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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轮岗制度

2024-07-11 阅读 5897

1目的

为消除因操作工长期单一工作方式对其造成潜在职业影响以及同岗位工作时间较长,出现工作厌倦、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情况;同时降低由于长时间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造成的对员工的身体伤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和接触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1]第52号

(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第23号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基本规范》AQ/T9006-2010

4轮岗时间安排

轮岗时间半年一次,每次不超过一月。

5轮岗实行办法

(1)轮岗管理

1)由安全员负责制定轮岗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安全员管理职责: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和员工的意愿,制定年度轮岗计划并组织落实。

3)培养对象职责:提出轮岗需求,根据计划参加轮岗交流,并定期输出交流结果。

(2)轮岗前沟通

1)沟通内容包括:了解人员对轮岗的接受及劳动程度;理解轮岗的意义和目的;被轮岗人员的优势和不足。

2)沟通达到的效果:让轮岗人员愉快地接受新的岗位安排,并尽快适应新岗位,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意见或建议,减少硬性安排带来的阻力。

(3)实施工作交接

1)工作交接清单

在公布轮岗方案后,被轮岗方需要制定并提交工作交接清单,由现任者向继任者逐一交代工作进展状况、理想的工作结果状态、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资源清单等。

2)并行工作制具体内容

1.原岗位工作负责人详细列出完成岗位工作所需具备的经验与技能;

2.由原任职者对继任者采取教授式培训方式;

3.根据工作交接清单,对岗位工作环境和作用,业务流程与目前状况开展等进行培训;

4.轮岗岗位的上级对原任职者和继任者,在教授程度和效果上对其考评,作为当月绩效成绩的一部分;

5.培训结束后,也要与原任职者保持沟通,就出现的新问题咨询原任职者、

(4)跟进并评估轮岗效果

1)对被轮岗人员、原任职人员、下属或上级等采取跟进式调查;

2)轮岗效果评估在继任后3-6个月内进行;

3)安全员对轮岗人员在新岗位上的效果分析;

4)针对不足,制定下一步培养方案。

6附则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实施。

篇2:石油销售公司财务轮岗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轮岗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集团相关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人员实行职位轮换制度,是指在财务部内,对财务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实行轮岗制度,要统筹兼顾工作的安排和人员的使用,既达到轮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所轮换岗位德才要求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轮岗的年限。财务部应建立定期轮岗制度,出纳实行最长每两年轮岗,其它岗位不超过三年轮岗一次。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岗位上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不受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的限制。

第五条未列入定期轮岗范围和未达到规定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人员自身条件,也可进行正常的交流和调整。

第六条轮岗的组织实施。轮岗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实施。财务轮岗由财务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作出安排,提出具体建议报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后进行。

第七条轮岗前工作的移交,第一,完整的工作岗位交接,由专人监督;第二目前进展中的工作移交,包括目前的进展程度,目标结果,如何继续此项工作;第三,工作资料移交,如档案资料文件等。

第八条财务人员轮岗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对不服从轮岗决定的财务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财务部。

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3: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z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为防止院内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卫生厅、市卫生局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zz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制度意义。

实施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工作,也是关心和爱护干部职工、培养和锻炼干部队伍、促进各项工作的一项积极举措。

二、重点岗位。

1、药剂科、设备科、财务科等部门。

2、其它关键岗位。

三、重点人员。

1、以上重点岗位负责人。

2、以上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

3、会计、出纳等关健岗位人员;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工程物资)采购、保管人员。

4、其他关键岗位的人员。

四、轮岗期限

1、重点岗位同一职位上任职,原则上每2年轮岗交流一次。

2、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五、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由医院管理层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对于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实行定期调整。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医院应将轮岗情况,报送市卫生局、市组织部、纪委备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