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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要求

2024-07-12 阅读 6128

一、通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1.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新建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送电,应提前15天用书面通知有关单位。路内外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安全培训教育。电气化铁路上的施工和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2.电气化区段各单位每年必须认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电气化安全措施的专门学习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在电气化区段作业(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非电气化区段调入电气化区段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3.在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劳务工不得单独上线作业;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防护员,劳务工不得担任防护工作;施工维修作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设置现场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人员要切实履行防护职责,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单位要加强对劳务工的施工安全培训,按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要求,根据施工维修作业内容进行应知应会和安全专业技术培训;做好特殊作业岗位的安全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加强对劳务工正确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施工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到位。

5.在带电接触网下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处理时,要由供电部门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对非电气化区段的有关人员进入电气化区段进行抢险、救灾或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告知电气化区段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并设专人防护。

6.在电气化铁路天桥及跨线桥靠近跨越接触网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栅网。

7.在电气化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所有人员和所携带的物件(如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牵引变电设备和电力机车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禁止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相接触(接触网间接带电作业除外)。

8.乘坐轨道作业车时,严禁将长大料具高举挥动。作业人员拿有长大物体通过电气化铁路时,必须使其保持水平状态通过。

9.电气化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时,任何从业人员严禁登上各种机车车辆顶部进行任何作业,严禁翻越车顶通过线路。

10.在电气化区段,通过铁路平交道口的机动车辆装载的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下同)不得超过4.2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板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2米以上的货物上严禁坐人。供电部门要在道口限界门右侧杆上,安设有上述内容的安全提示牌。

11.电气化铁路上,架设索道或其他网线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与有关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有关部门必须做好监护,保证其绳索(包括晃动量)与接触网带电部分最小距离应大于5米,并设有接地线。

12.在电气化铁路上使用铺路机、铺轨机、铺碴机、架桥机及吊车等设备时,如其作业范围不越出机车车辆上部限界,而工作人员(包括其动作范围)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保持在2米以上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要有供电部门人员的监护;达不到上述条件时,应停电作业,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13.所有进入电气化区段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4.间接带电作业使用的各种绝缘工具,必须有“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且其材质的电气强度不得小于3KV/cm。有关单位要制定绝缘工具的专门保管制度和防潮措施,并按要求定期进行试验。绝缘工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有无损坏,用清洁干燥的抹布擦拭有效绝缘部分,并用2500V兆欧表分段测量有效绝缘部分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15.工务、电务等部门使用的连接线应用截面积不小于70mm2的铜线做成,不得出现断股、散股和绝缘胶皮损坏,一经发现立即停用或报废。

16.各单位在电气化区段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预想;使用绝缘护品和绝缘工具前,必须进行双人互检,确认状态良好;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三级安全卡控措施;需接触网停电时,必须由供电部门按程序办理停电手续,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明确监护的对象、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

17.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由供电部门验电和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作业结束,供电部门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办理送电手续。

18.禁止在接触网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支柱或在支柱旁休息。禁止在吸流变压器下、支柱、铁塔下避雨。在雷雨天气巡视设备时,不准靠近避雷针、避雷器。雨天作业时,必须远离接触网支柱、接地线、回流线等设备。

19.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扑灭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燃着物体时,接触网必须停电;扑灭距接触网超过4米的燃着物体时,可不停电,但必须使水流不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若用沙土灭火时,距接触网在2米以上时,可不停电。

20.在距离接触网支柱及带电部分5米以内的钢管、脚手架、钢梁杆、道口金属杆等金属结构上,均需装设接地线。在距接触网5米范围内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21.严禁向接触网上抛挂绳索等物体,发现接触网断线或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体时,不得与其接触,必须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供电部门进行处理。

