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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评选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活动实施方案

2024-08-02 阅读 3031

为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评选“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以*****为指导,以“遵守道德规范、做好文明示范、争先守法模范”为主题,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实践活动,鼓励全镇人民在社会上争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公民。坚持典型引路,以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教育和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社会风气,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和法制文明的建设。

二、评选范围

镇所有城乡居民,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均可参加“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具备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勇于和*组织作坚决斗争的。

2、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我镇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增进邻里团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树新风、扶贫帮困、热爱公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我镇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我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卓越贡献的。

5、坦诚做人,诚信做事,为建设诚信汤汇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遵纪守法。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一)推荐上报候选人(9月10日―9月20日)

各村、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向活动评选组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2名,并同时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历。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9月21日―9月22日)

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听取纪检、综治办、计生、公安、信访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评委会审议投票后,最后确定15名正式候选人,并同时向社会公示。

(三)投票评选(9月23日―9月24日)

以村为单位,(镇直单位投票在党政办)进行公开投票,按得票高低最后确定镇十名“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获得者名单。

(四)宣传表彰(9月26日―30日)

举行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待定),并进行宣传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各村、单位充分认识这次评选“十佳”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群众或职工积极参与,在评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人物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真正让人信服、群众公认。

2、各村、单位通过这次活动,要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和学习工作,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学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先进典型宣传和学习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我镇精神文明,法制文明创建上新水平,为构建和谐汤汇做出新贡献。

篇2:镇乡评选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活动实施方案

为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评选“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以*****为指导,以“遵守道德规范、做好文明示范、争先守法模范”为主题,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实践活动,鼓励全镇人民在社会上争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公民。坚持典型引路,以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教育和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社会风气,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和法制文明的建设。

二、评选范围

镇所有城乡居民,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均可参加“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具备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勇于和*组织作坚决斗争的。

2、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我镇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增进邻里团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树新风、扶贫帮困、热爱公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我镇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我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卓越贡献的。

5、坦诚做人,诚信做事,为建设诚信汤汇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遵纪守法。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一)推荐上报候选人(9月10日―9月20日)

各村、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向活动评选组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2名,并同时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历。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9月21日―9月22日)

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听取纪检、综治办、计生、公安、信访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评委会审议投票后,最后确定15名正式候选人,并同时向社会公示。

(三)投票评选(9月23日―9月24日)

以村为单位,(镇直单位投票在党政办)进行公开投票,按得票高低最后确定镇十名“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获得者名单。

(四)宣传表彰(9月26日―30日)

举行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待定),并进行宣传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各村、单位充分认识这次评选“十佳”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群众或职工积极参与,在评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人物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真正让人信服、群众公认。

2、各村、单位通过这次活动,要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和学习工作,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学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先进典型宣传和学习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我镇精神文明,法制文明创建上新水平,为构建和谐汤汇做出新贡献。

篇3: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为了促进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日常行为习惯,激励他们树立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逐步形成校风好、班风正、学风浓的校园文化氛围。现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试行)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关注实事政治,了解国情,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成绩属于班级中等水平以上。

  3、践行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学生榜样,即必须掌握两项体育锻炼方法,学会一项艺术表现手段,并达到良好以上的水平。

  4、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科技、劳动、学生工作当面,至少有三项属于特别优秀的档次。

  5、特别优秀档次的认定,原则上如学习、体育、艺术、科技等可考量的项目应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级(包括校三好学生和校园之星),如思想、劳动、学生工作等不可考量的项目应属于广大师生所公认的。

  6、学生在上述某方面近五年之内如曾受到省级、国家级教育、体育、文化、科技等行政部门和宣传、共青团、妇联等党群组织表彰或嘉奖,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考虑。

二、优秀学生评选条件(试行)如下:

  1、班集体有明确的奋斗目标

  班级有远期、中期、近期目标,班级依据政教处、年级学期工作计划,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定期举行班会或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或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全班同学为实现先进班集体目标而努力。

  2、有较得力的干部队伍

  班委干部定期开会,分工明确,独立工作互相配合,自治能力较强,能坚持原则,在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在班委带领下,共同进步。

  4、有严格的组织纪律

  上课、自习、*、活动均能自觉遵守纪律,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5、有健康的班集体舆论

  定期出好班级黑板报,发扬正气、批评缺点,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有良好的班风。

  6、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学生能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言行文明,不打架、不骂人、不哄闹,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级能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和要求。

  7、有优良的学习成绩

  全班学生勤学好问、刻苦钻研,思想活跃,竞争意识强,成绩优良(或有显著进步)。

  8、有勤俭的良好生活习惯

  坚持天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教室、公共场地清洁整体规范,做到“四无”(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无浪费粮食水电现象),学生衣着朴素大方,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