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细则格式与范本

细则格式与范本

2024-07-12 阅读 4941

细则的写作格式【1】

1.细则概述

细则是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为实施法规或管理工作而制定的详细法则)细则都是为了贯彻执行有关条例而制定的。

2.细则的写作要点

(1)细则的写作要做到完善细致。

(2)对原件有关概念、范围进行必要、适当的论释。

(3)写作条文切实可行,操作性要强。

3.细则的写作格式

细则的写作格式都由标题和正文组成。由于与实施原件的内容关系不同,细则的写法也不大一样:

第一种,整体性实施细则。

其标题格式为:实施法规标题十“实施细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整体性实施细则的正文内容为对有关法规文件作出全面的、详尽的实施意见,一般由行文依据、具体细则、施行日期这二部分组成。

第二种,部分性实施细则。

其标题格式为:内容范围+“实施细则”。如《商业、外贸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性实施细则的正文,只针对法规文件的某一部分条款提出实施意见,可以分章,也可以分条排列。

第三种,地方性实施细则。

其标题格式为:实施区域范围十实施内容十“实施细则”。如《口口省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性实施细则的正文内容与本区域或本单位的实际相关,由三部分组成,即行文依据、具体细则、施行日期。

范文:广东新国五条实施细则【2】

粤府办〔2013〕1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落实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

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要加强对各地稳定房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

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地区要组织房管、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购房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限购关。

三、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

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

要结合落实《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较大的地区要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

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各地要抓紧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

各地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5日

篇2:考核细则范文格式

大家了解过考核细则吗,每个组织都会有自己的考核细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考核细则范文,欢迎阅读!

岗位目标考核细则【1】

一、共性目标考核细则(40分)

1、遵纪守法。违*纪、政纪和其它法律法规,经查实,发现1次,扣5分;违反机关规章制度,发现1次,扣2分。

2、热爱集体,维护团结。在机关内搞小团体,闹不团结,拉帮结派,利用网络、匿名信恶意诽谤他人等破坏团结的行为,经查实,1次扣5分。

3、积极参加部机关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按要求参加集体活动的科室和个人,1次分别扣1分。

4、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活动。学习不认真,没有按要求做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撰写信息和调研报告,分别扣1分;学习测试不及格者,扣2分;无故不参加学习,1次扣0.2分;没有按要求完成“四季行”活动任务,扣2分。

5、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每月不签到超过4次后,1次扣0.2分。

6、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1次扣0.2分。

7、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违反者,经查实,1次扣5分;严禁在干部选任工作中跑风漏气,发现1次扣5分。

8、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因公除外),醉酒1次扣3分,醉酒滋事1次扣5分。

9、保持良好的集体形象。办公场所要干净、整洁,每月卫生检查得分不达80分者,科室及个人1次分别扣0.2分。

10、爱护公有设备设施。因个人行为导致设施设备丢失或严重损坏,除照价赔偿外,1次扣5分。

11、严格执行限期工作制。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扣5分。

12、对部机关临时确定的重点工作,必须无条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不好的分别扣5分、3分。

13、积极配合,搞好协调。科室内部相互推诿,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科室扣5分,科长和责任人分别扣3分。科室之间不注重配合、推诿扯皮,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责任科室5分,扣科室负责人2分。

14、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加强涉密及内部文件、资料保密管理。严禁用上网计算机处理业务工作。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业务用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业务用机及上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因本职工作失误使有关保密决策发生泄密的,1次扣5分,发现违规操作1次,科室扣2分,个人扣1分。

15、积极完成部领导交办工作。交办工作未落实,1次扣2分。

二、个性目标考核细则(30分)

个性目标考核以量化指标为主,部考核到各科室,各科室根据科室成员岗位职责,考核到人。各科室依照此考核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室量化到人的考核细则,经分管部领导审核后实施。

办公室

1、认真搞好上传下达、协调服务,确保政令畅通(7分)。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导致上传下达不到位,出现1次扣1分;来客接待、来电处理不当,损害单位形象,出现1次扣1分;来信来访未登记、未汇报、未处理落实,出现1次扣1分。