22.遇雨雪等天气不良情况下,禁止靠近接触网设备部件等;禁止使用带金属的雨伞等物在接触网下作业。

23.电气化铁路各单位要根据《技规》、《行规》、《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等安全规章的要求,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保证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的细则、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操作隔离开关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24.隔离开关设备所属单位应在隔离开关传动杆适当位置安装明显的“断开”、“闭合”标志。在装卸线、电力机车整备线、给水线等线路两端分段绝缘器内侧2米处,装设“安全作业标”。

25.隔离开关定位时,应处于合闸状态,无论在开、合位均应加锁,钥匙放在固定地点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应办理相关手续。

26.从事隔离开关倒闸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供电部门专门培训并通过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隔离开关操作证后,方能担任工作。隔离开关操作人员、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7.各单位使用隔离开关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隔离开关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登记,办理倒闸作业手续,严禁简化程序作业。

(2)操作隔离开关必须实行呼唤应答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检测检验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安全帽等防护用品,使用规定的检测检验合格的绝缘棒、绝缘垫等工具,在确认隔离开关及其传动装置正常、接地线良好、线路上确无电力机车取流的情况下,方可按规定程序操作。如发现有不良状态时,不准操作,不准自行处理,应立即报告供电调度员或通知供电部门进行处理。

(4)操作隔离开关要准确、迅速,操作过程中,人体各部不得与支柱及其构件接触。禁止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雷电天气时,禁止操作隔离开关。

(5)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隔离开关操作的安全作业标准,及绝缘防护用品、工具的安全检查检测管理制度。

(6)操作隔离开关使用的绝缘靴、绝缘手套和绝缘工具,要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处所妥善保管,定期(每6个月一次)送供电部门进行绝缘性能的检查试验。每次使用前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查试验。

28.隔离开关操作平台要硬面化,并建立清扫制度,操作平台周围不得存放和堆码妨碍操作的料具及物品。

29.有关单位必须将隔离开关的使用情况纳入交接班和干部安全巡视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监控。

三、供电部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30.电气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在距轨面2.5米高的处所应悬挂涂有白底黑字的“高压危险”、“禁止攀登”字样及用红色画出的闪电符号的安全警告标志。

31.对从事牵引供电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要每年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对新参加、变更职务或工作单位及中断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担任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作业。

32.在进行接触网作业前,所用工具及安全用具,必须经过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使用。

33.在接触网上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供电调度员作业命令制度。

34.实行上下行分停作业,必须分别办理“上行”和“下行”停电作业工作票。当一线作业完毕必须清点人数、地线数,无误后方可销令,然后方可办理另一线路停电作业命令。

35.作业组在停电作业前要严格执行停电作业命令程序,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必须先验电接地后,方准进行作业。禁止使用抛线验电法。

36.在验明确已停电后,要立即在作业地点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包括作业区段附近其他带电设备停电时)。必须保证接地线有足够的截面和良好的导电性。

37.在停电的接触网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所持工具材料)与带电体必须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38.在进行接触网及与接触网有关的事故抢修时,作业前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停电手续,经过验电接地后,方准接触故障设备或进行抢修。

39.在铁路营业线电气化施工维修作业中,要认真落实部、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电气化施工维修作业制度和安全防护标准,按照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在列车通过时,列车径路上方的接触网(含腕臂)上严禁有人。

40.供电人员进行步行巡视设备时,严禁攀登支柱等接触网设备。当发现接触网上有异物时,必须并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并使用绝缘工具处理。

四、工务部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41.在电气化铁路上,线、桥工区应备2-4套绝缘靴、绝缘手套,妥善保管,并每半年由供电部门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测试。打连接线时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

42.在电气化区段进行整组更换道岔、成段更换钢轨及其他影响供电、电务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和作业,必须有供电和电务有关部门配合并采取安全措施,工务部门必须按规定连接好横向和纵向连接线,方准施工,同时站内停留的电力机车应降弓。施工结束开通前,必须经供电和电务部门确认后,方准撤除连接线

43.在电气化铁路上,换轨如需拆开回流线时,必须有供电部门在场配合并负责监护。在未设好分路连接线之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的工作,由供电部门完成。

