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

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

2024-07-23 阅读 9947

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考核评价、纠错整改、责任追究等勤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种类

勤政廉政安全风险防控涉及的主要风险种类有:

(一)思想道德风险,是指因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权力观、利益观、工作观不正确等,可能造成个人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导致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二)岗位职责风险,是指因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及存在思想道德、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实际风险,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三)业务流程风险,是指因工作流程设计不完善、缺乏相互制约或执行不力,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四)制度机制风险,是指因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健全、不按制度办事、影响制度机制有效运行,权力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约监督,可能造成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制度失灵,导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五)外部环境风险,是指因行政管理对象在业务往来中对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可能造成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导致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二、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等级

根据权力大小、安全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等情况,由高到低将勤政廉政安全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一级安全风险,是指直接行使执纪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二)二级安全风险,是指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三)三级安全风险,是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可能发生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三、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程序

市局及所属单位勤政廉政安全风险体系按照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分为综合管理类和执法业务类)、局属各单位等三种类型进行风险等级评估,评估程序如下:

(一)查找风险点。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对照主要风险种类,认真分析并查找出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的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

(二)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各单位、各部门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等级,应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职权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拟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等级。

(三)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查找出的风险点和拟提交市局党组纪检组审核的安全风险等级,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达到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的目的。

(四)备案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评估材料须加盖印章后提交市局党组纪检组审核,并进行统一备案。

篇2:后勤管理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后勤管理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为加强后勤内部管理,进一步深化后勤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体制机制。结合后勤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为指导,结合后勤工作实际,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规范管理,筑牢拒腐防线,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建设廉洁后勤,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后勤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将“预防腐败”的工作理念和风险管理理论、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行政审批或管理事项的工作岗位和重点工作环节可能发生腐败的廉政风险点,科学评定廉政风险等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监控对策,切实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第二章 廉政风险防范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 廉政风险具体可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四种类型(简称“四类风险”)。

  思想道德风险:指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行政管理行为失控,或授意他人违反职业操守,导致行政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行政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岗位职责风险: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及存在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和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实际风险,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或不作为,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制度机制风险:指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行政行为失范,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外部环境风险:指为了达到行政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行政管理对象可能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第三章 廉政风险防范等级的确定

  第四条 根据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腐败行为发生几率以及可能发生风险的高低,分别确定一、二、三级、四级廉政风险。

  相关风险点的位置拟定为四个方面:

  一是掌握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可能利用其为他人带来直接或间接、近期或预期的不当利益和好处(包括名誉地位),或可能从中谋求私利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二是权力较大、较灵活,又有一定自由裁量权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三是权力运行需要公开、需要民主决策、需要监督机构参与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四是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第五条 风险等级评定标准:

  一、一级风险评定标准。凡可能出现和滋生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并且极可能受到法律和纪律追究的廉政与监管风险点,定为“一级风险”。

  二、二级风险评定标准。凡可能出现和滋生违规违纪行为,并且可能受到责任追究及党政纪处分的廉政与监管风险点,定为“二级风险”。

  三、三级风险评定标准。凡容易出现和造成违规违纪行为,并且可能受到责任追究及被通报批评、诫勉、提醒谈话的廉政与监管风险点,定为“三级风险”。

  四、四级风险评定标准。容易出现出现和造成一般性违规违纪行为,并且可能受到内部责任追究及被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廉政与监管风险点,定为“四级风险”。

  第四章 廉政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第六条 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外部环境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第七条 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对各级岗位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对审定为“一级风险”的,由学校分管领导直接负责。

  对审定为“二级风险”的,由后勤党总支负责。

  对审定为“三级风险”的,由各科室、中心管理负责。

  第八条 强化风险意识教育。通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观念、群众观点、思想道德、廉洁从政、案例警示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现实意义,切实增强“有权力就有风险”、“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

  第九条 扎紧制度的笼子。明确岗位风险点的相关业务,清晰职责范围的主要工作流程,抓住关键节点,形成“一项权力一套运行制度,一个风险点一套防范措施”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廉政风险制度防控体系。

  第十条 按照廉政风险等级高低,对权力运行实施分级监控,做到重点监控、一般防控、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谁监督谁负责”和分类防控、分级监督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责任制,做到“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哪里有风险,哪里就有预警”。

  第十一条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检查和考核。通过定期自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社会调查、民主评议等有效方式,科学运用检查与评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有效方法,对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员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篇3: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

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考核评价、纠错整改、责任追究等勤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种类

勤政廉政安全风险防控涉及的主要风险种类有:

(一)思想道德风险,是指因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权力观、利益观、工作观不正确等,可能造成个人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导致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二)岗位职责风险,是指因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及存在思想道德、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实际风险,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三)业务流程风险,是指因工作流程设计不完善、缺乏相互制约或执行不力,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四)制度机制风险,是指因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健全、不按制度办事、影响制度机制有效运行,权力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约监督,可能造成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制度失灵,导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五)外部环境风险,是指因行政管理对象在业务往来中对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可能造成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导致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二、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等级

根据权力大小、安全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等情况,由高到低将勤政廉政安全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一级安全风险,是指直接行使执纪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二)二级安全风险,是指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三)三级安全风险,是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可能发生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

三、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程序

市局及所属单位勤政廉政安全风险体系按照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分为综合管理类和执法业务类)、局属各单位等三种类型进行风险等级评估,评估程序如下:

(一)查找风险点。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对照主要风险种类,认真分析并查找出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的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

(二)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各单位、各部门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等级,应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职权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拟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等级。

(三)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查找出的风险点和拟提交市局党组纪检组审核的安全风险等级,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达到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的目的。

(四)备案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的勤政廉政安全风险评估材料须加盖印章后提交市局党组纪检组审核,并进行统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