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区财政局工作职责

区财政局工作职责

2024-07-25 阅读 2166

区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1、制订全区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金管理等制度规定、实施办法等,指导街道财政工作。

2、根据黄石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定全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财源建设规划;参与制订全区各项宏观决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社会财力的建议。

3、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市级预算的安排,确定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执行,负责征收全区农业税收和其他收入。

4、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全区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全区政府性基金,管理全区财政支出。

5、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的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资产评估业务。

6、管理和指导全区的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7、检查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8、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组织财政信息的搜集、处理和分析。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财政局预算科岗位工作职责

主要任务是: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贯彻和拟定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和政策建议;负责编制、批复财政预算;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审核经费标准;会同审核专项资金安排;分析报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拟定市与县(市、区)的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市对县(市、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费和罚没收入;承担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部门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分析预测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

(二)拟定和贯彻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市级财政收支预算和部门综合财政预算,汇总编报全市财政收支预算。

(四)办理市级财政收支预算、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工作;办理动用市级预备费和机动财力的有关事项;对年度预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议。

(五)具体承担市直部门的预算编制等工作承担研究提出市直部门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的建设和审核基本支出预算建议草案工作。

(六)分析报告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县(市、区)预算执行。

(七)研究拟定市级部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核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统一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库;审核、批复市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八)拟定市与县(市、区)的财政分配政策,提出分配方案;负责市对县(市、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办理市对县(市、区)的专项补助和税收返还等有关事项。

(九)会同有关科室办理省对市财政的结算事项。

(十)拟定财政管理体制和全市预算管理制度,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费、罚没收入、市级政府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工作。

(十二)负责对回收的市级财政周转金提出使用安排建议。

(十三)承担与市人大有关预算事项的联络事宜;负责对市审计局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十五)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3:财政所职责(财政局)

1.实施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3.负责财经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印鉴管理、经济档案管理、政府采购申报、农村政策性补贴、城镇政策性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

4.管理镇财务、固定资产及其他行政事务。

5.编制年度全镇财政预算草案和年度决算;负责预算执行分析;管理全镇财政收支;负责机关人员工资发放。

6.经费收支核算;参与有关部门对全镇内专项工程管理。

7.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8.负责统一管理全镇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负责全镇的罚没收入管理、预箅外收入征管及票据的领取、发放、审核、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统一管理救灾救济资金,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指导工作。

9.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年度报表的汇总工作。

10.受镇政府委托行使对全镇所属各办、站、所在用及挂账的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

11.办理全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