44.线路上单根抽换轨枕、找小坑、改轨距或进行其他作业时,应注意电气化及信号装置的接地线及轨端连接线,必须保持正常连接;如需临时拆除接触网接地线时,施工单位与供电部门配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准开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接地线,拧紧螺栓并达到合格后,方可结束施工;如接地线需焊接时,由供电部门负责完成。

45.大机清筛、捣固、换碴等作业时,必须有供电部门配合,并在封锁点内进行。严禁碰撞接触网(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线,因施工需要拆开接地线时,必须经供电部门同意后,由供电人员或经专门培训取证的工务人员担任拆装工作。拆除接地线时,应接好临时接地线,临时接地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

46.在电气化区段上,如需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时,必须对该供电区段实行线路封锁,不准电力机车行驶。

47.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使用轨道车拖车装卸钢轨时,所有工具(如撬棍等)不准超过头顶。在不足2米以上安全距离高度,禁止平板车装运钢轨、枕木等卸车作业。使用电力机车边走边卸时,不得将电力机车置于所卸车辆的后部。

48.在进行隧道的检查、补漏、铺砌、油刷标志、刨冰及隧道口的粉刷装饰等工作时,使用高梯、搭设脚手架与接触网间距不足2米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作业。

49.电气化区段进行开山放炮、清除山体危石、砌挡墙、搭脚手架、伐树等作业时,必须与供电部门商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0.在电气化区段进行圬工养生等作业时,禁止向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范围内泼水、喷水。

51.在电气化区段进行桥梁检查时,上下墩台应通过检查梯,禁止通过接触网支柱上下。

五、电务部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52.在电气化区段的有关电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53.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必须确认信号机构和梯子接地良好,保持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与回流线0.7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4.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

55.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准处理。

56.更换UM-71或ZPW-2000A无绝缘轨道电路区间抗流变压器连接线,必须按如下要求事项办理:

(1)向车站登记要点。

(2)用回流连接线将两钢轨进行连接或需更换线所连接钢轨与中心连接板进行连接。

(3)回流连接线全部接好后,方准进行更换。

(4)更换完毕良好后,再拆除回流连接线。

57.更换UM-71或ZPW-2000A无绝缘轨道区间抗流变压器或SVA等电位线,必须按如下要求事项办理:

(1)向供电调度要停电命令。

(2)如果是带吸上线的等电位线,必须与供电部门联系配合。

(3)给点命令下达并确认停电后再进行更换。

58.更换带等电位线SVA或抗流变压器,必须按如下要求事项办理:

(1)向车站登记要点。

(2)用专用连接线将钢轨与等电位线连接

(3)用回流连接线将钢轨连接。

(4)连接线连好后方准进行更换。

59.信号机构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或遇雨、雪、雾天气时,需在高柱信号机进行作业或抢修,必须办理停电,并保证设备接地良好。

六、机务部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60.在机车、轨道车等动车组上,凡可攀登到车顶的梯子和通往走台板的前门、天窗等处,均应涂有明显的“有电危险、禁止攀登”等警告标志,并应加锁和采用自动报警装置。

61.凡进入电气化区段的机车、轨道车等动车组上,对危及乘务人员人身安全,可能造成触电危险的部位和零部件,都必须进行加装改造。

62.电力机车在区间或站内未设隔离开关的线路上,发生弓网故障须上机车顶部处理时,必须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列车调度员须通过电力调度员签认该电网已停电后方可发布调度命令.命令中须注明“电网已停电,允许***次机车司机作业”的内容。作业完毕后,列车调度员须得到“***次机车司机作业完毕”的报告后,方可会同电力调度员按规定程序办理送电事宜。

63.电力机车须按规定配备区间应急故障处理绝缘防护用品,即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接地杆等,要妥善保管,并按规定每半年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测试。

