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z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为防止院内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卫生厅、市卫生局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zz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制度意义。
实施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工作,也是关心和爱护干部职工、培养和锻炼干部队伍、促进各项工作的一项积极举措。
二、重点岗位。
1、药剂科、设备科、财务科等部门。
2、其它关键岗位。
三、重点人员。
1、以上重点岗位负责人。
2、以上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
3、会计、出纳等关健岗位人员;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工程物资)采购、保管人员。
4、其他关键岗位的人员。
四、轮岗期限
1、重点岗位同一职位上任职,原则上每2年轮岗交流一次。
2、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五、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由医院管理层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对于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实行定期调整。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医院应将轮岗情况,报送市卫生局、市组织部、纪委备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石油销售公司财务轮岗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轮岗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集团相关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人员实行职位轮换制度,是指在财务部内,对财务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实行轮岗制度,要统筹兼顾工作的安排和人员的使用,既达到轮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所轮换岗位德才要求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轮岗的年限。财务部应建立定期轮岗制度,出纳实行最长每两年轮岗,其它岗位不超过三年轮岗一次。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岗位上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不受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的限制。
第五条未列入定期轮岗范围和未达到规定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人员自身条件,也可进行正常的交流和调整。
第六条轮岗的组织实施。轮岗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实施。财务轮岗由财务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作出安排,提出具体建议报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后进行。
第七条轮岗前工作的移交,第一,完整的工作岗位交接,由专人监督;第二目前进展中的工作移交,包括目前的进展程度,目标结果,如何继续此项工作;第三,工作资料移交,如档案资料文件等。
第八条财务人员轮岗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对不服从轮岗决定的财务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财务部。
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3: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z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为防止院内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卫生厅、市卫生局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zz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制度意义。
实施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工作,也是关心和爱护干部职工、培养和锻炼干部队伍、促进各项工作的一项积极举措。
二、重点岗位。
1、药剂科、设备科、财务科等部门。
2、其它关键岗位。
三、重点人员。
1、以上重点岗位负责人。
2、以上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
3、会计、出纳等关健岗位人员;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工程物资)采购、保管人员。
4、其他关键岗位的人员。
四、轮岗期限
1、重点岗位同一职位上任职,原则上每2年轮岗交流一次。
2、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五、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由医院管理层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对于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实行定期调整。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医院应将轮岗情况,报送市卫生局、市组织部、纪委备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