2、做好部务会交办事项的落实和批件的转办、催办和反馈工作,办结率达到100%(5分)。没有按时办结,1次扣1分。

3、搞好办公室内部的行政和日常事务工作(5分)。认真执行车辆管理、报刊订阅收发、办公用品购置及财务管理等制度。违反规定1次扣1分。

4、认真做好《部务会议纪要》、《部长办公会议纪要》的编写和承办科室《专题会议纪要》的把关(3分)。漏编1次扣1分。

5、认真编发上报好《朔州组工信息》(2分)。组工信息在全省排名第6名以后的,从第6名起靠后一名扣2分,累计计算。

6、妥善保管使用市委组织部印鉴(2分)。不按程序请示报告和登记,发生1次扣1分。

7、认真做好社情民意工作,反映情况办结率达到100%(2分)。反映情况未登记、未汇报、未处理落实,出现一次扣1分。

8、会同相关科室组织好“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四季行”活动,加强考核,确保取得实效(2分)。考核不到位,扣1分,未落实好扣1分。

9、会同相关科室做好部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并组织好各项制度的落实(2分)。没有按时建立相关制度,扣2分,未落实好扣1分。

研究室

1、及时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随时为部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10分)。不能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和有效工作方案,1次扣1分。

2、确保部刊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市委、部机关一致,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政策性、群众性和健康向上的文风(5分)。出现编辑失误,1次扣1分。

3、主动完成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和部务会安排的重要课题研究任务(3分)。没有完成或不按时完成,1次扣1分。

4、积极开展组织工作宣传,做好新闻发言工作(3分)。宣传不及时或欠准确,因自身原因使新闻发言工作失误,1次扣1分。

5、按时高质量完成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的草拟工作(5分)。没有完成或不按时完成1次扣1分。

6、会同相关科室组织好“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四季行”活动,加强考核,确保取得实效(2分)。考核不到位扣1分,未落实好扣1分。

7、会同相关科室做好部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并组织好各项制度的落实(2分)。没有按时建立相关制度,扣2分,未落实好扣1分。

干部一科

1、按照《干部工作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在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章办事,及时办理所分管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和离退休等有关事宜(3分)。不坚持原则、不严格履行程序的,1次扣1分,因本职工作失误使干部工作有关决策发生泄密、跑风漏气等现象的,1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1次扣10分。

2、对县区和市直党群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公正、客观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后备干部推荐工作(3分)。因准备不充分或工作失误影响考核工作的,1次扣1分,出现人为作弊、作假行为的,1次扣3分。

3、及时向市委提出后备干部培养和使用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能够对党群系统处级领导班子及县(区)党政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分)。不能及时为市委提出干部工作有关意见建议、数据或数据有失误,1次扣1分,不能及时掌握干部工作动态的,1次扣1分。

4、负责省委组织部安排的所属干部的挂职工作(2分)。未完成好1人次扣1分。

5、会同相关科室建立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构定期分析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和加强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管理的推进措施(2分)。未完成1项扣1分。

6、会同相关科室做好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规范选举程序和方式。建立代表视察、提案制度(2分)。未完成1项扣1分。

7、会同有关科室研究制定对市管干部及乡镇党委书记重点管理的办法和措施(2分)。未完成好1项扣1分。

8、会同有关科室修订完善市管干部职务名称表,为配备和管理干部提供依据(2分)。未及时完成好1次扣1分。

9、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办法(2分)。没有制定出办法扣2分,未落实好扣1分。

10、会同相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工作规定》等9个文件,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机制(3分)。没有建立相关制度或措施扣3分,未落实好扣1分。

11、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朔州市干部任用操作规程(3分)。没有按照制定出台扣3分,未落实好扣1分。

12、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措施,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从市直机关中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注重从乡镇优秀青年干部中选拔到市直机关任职(3分)。因自身原因未完成好1项扣1分。

干部二科

1、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在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章办事,及时办理所分管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和离退休等有关事宜(3分)。不严格履行程序的,1次扣1分,因本职工作失误使干部工作有关决策泄密、跑风漏气等现象的,1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1次扣10分,干部“三龄”认定不准的,1人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1次扣5分。