64、机车进行整备作业时,接触网未停电前不准登上机车顶部;分闸前,确认机车停在“安全作业区”、受电弓已降下,按规定办理隔离开关手续,执行呼唤应答制度,确认隔离开关已打开,接好地线后,安全监护员方可将机车车顶钥匙交予司机,进行登顶作业。

65.电力机车在段内进行整备作业后,整备司机必须亲自检查确认高压室内、地沟内和机车下无操作人员,并高声呼唤、鸣笛后,方可升弓。严禁在分段绝缘器、接触网终端标下进行机车整备。

66.救援列车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并接地情况下进行作业。

67.电力机车进行清洁作业时,禁止使用软管冲刷机车上部,冲洗机车下部时软管方向不得朝上。

七、车辆部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68.在可以攀登通往客、货车车顶的梯子、支架处,均应涂有明显的“有电危险、禁止攀登”等警告标志。

69.禁止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开闭罐车和保温车的注口(盖)或在注口处进行工作。

70.在接触网未停电和接地时,禁止使用软管冲刷车辆上部,冲洗车辆下部时软管方向不得朝上。

71.在距接触网不足2米处理车辆故障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手续,方准进行作业。

72.进行机车直接供电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检测检验合格的绝缘防护用品,并使用检测检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摘挂380V至600V车底大线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专门培训取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八、车务部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73.在电气化区段,调车作业计划中应注明“有电”、“无电”字样,调车人员须确认隔离开关开闭状态后方准作业,避免将电流带入无电线路。

74.利用电力机车推送车辆进入无网区或无电区进行调车作业时,要有足够数量的车辆作“隔离车”,并保证电力机车受电弓与接触网终点标或分区绝缘器之间保持1至2个车的安全距离。

75.当调车作业由无电区域进入有电区域作业时,应一度停车,调车长须提前检查确认有关人员站立位置符合要求后,方准进入有电区域。

76.登乘电力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停上停下,手臂及所持物件不准超过车顶。

77.在接触网带电的线路上进行调车时,禁止登上棚车(在区间和中间站禁止登上敞车)使用手制动机,编组、区段站在接触网高度为6200毫米及其以上线路上准许使用敞车手制动机时,不准踏在高于手制动机台的车帮或货物上。

78.为防止将列车接入接触网停电的线路,车站值班员应根据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运统46登记内容、调度命令和施工负责人在“接触网电分段示意图”用红笔勾画的停电区域,在控制台该线两端揭挂“停电”表示牌(计算机连锁设备由各站段制定具体措施)。对停电的线路两端的列车、调车按钮加戴“停电”安全帽,当上下行分别停电时,应在有关渡线两端的调车按钮上加戴“停电”安全帽,并单操锁闭。

79.发现列车有人扒乘需上车清理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接地后处理。

80.电气化区段列车发生火灾或旅客列车、罐车、敞车装载易燃货物超出车帮顶部有人站立时,要立即向列车调度员汇报,在接触网停电后再进行处理,灭火时,要严格按《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九、客运部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81.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严禁用棒条等物处理车辆顶部的扒车人员或物体。

82.客车餐车顶部烟囱发生故障,餐车人员严禁在接触网有电情况下登顶处理。

83.客车上水完毕,拔掉水管时,严禁水管朝上喷射接触网带电部分。

84.对临客人员及加挂车乘务人员要加强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并落实专人进行安全监控。

十、装卸部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85.在装卸货物线的分段绝缘器内侧2米处应埋设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作业标,在标志外或非指定带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严禁登上车顶作业。

86.装卸作业必须在线路两端设有安全作业标的指定线路上安全区域内停电进行。作业前,必须与车站值班员、隔离开关操作员、监护员,加强联系和互控,确认停电无误后方准进行装卸作业。作业结束,值班员确认所有人员均已到达安全地点后,方准向接触网送电。

87.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严禁整理货物;不准在敞车、平车、罐车等车辆(棚车、保温车、家畜车内除外)上进行装卸作业、整理货物、揭苫蓬布、拴解绳索、开关罐车车顶盖等。

