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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投标作业指导书范本

2024-07-14 阅读 8105

物业项目投标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通过对物业项目投标过程进行合理策划和有效控制,获得物业管理权。并从投标工作中不断地汲取经验教训,以求在下次投标过程中取长补短。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物业项目的投标工作。

3.0职责

3.1拓展部负责物业市场信息的收集、物业市场开发、跟踪和分析

3.2公司相关领导或其授权人负责组织物业项目评审并作出投标决策、组织成立投标小组、审批投标书,并组织成立项目筹建小组;

3.3投标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投标的各项工作(包括编制和递交投标书)

4.0内容

4.1投标前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决策

1)拓展部负责进行市场调查并将所获信息、资料整理存档;

2)拓展部从整理的市场信息中,结合本公司情况,分析并挑选可行的欲投标项目,形成物业项目分析报告报公司领导评审。

4.2投标的准备工作

1)公司领导组织项目评审,经评审确定可承接的项目,总经理发布投标指令并组织成立投标小组,任命投标小组组长。

2)投标小组组长负责:制定投标工作计划,组织实地考察并参加标前会议;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制定投标方案及策略,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分配投标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组织编写投标资料。

3)编写投标资料

a)根据已获批准的投标方案的要求,小组成员编写投标书,准备相关投标资料并汇总,整理后上报公司审批;

b)投标材料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投标小组密封保存。

4.3投标

投标小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时将投标书提交招标方。

4.4答辩

4.4.1投标小组负责投标答辩的准备工作。

4.4.2公司领导指定答辩人,并由所指定的答辩人负责投标的答辩工作。

4.5中标

1)公司中标后,由拓展部负责与招标单位进行沟通,就物业委托项目的各项事宜取得共识后,拟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物业管理顾问委托合同,报公司领导评审,形成《合同评审记录》。

2)与招标单位签约后,公司领导负责成立项目筹建组。项目筹建组负责:物色专业人员对项目作前期介入;组织接管验收及接管验收后的相关工作。

4.6投标后

某项投标工作结束后,公司应组织投标小组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以求在未来的投标工作中不断改进。

5.0相关记录

《合同评审记录》

篇2:工程项目作业指导书编写规定

工程项目作业指导书编写规定

1、目的

加强施工技术管理,使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

作业指导书是指导施工和技术交底的依据,明确干什么,怎么干和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安全要求,以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安全、优质、文明、如期"的目的。

2、编写依据

2.1已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组织设计。

2.2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设备材料清册及设计变更文件。

2.3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

2.4有关的规程、规范、规定和标准。

2.5已批准的编制作业指导书的项目划分表。

3、主要内容及要求

3.1编写依据。

3.2工程概况。

3.3施工准备。

3.4施工计划安排。

3.5主要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3.6劳动力组织。

3.7施工工序和施工方法。

3.8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对质量通病采取的措施、方案)

3.9环保方面有关内容

3.10安全措施。

3.11危险点预测

3.12安全注意事项及以往事故教训

3.13特殊危险工序

3.14重大的或危险性大的项目应编制单独的安全措施

3.15应交付的竣工技术资料

3.16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参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八章:工程验收。

3.17必要的计算书及应有的附图、附表。

4、编审职责

4.1作业指导书应在项目开工前15天,由技术员(专工)负责编写并及时上报审批完。

4.2一般项目的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员编制,专工审核,工程科专工批准。

4.3重要项目作业指导书专工编写,施工处技术主任、安监部专工审核,工程科主任或项目工地总工批准。

4.4作业指导书一般情况应含图册的所有工作内容,如因分工原因、分管技术员或专工可编制通用作业指导书。

4.5作业指导书必须使用工程语言,简洁明了,施工方案经过论证、比较、切实可行。

5、管理使用

5.1正式出版下发的作业指导书,由资料员负责接收、登记、存档分发。

5.2下发到技术员、施工员、外包队中的作业指导书,要认真保管、使用,不得丢失、转借。

5.3在施工前,技术员必须向施工人员及时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施工人员熟悉指导书的条款后方可使用。

5.4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指导书施工,有权拒绝违背指导书条款的指令。

5.5指导书在执行前或执行中发现问题,指导书审批人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讨论解决,不得无故拖延。

5.6未经审批部门批准,任何人无权修改指导书条文,若变更指导书必须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并把指导书升级。

篇3:焊缝外观质量检验作业指导书

焊缝外观质量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指导焊接检验员正确检验,记录产品的焊缝外观质量。为统计分析、改进焊接质量提供依据。

2.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覆盖的金属结构产品的焊缝外观质量(焊缝外观成型和外观缺陷)检验。

3.职责:

3.1焊接检验员负责编制检验计划,焊缝分布图,按指导书的规定进行焊缝外观质量的检验和记录,并对检验和记录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

3.2质量记录管理人员负责记录的收集、整编和归档,并对记录的完整性负责。

4.方法:

4.1检验准备

4.1.1熟悉产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产品验收标准,掌握焊缝外观质量检验项

目及允许偏差。

4.1.2编制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计划(填写“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计划”表)(见附录5.1)经质检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4.1.3绘制“焊缝分布图”(附录5.2)。标注焊缝代号、焊角尺寸等内容。

4.1.4检验工器具准备:焊缝检验尺(规)、钢板尺、钢卷尺、检验记录表、铅油等。

4.2检验时间:

4.2.1焊工自检:每条焊缝焊完后,焊工应立即清除焊碴进行自检,并记录。

4.2.2焊接检验员专检;在焊工自检完成后,按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

4..3检验数量:对产品Ⅰ、Ⅱ类焊缝外观质量采取全数、全长检查,其它焊缝在质量稳定状态下可酌情采取大比例抽样检查,否则应全数检查。当设计或监理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进行检查。

4.4检验方法:

4.4.1焊缝外观质量按“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方法指导卡”(附录5.3)中规定的方法检查。

4.4.2“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方法指导卡”中末包含的检查项目及产品特殊型式焊缝的检查方法应经过质检部门负责人认可。

4.5检验记录:

4.5.1检验记录统一使用附录5.4规定的“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记录”表,该表与“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计划”表配合使用(两表中焊缝代号对应相同)。

4.5.2检验记录的填写应符合SDQ-B-25《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即:要求采用钢笔或园珠笔,颜色为兰、黑色;记录内容应填写齐全,空格划“/”符号,错误更改划“//”符号,并由更改人签字或盖章;质量记录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字迹清楚、工整。

4.5.3表中“外观成型”和“外观缺陷”中的各检查项目栏按如下规定填写:

(1)当检查项目的尺寸偏差或数量在验收规范允许范围内(即合格)时,在栏内划“0”。

(2)当检查项目(表面气孔除外)的尺寸偏差或数量超出规范允许范围(即不合格)时,在栏内填写不合格项的累计长度值(不填写具体偏差)。

(3)表面气孔超出验收规范允许范围(即不合格)时,在栏内填写气孔个数或间距数值。

4.5.4表中“返工记录”栏内一律填写“见序号××字样”,返工处理后的检查记录、日期及评定均填写在序号××横格中)。

4.6记录整编、归档:

4.6.1单项产品竣工后,应将“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计划”,焊缝分布图和“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记录”表编入产品质量检验记录中,一并成册进档。

4.6.2产品质量检验记录、归档时应填写“质量记录归档请单”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5.附录:

5.1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计划表(格式)

5.2焊缝分布图(图框格式)

5.3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方法指导卡

5.4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记录(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