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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制度

2024-07-30 阅读 3545

第一条为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提高巡察成果运用成效,根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巡察工作管理办法》、《*********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在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巡查整改监督工作实行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问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

第四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发现和了解新的问题线索;

(三)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五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采取回访监督和日常监督两种方式。

回访监督由巡察组负责。按照“谁巡察、谁回访”的要求,相关巡察组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

日常监督由巡察办负责。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后,巡察办负责对巡察整改情况,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遗留问题、未办结的巡察移交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监督。

第六条巡查整改监督采取的方式方法

(一)电话催办、函询;

(二)召开会议;

(三)个别谈话、约谈;

(四)调阅复制相关资料;

(五)问卷调查、民主测评;

(六)实地调研、暗访;

(七)接受职工群众举报;

(八)经领导小组同意的其他方式方法。

第七条巡查整改监督的基本程序

(一)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巡察办对巡察组报送备案的巡查整改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问题和移交事项进行梳理分类、登记编号,建立日常监督台账。

(二)立项报批。根据日常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方式、步骤和要求等,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监督了解情况。按照“一般事项催报监督、重要事项专项监督、重大事项联合监督”的要求,对一般性监督事项,可通过电话催办、发函催办等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期如实上报办理情况和结果;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问题事项,可以采取专项监督的方式进行;对一些涉及公司全局性、系统性的复杂事项,巡察办可以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

(四)对账销号。对督办事项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动态,根据整改进度,认真对账销号。

(五)报告监督结果。监督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写出监督报告,全面准确及时地将监督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六)反馈监督意见。根据监督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对监督建议提出的要求进行跟踪监督,直至事项办结。

第八条做好巡查整改监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次巡查整改监督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巡查整改监督情况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交公司党委办公室存档。

第九条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力、拖拉推诿、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提高巡察成果运用成效,根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巡察工作管理办法》、《*********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在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巡查整改监督工作实行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问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

第四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发现和了解新的问题线索;

(三)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五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采取回访监督和日常监督两种方式。

回访监督由巡察组负责。按照“谁巡察、谁回访”的要求,相关巡察组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

日常监督由巡察办负责。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后,巡察办负责对巡察整改情况,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遗留问题、未办结的巡察移交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监督。

第六条巡查整改监督采取的方式方法

(一)电话催办、函询;

(二)召开会议;

(三)个别谈话、约谈;

(四)调阅复制相关资料;

(五)问卷调查、民主测评;

(六)实地调研、暗访;

(七)接受职工群众举报;

(八)经领导小组同意的其他方式方法。

第七条巡查整改监督的基本程序

(一)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巡察办对巡察组报送备案的巡查整改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问题和移交事项进行梳理分类、登记编号,建立日常监督台账。

(二)立项报批。根据日常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方式、步骤和要求等,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监督了解情况。按照“一般事项催报监督、重要事项专项监督、重大事项联合监督”的要求,对一般性监督事项,可通过电话催办、发函催办等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期如实上报办理情况和结果;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问题事项,可以采取专项监督的方式进行;对一些涉及公司全局性、系统性的复杂事项,巡察办可以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

(四)对账销号。对督办事项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动态,根据整改进度,认真对账销号。

(五)报告监督结果。监督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写出监督报告,全面准确及时地将监督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六)反馈监督意见。根据监督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对监督建议提出的要求进行跟踪监督,直至事项办结。

第八条做好巡查整改监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次巡查整改监督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巡查整改监督情况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交公司党委办公室存档。

第九条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力、拖拉推诿、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方案

安全消防大检查、大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开发区消防大队对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公司关于促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会议的具体要求,公司决定,自即日至9月底,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为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消防大队指示和公司会议精神,把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公司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开展安全消防大检查、大整改,全面落实公司关于全面开展多层面、全覆盖的安全消防大检查工作的指示精神,响应公司号召,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执行,使我厂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得到提高,,确保我厂不发生各类消防安全消防事故,全力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生产和办公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彩英

副组长:山

成员:王进东。

大检查活动要求对全公司所有的生产和办公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堵塞消防安全监管漏洞,强化消防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通过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消防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知识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将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职工对消防工作的认识程度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使用消防设备的检测、使用情况,检查应急救援物资的维护保养情况。

(三)职工“四个能力”的建设情况,查职工是否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事项,及消防义务。

(四)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演练情况,检查各分公司对消防应急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并在合适时机开展一次无预告的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查看职工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对消防应急预案的掌握程度。

(五)班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六)生产现场物料放置和设备是否存在消防隐患,要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七)生产和办公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标识是否处于完好和工作状态。

四、时间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各级部门自改自查、总公司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11日):各级部门要按照公司要求,在6月11日前逐级进行动员,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着力宣传开展安全消防大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2、自查自改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

各部门根据公司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安全检查方案,采取“实名制”的检查方法,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自查自纠。

3、分公司督查、检查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

分公司要对各车间开展安全消防大检查情况进行复查。主要督查各部门对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重点岗位进行全面检查。

4、分析总结及整改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

分公司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计划,安排时间、资金进行整改。督查下属在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中存在的,传达贯彻不及时、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进行责任追究。

5、巩固提高阶段(6月25日至9月30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分公司的消防检查工作进行评价,并总结工作成效,巩固并提高大检查效果。

五、工作要求

各级部门要对此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发动职工,将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声势做大,检查做细,整改做实。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大检查活动负有领导职责,全面主持这次大检查活动,各级部门要严格落实各级职责,及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