88.在带电接触网下,所有人员及所持物体禁止超过车帮和棚车车窗上沿;严禁站在棚车、保温车等高手制动机制动台上作业;禁止用非绝缘竿尺测量货物高度。

89.所装货车,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超限,因装载加固不良在电气化线路上整理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准进行。

90.在接触网未停电和接地时,禁止吊车的吊臂在接触网下伸臂、举升和转动。

十一、房建工程部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91.检查维修牵引变电所房屋及附属设备时,必须与变电所负责人联系,经同意登记签认后,在变电所有关人员监护下,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准进行。

92.在接触网带电时,严禁用竹竿及金属长大物件等测量接触网与房屋、建筑、设备的距离。

93.在站场施工时,严禁水柱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装卸、和湿粉石灰时,应尽量远离接触网,防止破坏及降低接触网对地绝缘。

94.手持木杆、梯子等工具通过接触网时,必须水平通过。

95.在修建靠近接触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严禁借助铁塔支柱搭脚手架或在铁塔支柱上下。

96.在电气化铁路上,检查建筑接近限界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准进行。

篇2:车辆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规定

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汽车和兽力车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算起,下同)不得超过四点五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板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四点五米的货物可绕行立交道口或进行倒装。

2.在装载高度超过二米的货物上,通过道口时严禁坐人;待车辆驶过道口后,再行上车乘坐。

3.当行人持有木棒、竹杆、彩旗和皮鞭等高长物件,过道口走近接触网下,不准高举挥动,须使物件保持水平状态走过道口。

供电段要将本条规定内容制成提示牌,固定在道口两面限界门的右侧门框上。

篇3:铁路运输电气化铁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参照国铁《电气化铁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则》,并结合铁运公司实际情况,是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的电气化安全和有效地防止触电伤亡事故而制定。

第二条?进入电气化铁路区域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站段、科室、部门和责任者,按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进行处罚。

第三条?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应做好电气化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电气化区段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做好对外告知、联系工作。

第四条?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经过电气化有关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步的相关培训。

第五条?各站段、科室每年须认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电气化安全措施的专门学习培训和考试;或由公司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电气化安全措施的专门学习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在电气化区段作业(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

第六条?非电气化区段调入电气化区段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二章?通用安全规则

第七条接触网通电的十五天前,公司将把通电日期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转告所属有关人员,从此开始视为接触网带电,所需要的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

第八条?在接触网支柱等危险设施、设备及区域,必须规范涂刷或设置“有电危险”、“切勿靠近”、“严禁攀登”等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保持完整、清晰,任何人不得在上述地点停留休息。

第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生产用具。绝缘防护用品和生产用具应有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如有疑问或不良严禁使用,严格检验检测制度。绝缘防护用品和生产用具每半年进行检验检测,并建立相应档案,健全各项记录。

第十条?在电气化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所有人员和所携带的物件、使用的工具与接触网设备、牵引变电设备和电力机车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禁止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相接触(接触网间接带电作业除外)。

第十五条?电气化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接地的情况下,任何从业人员严禁登上各种机车、车辆顶部或站在货物上进行任何作业,严禁翻越车顶通过线路。严禁使用水流冲刷机车、车辆上部。

第十六条?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或构建物等设备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由供电部门验电和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方可作业。作业后,供电部门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办理送电手续,严禁作业人员再次进入作业点作业。

第十七条?发现接触网绝缘破损或断线,以及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异物,任何人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须严加防护。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碰地时,必须距断落碰地的导线10米以上的距离,防止跨步电压伤人。

第十八条?在接触网支柱及带电部分5米以内金属结构上均需装设接地线,并做好测试记录。上部跨越、接近接触网的天桥、灯桥等,必须设置安全栅网,并做好定期检查。

第十九条?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的机动车辆、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下同)不得超过4.2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板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2米以上的货物上严禁坐人。持有高长物件的行人通过道口时,不准高举挥动,须将物件保持水平状态。