2、对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公正、客观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后备干部推荐工作(3分)。因准备不充分或工作失误影响考核工作进度、效果等的,1次扣1分,出现人为作弊、作假行为的,1次扣3分。

3、及时向市委提出后备干部培养和使用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能够对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分)。不能及时为市委提出干部工作有关意见建议、数据或数据有失误,1次扣1分,不能及时掌握干部工作动态的,1次扣1分。

4、负责所属干部的挂职工作(2分)。未完成好1次扣1分。

5、会同相关科室建立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构定期分析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和加强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管理的推进措施(2分)。未完成好1项扣1分。

6、会同有关科室修订完善市管干部职务名称表,为配备和管理干部提供依据(2分)。未完成好1项扣1分。

7、会同有关科室研究制定对市管干部重点管理的办法和措施(2分)。未完成好1项扣1分。

8、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办法(2分)。没有制定实施办法扣2分,未落实好扣1分。

9、会同相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工作规定》等9个文件,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机制(2分)。未落实好1项扣1分。

10、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朔州市干部任用操作规程(3分)。没有按时制定出台扣3分,未落实好扣1分。

11、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措施,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从市直机关中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注重从乡镇优秀青年干部中选拔到市直机关任职(3分)。未完成好1项扣1分。

12、研究制定《市政府机构改革领导班子配备方案》,稳步推进政府工作部门和其它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工作(3分)。没有及时制定方案扣3分,因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扣1分。

干部综合科

1、负责省管干部的工资报批,按照程序办理全市县处级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的调配、工资审批事宜,严格按规定对科级干部进行职数审批(10分)。办事效率低下,有反映或投诉的,有人反映或投诉的1次扣1分,不按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业务,1次扣1分,干部工作审批失误的,1次扣1分。

2、对市管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的档案进行严格的管理,及时转送省管干部档案(6分)。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记载混乱的,1人次扣2分,管理混乱造成不良影响的,1次扣5分。

3、认真审查因公出国党员领导干部和因私出国非党干部的政治、家庭等相关情况(6分)。不按程序审批的,1次扣1分,因本职工作疏忽致使审查失误的,1人次扣2分。

4、与信息中心共同管理市管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档案数字化录入、管理、使用、完善和维护工作(4分)。未按期完成录入扣4分,管理维护不好扣2分。

5、修订《全市处级以上干部花名册》,审核发放党群系统干部工作证(4分)。花名册修订未及时完成1次扣1分,未及时办理工作证发放,有人投诉1次扣2分。

干部监督科

1、负责做好干部选任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的宣传工作,对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关于人事变动和选任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市处级党政干部任前公示和离任进行审计工作(5分)。宣传不及时,1次扣1分,监督、公示、审计不到位,1次扣1分。

2、对市管干部、尤其是老党员、老干部的年龄、党龄以及参加工作时间和其他遗留问题要认真认定(5分)。出现失误的,1人次扣1分。

3、会同有关科室研究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的意见,探索建立提名情况在领导班子内公开和接受监督制度,建立选人用人问责制度(3分)。没有建立起相关制度1项扣1分,未落实好1项扣1分。

4、会同有关科室建立县(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3分)。没有建立相关制度扣3分,未落实好扣1分。

5、建立健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制度、立项督查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3分)。没有建立起相关制度1项扣1分,未落实好1项扣1分。

6、研究制定《关于运用举报的信息加强对县(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3分)。未完成扣3分。

7、筹备召开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3分)。未完成扣3分。

8、对群众举报,上报领导作出批示,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5分)。没有对领导批示、群众举报作出落实的,1次扣1分,在案件的调查、审查等过程中造成失误的,1次扣1分。

举报中心

1、及时在职责范围内接受举报,并逐级上报(10分)。因本职失误,没有及时接受或上报群众举报的,1次扣1分。

2、在职责范围内妥善调查、处理各种举报(10分)。不及时对领导批示的举报开展调查的,1次扣2分,调查工作失误的,1次扣1分。

3、建立“12380”电话举报、信访举报、来信举报和网上举报“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10分)。未完成建设的扣3分,管理不好、出现故障的,1次扣0.5分,没及时接受*举报的,1次扣0.5分。

