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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水湾地产贵宾卡申请须知

2024-07-13 阅读 4765

蓝水湾贵宾卡申请须知

一、本卡为Z蓝水湾优惠权益卡。

二、本卡采用自愿认购方式,客户明确知悉本项目尚未取得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卡认购仅作为本项目依法正式预售开盘前优惠权益卡。

三、贵宾卡认购金额

贵宾卡诚意金:人民币3000元

(持卡人选房成功,签订购房合同后,所缴3000元可冲抵首付款5000元使用。)

四、贵宾卡申请方式

1交纳贵宾卡诚意金

2.填写《Z蓝水湾贵宾卡申请确认书》

3.获取贵宾卡

五、贵宾卡有效期

本卡的有效期限为:2010年12月30日。

六、贵宾卡相关权益

1.开盘当日购房享有贵宾卡贵宾额外1000元折优惠;

2.享有Z蓝水湾产品资料、销售信息的提前知情权;

3.享有Z蓝水湾示范单位的优先参观权

4.享有参与发展商组织的相关活动的优先权,具体活动的组织解释权归发展商所有。

七、贵宾卡认购注意事项

1.在选房日,全体贵宾客户通过排队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2.发展商(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提前五天按持卡人所填写的个人资料,以邮寄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持卡人选房信息。由于持卡人个人原因错过选房日期,责任由持卡人负责。

3.贵宾在Z蓝水湾公开选房时选房成功,则诚意金即转为认购金。如选房不成功,可保留其诚意金资格,参与Z蓝水湾下批单位的公开选房,并享有额外2000元优惠。亦可在公开选房日起十五天后至Z蓝水湾售楼处办理诚意金退款手续,退款金额按收据实收金额如数退还,不计任何利息。

4.贵宾客户所付诚意金是申请人为优先认购Z蓝水湾而向发展商自愿交付的,无论任何情况导致申请人未能成功选房认购,发展商只需按收据实收金额无息退还所收取的诚意本金给申请人,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5.贵宾卡如有遗失,请于三日内携带有效证件、《贵宾卡申请确认书》、收款收据至发展商指定地点办理挂失或补办手续,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6.贵宾卡可以更名转让(到蓝水湾售楼处办理),一张有效证件仅限申请贵宾卡一张,每张贵宾卡仅限选购一套产权单位。

7.本卡的最终解释权归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宿州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年4月

贵宾卡申请确认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已确认阁下自愿成为Z蓝水湾贵宾,并保障为阁下提供下述内容中第“二”项所示权益;同时亦需阁下遵循下述内容中第“三”项所示事项。

请阁下在签署《Z蓝水湾贵宾卡申请确认书》之前,详细阅读以下内容:

贵宾卡说明

1、本卡为优先获取Z蓝水湾相关信息的权益卡;

2、本卡的有限期限为:2010年12月30日;

3、申请蓝水湾贵宾预约,需交纳诚意金人民币3000元整;

贵宾贵宾相关权益

1、享有开盘当日额外两个点的优惠;

2、享有Z蓝水湾产品资料,销售信息的提前知情权;

3、享有Z蓝水湾示范单位的首批优先参观权;

4、享有参与发展商组织的相关活动的优先权,具体活动的组织解释权归发展商所有。

贵宾卡认购事项

1、在选房日,全体贵宾贵宾客户通过排队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本卡为记名卡,在领卡时请出示您的有效证件原件;

2、发展商(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提前五天按持卡人所填写的个人资料,以邮寄或电话方式通知持卡人。由于持卡人个人原因错过选房日期,责任由持卡人负责;

3、贵宾在Z蓝水湾公开选房时选房成功,则诚意金即转为认购定金。如选房不成功,可保留其诚意金资格,参与Z蓝水湾下批推出单位公开选房,并享有额外优惠2000元。亦可在公开选房日起十五天后至Z蓝水湾售楼处办理诚意金退款手续,退款金额按收据实收金额如数退还,不计任何利息;

4、贵宾客户所付诚意金是申请人为优先认购Z蓝水湾向发展商自愿交付的,无论任何情况导致申请人未能成功选房认购,发展商只需按收据实收金额无息退还所收取的诚意本金给申请人,无须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5、贵宾如有遗失,请与三日内携带有效证件、《贵宾卡申请确认书》、收款收据至蓝水湾售楼处办理挂失或补办手续,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6、每张有效证件仅限申请贵宾卡一张,每张贵宾卡仅限选购一套产权单位;

7、本卡的最终解释权归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请阁下在确认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内容,签署本协议:

1、阁下证件号码为:□□□□□□□□□□□□□□□□□□

2、阁下联系方式为:(手机)(宅电)

3、阁下联系地址:

请阁下在此签名确认日期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有效)

篇2:新楼盘VIP贵宾卡使用须知

新推楼盘VIP贵宾卡使用须知

1.本卡仅限于持卡客户本人参加《**》二期购房抽签活动时使用,不做为选房时的先后顺序。

2.持卡客户在购买《**》二期推出房源时享有优先抽签权,即在二期抽签决定购房先后顺序时可参加VIP客户优先抽签专场,抽出二期认购的前20名客户。若持卡客户没有中签,则可以选择加入二期新增客户再次抽签,或者凭本人身份证及付款收据全额退还本金。

3.本卡实行实名制发放,使用时必须配合付款凭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护照)一起使用,本卡不得转让,不得更名,否则无效。

4.本卡发放对象仅限于参加一期抽签活动而未能买到自己满意房屋的客户。参加一期抽签活动的客户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及一期抽签卡存根或中签卡换取本卡。

5.本卡有效期至《**》二期VIP客户优先抽签专场结束止。

6.请客户妥善保管本卡,若有遗失,概不补办,客户因为遗失本卡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7.本卡的最终解释权,属于Z花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Z花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