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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特约商户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

2024-07-16 阅读 1984

物业作业指导书:特约商户管理办法

1目的

保障公司的利益,以期保障特约商户给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定义

由管理处为方便住户而联系的或外界主动提供上门服务的各类商户(政府机构、国家事业单位除外)及个人。

4职责

4.1管理处客户服务班组主管负责审批促销单位申请。

4.2当班的安全班长负责对促销过程进行巡逻、监督。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由促销单位或个人向管理处提出促销书面申请书,并由管理处前台填写《促销申请表》报管理处领导审批,管理处应对促销单位的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期、负责人和相关资信予以复核,促销产品须出具有关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资料,涉及服务人员技能及政府部门管理规定要求的,须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2根据促销活动的性质需签定促销协议书的需由经办人填写《特约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审批通过后,再行办理促销手续。

5.3对在辖区内散发、张贴、摆放商品介绍等宣传印刷品,均需促销商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广告经营许可证》。

5.4由管理处客户服务班组主管负责对促销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批,对促销人员进行审核,包括人的身份、使用的工具及负责人联系办法,于二周内批复,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定合同或协议。

5.5由管理处经理指定人员将批准意见知会促销单位,并安排部门有关人员予以管理与配合,有关促销单位的各种资料须建档保存。

5.6进场促销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场。

5.7管理处有关人员须对促销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只准在指定的场合进行活动的,必须按管理处规定的时间进、出场,必须遵守小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清洁卫生管理规定,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5.8对进场促销人员的着装及柜台得摆放须符合小区要求,以保证小区良好得形象。

5.9管理处对进场促销的单位或个人可收取适当管理费用及一定金额的风险保证。

5.10进场促销人员如须携带顾客的物品离开小区,必须向管理处交纳足够的风险保证金,并严格按照物资搬运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6支持性质量记录表格

**WY7.5.1-G04-01-F1《促销申请表》

**WY7.5.1-A01-F4《临时出入证》

篇2:商户管理制度结算制度

商户管理制度

一、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服从商场统一规定。

二、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具体细则见专柜人员管理)。

三、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四、为了节约成交时间,提高销售效率,本商场实行明码表价,禁止讨价还价;

五、本商场严格禁止商户私收货款等走单行为,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当月内累计发生二次走单或私收货款的,本商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六、举报规定:凡对走单、私收货款行为进行举报的顾客,持商品举报,一经证实,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200元的奖励并且所购商品免单。

七、柜内照明费:公共照明由商场统一负担,二次用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行。

八、商户之间相互有争议,应和气协商,拒绝争吵,解决有困难,应找商场管理人员帮忙处理。

九、商户经营商品应符合商场整体定位与档次,禁止“三无”产品上架。

结算管理制度

一、结算流程说明

1)、商场规定每月15日、30日为结帐日,按合同约定商场与各商户结算当期的货款。

2)、各商户在每月16日、1日到商场财务部领取对帐单。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对帐单之日起5日内与财务对清账目。如到时无法对清,本月账款移至下月结算。

3)、本商场每日早晨与各商户就上一个营业日的销售进行对帐,商户必须认真严格对清每日账款,如因总结算金额不一致导致结帐延误,后果由商户自负。

4)、双方对帐清楚后,商场将应结款项打至商户银行卡上或发放现金。

二、结算的一般原则

1)、销售、单位产出排名靠前的品牌,优先结算。

2)、属商场的代表性品牌优先照顾。

3)、能与我商场友好合作、互谅互让、共创优异业绩的商户,优先结算。

4)、新入驻品牌予以优先照顾。

5)、有培养前途的品牌优先照顾。

篇3:家居广场商场商户管理规定

家居广(商)场商户管理规定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商场管理,保持良好的商场经营环境,使整个商场正常有序的运行,特拟定如下规定:

一、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市场形象和个人形象,做到礼貌待客,文明经商。

二、严格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周一至周五从09:00-21:00;周六至周日09:00-21:30)。

三、商场内不得抽烟、喝酒、下棋、打牌、吃零食、聚众闹事等,给顾客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

四、不得在商场内搞迷信活动,禁止在铺位内摆放神龛及烧香.

五、实行统一收银的管理办法(仅收定金),商户不得场外交易或私自收银。

六、不得在商场内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

七、不得在商场内乱接电线,妨碍消防工作。

八、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工商、税务管理规定,按章纳税(费),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九、各商户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所有商品明码标价,营业执照放置于明显位置,不得欺骗、诱导消费者以及在商场内大声喧哗,与顾客发生过极冲突。

十、积极配合营运部投诉中心的调解工作及相关事宜,服从管理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上级职能部门所裁定的调解决定。

十一、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经营,不得违章经营。

十二、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商场管理工作。

十三、遵守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一切事宜。

以上规定,希望各商户积极配合,服从公司的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有违反,商场营运部将依照相关制度作出如下处理:

(一)警告;

(二)罚款;人民币20元----500元

(三)营业员屡教不改者,将其清退出场;

(四)商户严重违反合同及商场规定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解除合约收回铺位,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

十三、本《商户管理规定》作为《租凭合同书》的补充条款,与《租凭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定为租凭合同书附件,望各商户严格遵守。

本《商户管理规定》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市zz家居广场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