需检测通道裕量,并与新装置检验时的数值比力。

8.4已在放纵室一点接地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卷,如以为需求,桥架能够在开关场将二次线卷中性点经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接地,其击穿电压峰值应大于30ima*伏,ima*为电网接地弊端时经过变电所的能够最大接地电流有效值,单元为千安。

(3)采用单相重合闸的线路,为确保多相弊端时靠得住不重合,宜增设由断路器位置继电器接点两两串联消除重合闸的附加回路。

4.2经由共用重合闸选相元件的220kv线路的各套庇护回路的跳闸压板,应别离经切换压板接到各自起动重合闸的选相跳闸回路或跳闸不重合的端子上。

(2)庇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2)不承诺一套自力庇护的任一回路包罗跳闸继电器,接到由另一套自力庇护的公用端子对引入的直流正和负电源。

12.14在直流电源复原(包罗缓慢地复原)时不能自动起动的直流逆变电源,必需改换。

1.6上、上级熔断器之间必需有挑选性。

(2)不能零丁抢先依托“六角图”测试体例确证3u0形成的标的目标庇护的极性联系准确。

6.3外部引入至集成电路型、微机型庇护装置只能以空接点或光耦输入。

1.1.3有两组跳闸线卷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别离由公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电力变压器检修规程电力变,为进步电力零碎继电庇护和自动装置的平安运转水平,在总结多年来继电庇护运转经历和事情经验的根本上,部组织编写了《电力零碎继电庇护及平安自动装置反事情法子要点》。经组织专家谈判,检查经过,现公布实施。

2.1直流电压为220kv的直流继电器线卷的线径不宜小于0.09mm,如用线径小于0.09mm的继电器时,其线卷须经密封处置,以避免线卷断线;若是用低额外电压规格(如220v电源用110v的继电器)的直流继电器串联电阻的体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电力变压器检修规程电力变例时,串联电阻的一端应接于负电源。

(3)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数形式。有的成绩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实验任务保安规程”中已有较着划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门也在本“要点”中频频列出。

12.18变压器零序差动庇护,应以包罗两组电流互感及其二次回路和继电器元件等分析构成的部分停止整组实验,以确证回路结线及极性准确。

篇3: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12-26批准20**-5-1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1995年电力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计划项目的通知”安排编制的。在编制工作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参考了国内外同类标准,征求了国内电力行业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本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SD131―1984《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试行)和DL755―20**《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原则,是为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友、左长春。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设计过程中,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安全自动装置设计配置等原则要求,适用于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发电厂、变电所接入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和安全自动装置实施方案研究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版本。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559―1994220~500千伏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428―1991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

DL755―20**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SD131―1984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试行)

3总则

3.0.1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应满足DL755的要求。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按功能性用途,可分为用于自动防止稳定破坏的自动装置、自动消除异步运行的自动装置、自动消除可能造成事故发展及设备损坏的频率或电压偏差的自动装置和恢复正常系统工况的自动装置等。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主要用于在电力系统事故状态下,防止电力系统失去稳定性和避免电力系统发生大面积停电的系统事故。

3.0.2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及控制宜优先采用有成熟经验的、简单、可靠、有效的分散式装置,不同控制对象的各类装置应协调工作。

3.0.3电力系统稳定控制装置的硬件应具有一定的通用性,软件应做到模块化,并具有可扩展性,以适应系统发展变化的需要。

3.0.4符合SD1321和DL755要求的、合理的电网结构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在一般的电网结构条件下,采用常用的提高稳定的措施,可以保证在单一故障情况下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但对于可能的多重性故障,为了防止发生恶性连锁反应造成全网大事故,就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电网结构,并配合必要而可靠的安全稳定自动控制措施。

3.0.5为了防止系统崩溃,避免造成长时间的大面积停电和对重要用户(包括发电厂的厂用电)的灾害性停电,使负荷损失尽可能减到最小,并考虑在发生了严重的事故后能使系统得以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在对待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问题的指导策略上,需要做可能出现最坏情况的准备,并尽可能采取预定措施。为终止系统状态的进一步恶化,势必采取牺牲局部以换取保全整体等措施,以防止对系统的重大破坏。

3.0.6继电保护装置的正确动作和快速切除故障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应努力改善和提高继电保护动作性能,以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水平。

3.0.7在选择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方案时,评价所设置并运行的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经济效益,应着重考虑由于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正确作用提高电力系统稳定极限,使输电能力增强及保证向用户不间断供电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与设置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所需投资费用相比较。

4术语

4.1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

防止电力系统失去稳定性和避免电力系统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自动保护装置,如输电线路自动重合闸装置、电力系统稳定控制装置、电力系统自动解列装置、按频率降低自动减负荷装置和按电压降低自动减负荷装置等。

4.2电力系统稳定控制装置

电力系统稳定控制装置是自动防止电力系统稳定破坏的综合自动装置。电力系统稳定控制装置的结构形式分为分散式和集中式两种,分散式采用当地有关信息进行处理与判断,或再辅以通过通道传送命令,实现就地或远方控制;集中式则除采取当地有关信息外,还需通过信息通道收集系统中其他点有关信息,进行综合处理与判断,就地或者通过信息通道向其他点发出控制命令。

4.3电力系统自动解列装置

针对电力系统失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