公务员管理科

1、承办市、县、乡三级公务员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新录用人员、调任人员、转任人员、聘任人员的登记、审批及向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申报备案(5分)。未完成1项扣1分,出现失误,1次扣1分。

2、承办省委组织部授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录用工作。继续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探索试行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5分)。没有按时完成1项扣1分,出现失误1次扣1分。

3、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同级各机关及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公务员的奖惩工作(5分)。没有及时进行奖惩的扣3分,出现失误1次扣1分。

4、办理好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批转的申诉案件(5分)。未完成1次扣1分。

5、综合管理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工作(5分)。未完成好1单位的考核工作扣1分。

6、大力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认真做好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直属事业单位参照管理人员的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作,并及时把个人考核表移交干部档案室(5分)。未完成1项次扣1分。

干教办

1、对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能够做到宏观指导和管理,并对全市干部教育的政策、规划能够拟订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做好干部教育领导组安排的各项工作(6分)。没有制定相关意见的扣6分,未完成交办工作1项扣1分。

2、办好主体培训班次的同时,继续加大到发达地区和知名高校办班的力度,举办名家讲坛(6分)。未按计划完成培训班次,1期扣1分,出现重大失误,1次扣2分。

3、做好对市管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6分)。未完成计划班次1次扣1分。

4、制定实施《朔州市推进干部自主选学工作的实施方案》,(6分)。未制定方案扣6分,未实施扣3分。

5、建立和实施全市干部培训联系会议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办好各类专题培训(6分)。未建立扣6分,未按计划实施1次扣1分。

人才办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能够组织、指导、协调人才政策的研究制定,能够根据实际需求对人才队伍建设、人才评价体系、人才使用机制、人才信息库向市委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对年度工作重点督促落实(5分)。未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扣5分,未组织实施扣1分。

2、编制《朔州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5分),未完成扣5分。

3、筹备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表彰奖励优秀人才(3分),未完成扣3分。

4、建立健全专家信息库和朔州籍在外高层次人才库(2分),未完成扣2分。

5、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3分)。未完成1项扣1.5分。

6、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做好全市人才工作调研与规划、人才的培养、引进、配置和奖励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5分)。未完成1项扣1分,如发现资金私自挪作它用,1次扣2分。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宣传(5分)。没有具体实施意见扣3分,宣传不好扣2分。

8、牵头组织调查了解全市民营企业人才需求并编制人才需求目录(2分)。未完成扣2分。

组织指导科

1、指导全市基层组织建设,有具体的创新措施或意见(2分)。没有制定相关意见扣2分。

2、认真检查和指导县(区)及基层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会和全市各级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2分)。检查指导不到位1次扣1分。

3、按照国家有关制度法规严格审批全市基层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以及县(区)和直属党委的审批工作和检查指导,并做好基层党组织的表彰工作(2分)。未做好1项扣1分。

4、积极开展“两联一日”活动(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群众、设立党代表接待日)。建立代表视察、提案制度(2分)。未组织实施扣1分,未建立制度扣1分。

5、抓好市委出台的《关于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完善《年度县区委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考核验收细则》、《年度直属党委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强化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实行县、乡两级党委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制度(2分)。未完成1项扣1分。

6、选择一些条件具备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公推直选”试点,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范围(2分)。未组织实施扣1分,试点不成功1处扣1分。

7、推行市、县、乡三级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2分)。未建立制度扣2分,有1级1次没有按要求召开例会的扣0.2分。

8、探索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并加强考核(2分)。未建立扣2分,未严格考核扣1分。

9、积极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方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2分)。有1项工作没做好扣1分。

10、按照“三有一化”目标要求,大力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统筹抓好非公企业、机关、学校、及新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党建工作(2分)。有1领域未抓好扣1分。

11、做好党建项目的管理、审批、申报和验收工作,全面开展“党建精品示范带”、“双十双百”评选命名、“双十工程”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内在活力(2分)。未开展项目化管理工作扣1分,未进行评选活动扣2分。

12、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年内覆盖全市村级党组织(3分)。未完成扣3分。

13、抓好第三轮261个村级组织活场的建设,按照市委提出的“十有”、“四通”、“四化”的目标要求,统一配套设施(3分)。未完成扣3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1次扣5分。