供电部门要在道口限界门右侧杆上,安设有上述内容的安全提示牌。道口限界门距线路钢轨外侧不少于12米,道口栏杆距线路钢轨外侧部少于4米,栏杆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少于2米。

第二十条电气化铁路及附近地区发生火灾,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燃烧物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又未停电的情况,不得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扑灭燃烧物,若用沙土灭火时,应距接触网2米以上距离。如超过4米以上,在未停电的情况下,可以用水浇,但严禁向带电部分的方向喷射,并保持水流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2米以上。

?第三章?其他安全规则

第二十一条在电气化铁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均带有高压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

第二十二条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压电,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相接;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第二十三条在跨越接触网的通信线、电力线、金属绳索及机车车辆的车顶等靠近接触网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电气化铁路上,架设索道或其他网线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与有关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有关部门必须做好监护,保证其绳索(包括晃动量)与接触网带电部分最小距离应大于5米,并设有接地线。

第二十五条?在距接触网5米范围内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第二十六条在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劳务工不得单独上线作业;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防护员,劳务工不得担任防护工作;施工维修作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设置现场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人员要切实履行防护职责,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二十七条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单位要加强对劳务工的施工安全培训,按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要求,根据施工维修作业内容进行应知应会和安全专业技术培训;做好特殊作业岗位的安全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加强对劳务工正确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施工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到位。

第二十八条?在带电接触网下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处理时,要由供电部门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对非电气化区段的有关人员进入电气化区段进行抢险、救灾或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告知电气化区段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并设专人防护。

第二十九条在电气化铁路天桥及跨线桥靠近跨越接触网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栅网。

?第三十条?在电气化铁路上使用捣固机、探伤、桥机及吊车等设备时,如其作业范围不越出机车车辆上部限界,而工作人员(包括其动作范围)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保持在2米以上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要有供电部门人员的监护;达不到上述条件时,应停电作业,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三十一条间接带电作业使用的各种绝缘工具,必须有“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且其材质的电气强度不得小于3KV/cm。有关单位要制定绝缘工具的专门保管制度和防潮措施,并按要求定期进行试验。绝缘工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有无损坏,用清洁干燥的抹布擦拭有效绝缘部分,并用2500V兆欧表分段测量有效绝缘部分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第三十二条?工电段等部门使用的连接线应用截面积不小于70平方毫米的铜线做成,不得出现断股、散股和绝缘胶皮损坏,一经发现立即停用或报废。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在电气化区段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预想;使用绝缘护品和绝缘工具前,必须进行双人互检,确认状态良好;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三级安全卡控措施;需接触网停电时,必须由供电部门按程序办理停电手续,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明确监护的对象、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接触网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支柱或在支柱旁休息。禁止在吸流变压器下、支柱、铁塔下避雨。在雷雨天气巡视设备时,不准靠近避雷针、避雷器。雨天作业时,必须远离接触网支柱、接地线、回流线等设备。

第三十五条?遇雨雪等天气不良情况下,禁止靠近接触网设备部件等;禁止使用带金属的雨伞等物在接触网下作业。

第三十六条?公司各部门要根据《技规》、《行规》、《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等安全规章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制定保证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的细则、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公司生产组织、施工及设备维护检修直接相关人员进入电气化区段作业的,需严格遵守有关作业办法、安全细则及防护措施,严禁违章作业。

第三十八条公司非生产组织、施工及设备维护检修直接相关人员及外单位闲杂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电气化区段。

第三十九条公司非生产组织、施工及设备维护检修直接相关人员进入电气化区段进行现场检查、调研、慰问等工作的,需部门领导同意后,落实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电气化区段。

第四十条外单位来访人员需进入公司站场电气化区段的,由对口接待的部门落实好进入站场的路径、目的及出入时间等,报公司安全监察科,公司安全监察科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入电气化区段。

第四十一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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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科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