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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原材料储存安全措施

2024-07-23 阅读 7641

1)防腐蚀用的原材料应由生产厂家提供材料储存、保管、运输的特殊技术要求,入库储存要分类清点,分类存放。

2)危险品要选择具有相当安全并与现场相当距离的专用仓库储存。

3)储存处应通风、阴凉、干燥,远离明火和热源,防止日光直射。

4)搬运易燃物品时,应轻装轻卸,不得撞击和翻、滚、倾倒,防止包装容器损坏。

5)易燃易爆材料存放间照明灯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避免火花。

篇2:化工原材料分类储存规定

一、氧化剂:高钾、硝酸钾、硝酸钡、硝酸锶。

二、可燃物:硫磺、硫化锑、树脂、漆片。

三、可燃物:铝粉、铁粉、金属钛、铝镁合金、海绵钛。

四、着色剂:碳酸铜、碳酸锶、氧化铜、草酸钠、氧化酸钠。

六、含氯有机物:氯乙烷,聚氯乙烯。

七、溶剂物质:酒精、防潮剂、香蕉水。

篇3:铁路项目原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铁路项目原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1物资进场后,物资人员依据《产品采购计划》对到场物资进行厂家、规格、数量、质量等清点查验,根据进料清单(发票、装箱单、出库单等)或项目物资设备部的电话通知,查验出厂合格证明文件,进行产品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不合格材料严禁入库。

(2验收、签认无误后做好验收记录及标识等工作,并将所验证的有关证明资料两日内移交技术部门存档。

(3物资人员依据实(试)验规定,对须做复试的原材料由物资部门会同安质部门、监理人员等共同取样,由试验员送检。安质部门根据试验报告的结果在产品送检报告单上签署同意使用,并建立试验统计台帐。对于发生的不合格品通知采购供应部门,并严格执行《不合格品处理制度》。复试报告原件由技术部门存查归档,物资部门保存复印件。

(4经质检员确认合格的物资要及时按照沈丹客专项目《物资管理制度》办理入库手续。

(5未经质检员确认合格的原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6标识执行沈丹客专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7对于施工现场中原材料、特殊物品的搬运,为保证其质量,应制定合理的搬运方案后执行。搬运危险品或有毒有害的物资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8各类物资依据产品性质及保管、保养要求应分类存放,存放区域均应设置必要足够的仓储设施,符合所保管的技术要求,防止产品在储存期间受到损坏、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