14、制定并执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场所管理,提高使用效率(2分)。未制定规定扣2分,落实不好扣1分。

党员管理科

1、能够提前规划好全市党员队伍下年度的发展、建设,并实施有效地宏观管理和指导(5分)。没有制定规划意见扣5分,未落实好1项扣1分。

2、做好全市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5分)。工作不及时或未开展1项次扣1分。

3、做好党费的管理工作(5分)。不能按时足额收缴党费扣2分,党费管理混乱的,1次扣5分,党费使用严重违纪的,1次扣2分。

4、指导县区和市直属党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2分)。如发现发展党员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按标准发展的情况,1人次扣1分。

5、指导全市开展大规模培训党员工作,并办好示范培训班(5分)。未按要求举办示范班1班次扣1分。

6、做好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和困难党员帮扶慰问工作(3分)。未按时完成1次扣1分。

7、做好党内表彰工作,协同相关科室举办庆祝建党89周年系列活动(3分)。未完成扣3分。

8、协同有关科室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效果明显(2分)。没有积极配合参与开展活动扣2分。

大学生村干部管理科

1、做好全市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选聘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与相关配合部门做好选聘、管理工作(9分)。没有具体实施方案扣5分,在大学生村干部招聘或管理中出现失误的1次扣1分,出现1人次安全事件扣5分。

2、对各县区落实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选聘、管理、考核、培养、使用等制度做好指导工作(7分)。没有制定具体制度或意见扣7分,未落实好1项工作扣2分。

3、建立好维护好大学生村干部数据库,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对于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和媒体网络等反映问题要及时受理和处理(5分)。未完成好1项工作扣1分。

4、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大学生村干部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3分)。未完成好有关政策加分的落实扣1分,考录工作出现失误1次扣1分。

5、组织指导全市大学生村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办好大学生村干部培训示范班(3分)。未举办示范培训班扣2分,有1县区未开展培训工作扣1分。

6、培育一批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典型(3分)。没有培育措施的扣2分,有1乡镇没有创业典型的扣0.2分。

组织史编撰办公室

1、负责市本级组织史征集和编纂工作(10分)。任务未完成扣10分,完成不好扣5分。

2、审核各县区、各单位上报的组织史资料并进行统一整理(6分)。审核、整理不准确1县区或单位扣0.5分。

3、承担本级组织史资料的出版工作(6分)。没有按时出版扣6分,校对、出版出现失误1处扣1分。

4、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上报本级组织史资料(4分)。上报不及时1次扣1分。

5、利用组织史资料,结合中心工作,开展编研活动(4分)。未按计划开展编研活动1次扣1分。

电教室(远程办)

1、重大活动,要做好节目的录制与后期制作,定期制作出带有地方特色的专题片、宣传片(6分)。未完成1次项扣0.5分。

2、在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方面,能够开展培训并担任技术服务指导,且做好相关音像材料的引进和复制工作(6分)。未完成好1项工作扣2分。

3、制定远程教育教学计划,为教学资源提供有关教学课件。负责教学资源规划、整合、开发、审定、上报工作(6分)。没有教学计划扣2分,没有教学课件扣2分,以上其它工作未完成1项扣1分。

4、积极推进远程教育进党政机关、入街道社区、企业和学校,市级党政机关和县区街道社区覆盖率达到90%(6分)。分行业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0.2分。

5、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每县区建设20个卫星机顶盒示范点(6分)。未完成1个扣1分。

记者站

1、做好党刊发行工作,争取基层支部全覆盖(10分)。少覆盖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切实抓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特约通讯员队伍建设(10分)。有1个县(区)未建立的扣2分。

3、认真组织稿件及先进典型的总结推介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地通过党刊反映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每年向省及以上党刊报送稿件不少于50件(10分)。组织报送比要求少1件扣1分。

信息中心

1、迅速、及时、全面、准确收集全市党员、干部信息,为市委及部机关提供详实的数据(5分)。有1项次不及时扣0.5分,出现失误1次扣1分。

2、认真维护朔州党建网的日常运行,及时、全面反映机关重要活动和工作情况,做好网站舆情整理上报工作(5分)。网络管理出现失误1次扣1分,未及时上网发布重要工作情况,一次扣0.5分。

