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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后勤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条例

2024-07-15 阅读 4616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条例

一、成立以后勤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由退休党支部书记、总公司工会主席、办公室负责人、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总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指导、落实总公司的离退休工作。

二、按退休、退养、校区把离退休人员分成四组,推选有一定组织能力、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同志担任组长,协助管理小组做好总公司与离退休人员的联系、沟通工作。

三、把离退休管理工作列为总公司重要工作之一,每学期定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要求下属各部门参与离退休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健康档案资料,完善管理信息网络,及时了解、掌握老同志生活、身体情况。

五、每逢单月离退休人员回校之际,管理小组派出联络员协助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做一些相关工作。

六、不定期召开管理小组、离退休小组长、全体离退休人员等不同层次的会议,研究、讨论总公司离退休工作,传达学校重大会议精神,通报总公司有关情况。

七、重视退休党支部建设,委派总支委员担任支部书记,定期组织退休、退养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八、关心离退休同志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组织好有关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1、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同志参加学校老年大学的学习,每人每学期可向总公司报销一门课的学费。

2、遇老同志因病住院或其他突发事件,总公司和该同志所在部门及离退休小组派员前往慰问。

3、每年老人节,组织老同志外出一日游,活动内容有:登高、参观杭州新景点和展览等。

4、每年春节前,召开老同志迎春茶话会。

5、以部门小组为单位,向退休老同志祝贺生日。

6、每年“三八”节,总公司组织退休女同志外出活动。

7、协助学校离退休工作处组织好老同志春游、秋游活动。

8、老同志生活上遇到困难(如水电安装、维修、家具挪位等),总公司及时派员上门解决。

9、以小组为单位,给予订阅保健类报刊、杂志。

10、总公司聘用非在编人员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安排身体尚好的退休老同志及其直系亲属。

九、总公司员工经批准退休后,所在部门组织一定范围的欢送会,总公司分管领导参加。

十、老同志去世后,由总公司代表学校负责协助家属处理好丧事和善后工作。

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2: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财务管理规定

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高校财务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预算的所有经费,严格按照学校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2、处上的重大开支必须经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2000元以上的开支都应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为离退休老同志办福利、慰问品预算的经费,严格按规定程序,通过学校招标采购确定。

4、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必须用于离退休职工的各类活动,凡采购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活动奖品、纪念品、慰问品,必须经处领导班子及有关人员组成采购小组集体在全面考察和货比三家的基础上商务谈判定购,确保采购物品质量,尽可能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审批财务支出在集体领导、民主监督的基础上,实行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和集体审议联签相结合的责任制度。但具体报销票据审批签字,应先由经手人注明情况签名后,由分管领导进行初审核实注明相关开支内容要点并签名,最后由处长审批签字报销。

6、财务支出审批应“依规据法,先审后批,收支并重”,审批责任人及联签预审的相关人员都要熟悉本单位财务状况,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政策、法制观念和财务管理能力,能模范遵守财经纪律。

7、财务审批责任人及联签预审的相关人员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性原始票据反映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财务审批责任人及预审联签人员对审批的财务支出负有领导责任和连带经济责任。

8、差旅费报销:汽车驾驶员差旅费每季度按登记出差天数每季度报销一次,每周不报用车登记单的不得报销差旅费;处领导及工作人员出差根据车辆使用登记情况及办公室登记情况由处综合办公室统一填写每半年报销一次;处理丧葬事宜的差旅补助,每次事务处理结束后由相关人员及时填写登记报表交办公室存查,由办公室核实后每季度造册填表审批报销一次,否则未报办公室备查单的不予以报销相关费用;去外地开会等的差旅费按会议通知要求审批报销。

9、严格车辆使用管理。凡正常公务用车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登记用车时间、里程、事由及用车人等,驾驶员每周必须把登记表交处综合办公室备查。凡涉及车辆维修事宜必须征得分管领导及处长同意后到指定4S店检修,检修费用的报销必须附检修工时费及供料单和收费正式发票,按有关制度审批报销。检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维修,必须经处务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再到指定4S店进行维修,否则不予以报销。

10、其他有关报销事宜严格按《**农林科技大学财务支出审批若干规定》和《**农林科技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

11、本规定自处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1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离退休工作处。

篇3:大学离退休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处经费使用的管理,力求节约,合理使用,完善廉洁自律的保障机制,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特制定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1、处各项经费使用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各项经费使用实行“一支笔”审批;

2、处各项工作经费按预算报学校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预算使用;

3、离退休老同志的活动费、福利费等,根据各校区人数由处办公室统一报学校审核后下拨各校区,由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根据有关政策掌握使用;并及时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活动费、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4、工作经费经处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后,按一定的比例下拨给各校区,由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掌握使用;

5、大额经费使用必须填写《离退休工作处大额经费使用申请表》,一次性开支1万元至5万元的,须报处办公室审批备案;一次性开支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处务会议讨论和处领导审批。

6、属政策性开支的费用,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要严格按政策掌握使用;

7、各财务主管负责人根据学校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审批;审批票据应有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如负责人外出,应急开支可由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

8、经签字审批后的票据方可填写报销单并用章报销;

9、经费摺由专人负责保管,符合上述使用、报销审批规定的,方可使用经费摺报销。经费摺使用后必须立即归还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做好经费使用登记工作;

10、严禁违反上述规定开支经费,违者将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离退休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