3、做好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5分)。未完成好1项扣2.5分。

4、做好多媒体上会资料和有关课件的制作(5分)。没有完成好1次扣0.5分,出现失误1次扣1分。

5、完成“大组工网”建设工程,并做好维护和使用工作(5分)。未完成建设任务扣5分,网络出现故障未及时排除1次扣0.5分。

6、协同其他科室做好有关电子档案建设、管理、使用、完善、维护等工作(5分)。没有完成建设扣5分,其它工作有1项未完成好扣1分。

党建研究会

1、调研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基层落实开展党建各项工作,收集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10分)。没有制定具体调研计划扣2分,没有及时提出建议意见扣2分,没有按要求组织调研1次扣1分。

2、积极主动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认真完成全国、全省党建研究会和部务会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14分)。未完成1项扣1分。

3、加强自身建设,宏观指导全市党建研究工作(6分)。没有按期进行换届扣4分,没有制定全市党建研究计划扣2分。

生产车间考核细则【2】

一、组织纪律方面

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罚款扣分);

2、未按要求佩戴厂牌,穿厂服(扣1分);

3、穿拖鞋进入车间作业(扣1分);

4、未参加会议(扣1.5分);

5、未开早会(扣2分);

6、工作时间内擅自窜岗、脱岗(扣1分);

7、在车间聊天、嬉闹,吵架(扣1分);

8、离岗经过批准但时间超过规定(扣1分);

9、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扣1分);

10、在生产车间违规吸烟(扣1分);

11、不服从工作安排、协调与指挥(扣2分);

12、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扣2分);

13、漫骂、污辱、攻击、威吓上级或同事(扣2分);

14、作业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扣1分);

15、拖拉怠工效率低(扣1分);

16、不乐于接受批评指正且屡教不改(扣1分);

17、未召开周例会(扣3分);(是否为生产主管的责任呢)

18、日常行为考核未记录(扣2分);(是否为生产主管与生产厂长都有责任呢)

19、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车间(扣5分);

二、计划落实方面(是否为生产主管与生产厂长都要承担责任,按以下标准扣份呢?)

1、未制定且提报月或周生产计划(扣5分);

2、未将周生产计划分解为日生产计划(扣2分);

3、车间未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扣5分);

4、车间当日出勤情况未统计上报(扣2分);

5、未进行耗料计算(扣2分);

6、材料浪费严重(扣2分);

7、可用余料未重新入库(扣1分);

8、未完成当日生产任务(完成95%以上扣5分,80%以上扣10分,80%以下扣15分);

9、故意涂改生产记录(扣5分);

10、产成品未按时入库(扣3分);

11、未统计且提报车间生产日报表(扣5分);

12、交货耽误交期(扣15分);

三、工艺规范方面

1、未领取加工图纸(扣1分);

2、未按图纸要求加工(扣5分);}是否为生产主管的责任

3、未阅读作业指导书违反作业规定(扣1分);

4、未按规定私自领取物料(扣1分);

5、未按工艺规程操作擅改工艺(扣5分);

6、加工件未跟随工艺流程卡流转(扣1分);}是否为生产主管与生产员工都要有责任呢?

四、产品质量方面(那些是员工、检验员、生产主管应该承担的责任呢?

1、毛坏件未检验(扣1分);

2、外加工件未检验即交付使用(扣2分);

3、外加工件检验问题未记录未报告(扣3分);

4、未拒绝且报告不符合规定的原辅材料(扣1分);

5、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未立即停止并报告(扣1分);

6、出现质量问题未停工、未报告、未制止、未检举(扣2分);

7、加工件出现质量问题(扣1分);

8、首件未检验导致批量错误(扣10分);

9、不合格品未按标识区分摆放(扣2分);

10、不合格品未按要求处置(扣1分);

11、成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扣10分);

12、成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扣15分);

13、检验记录不全不实(扣5分);

14、客户质量投诉(扣5分);

15、出现质量问题索赔(扣20分,按索赔金额另行计算罚款)。

五、设备管理方面(那些是机修、员工、生产主管应该承担的责任呢?

1、未制定年度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扣10分);

2、设备未按计划做好日常保养(扣5分);

3、设备故障未及时排除影响生产(扣2分);

4、设备维修人员未跟班作业(扣2分);

5、擅自折除设备(扣2分);

6、设备维修与保养无刻录(扣5分);

7、未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台设备(扣1分);

8、未正确使用测量计量器具(扣1分);

9、擅用使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与器具(扣1分);

10、闲置生产用具未送到指定区域放置(扣1分);

11、工装夹具未定置摆放(扣5分)。

六、安全卫生方面(那些的责任区域由那些责任人承担责任呢?

1、车间地面脏乱未清扫(扣5分);

2、通道堆放杂物堵塞不畅通(扣2分);

3、车间物品存放杂乱无章(扣5分);

4、在车间乱扔杂物、乱丢乱放(扣2分);

5、加工件摆放与码垛杂乱(扣1分);

6、将私人用品放在机台设备上(扣1分);

7、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未清理到指定位置(扣1分);

8、现场物料未标识乱堆放(扣1分);

9、未执行安全操作规范(扣2分);

10、消防器材未标识或标识破损(扣1分);

11、消防设备附近堆放其他物品(扣1分);

12、擅自运用消防器材(扣1分);

13、气瓶未定期安检且作标识(扣1分);

14、气瓶未按安全要求放置(扣2分);

15、电器闸箱破损未维修(扣1分);

16、携带违禁、危险物品进入车间(扣1分);

17、损毁废弃物料未标识导致混料(扣1分);

18、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发生盗窃(扣10分);

19、发生工伤事故(轻微事故扣5分,一般事故扣10分,重大事故扣30分);

20、每班完工后工位、设备及工作台未清扫(扣5分);

21、下班后门窗、设备、照明电源未切断关闭(扣5分)。

更多【考核细则】阅读:

学校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

三级医院评审细则

市场部绩效考核细则

客服部绩效考核细则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

篇3:管理细则模板格式

模板工程检查细则

1、模板制作安装的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上班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临边作业拴好安全带、园盘锯操作时不准戴手套。

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模板制作时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每台设备应作保护接零,同时安装漏电保护器、空开,有专用的开关箱。

3、做好木工制作房处的电源线路保护工作,开关箱内不得搁放杂物。

下班时应拉闸断电上锁。

木工房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

4、材料调运方面:

①作业工人应配合塔吊司机、指挥工,对材料调运时不能超出塔吊最大起重范围之内。

②吊运扣件等小规格的材料时应装入料斗内吊运,但必须装码稳固可靠防止掉落伤人。

③吊运模板、钢管时必须使用两根钢丝绳,同时绑捆牢靠。

④任何材料码放的位置必须牢固,离边坡(临边)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安超过1米。

⑤吊运材料时必须有专业指挥工在场指挥。

5、模板安装方面:

①模板安装时应按模板施工方案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②在无外架防护的情况下不得进行边梁、边柱的支模施工。

③吊运到模架上的材料必须分散堆放稳固。

④在主体施工阶段,“禁止将钢管、模板、扣件对拉螺杆等搁放在外架钢管上”防止掉落伤人。

⑤不得损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外架连接扣件等其他防护设施。

⑥拆模“禁止将模架整体拆出后在大面积撬落板、梁底模。

6、安全用电方面:

①班组必须设置专业的维护电工负责二级箱以下的临电安装、拆除和日常维护工作,“禁止非电工安装,拆除电源线路”。

②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路应无破损“禁止将电线只直接插入电线板内”。

③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使用电饭锅等电器设备。

7、卸料平台安装使用方面:

1安装时应有指挥工在场指挥,安装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斜拉钢丝绳必须与结构作可靠连接,设置安全扣。

平台的外侧应略高于内侧。

3每根钢丝绳应用6个绳卡卡牢,平台两侧应设置栏杆和挡板,平台板应铺平、铺牢固,外侧边设置平网,平台与建筑物之间应无间隙。

4安装完毕经项目部验收后,方可使用。

5平台材料码放不得高出平台栏杆,“严禁超载使用”○6拆出后应及时将该处的安全网及防护进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