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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措施

2024-07-11 阅读 5583

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措施

一、保修期的工作任务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保修义务,满足用户在保修期内所提出的合理要求。

二、保修期内的工作方法

定期回访,检查发现问题;不定期的测量、观察、跟踪工程质量变化;制定`或补充保修期内的保修方案,按照方案施工,达到工程质量保修的目的。

三、保修期的工作措施:

通过走访用户、实际检查等多种方法,及时发现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条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解决。

四、保修期的承诺: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和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的要求,完成保修期内的监理任务,达到业主与用户共同满意的目标。

篇2: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明。

(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篇3: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工程项目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一、保修责任期

1、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交工工程的保修责任期。起算日期必须以签发的工程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2、对于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保修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

二、保修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

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调整。

2、检查已完工程

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

3、确定保修责任及修复费用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保修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作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明。

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三、保修责任期的监理组织

监理工程师根据剩余工作量,配备保修责任期的监理工作人员,包括:现场巡视、检查的监理人员,负责质量检验的试验人员及处理合同事宜(索赔、变更)、办理支付,督促交工资料的合同管理人员。

四、《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程序

1、《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

(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并对全部剩余工程的质量检查认可。

(2)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含有如下内容的终止保修责任申请;

①剩余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②保修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发现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情况;

③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

2、成立保修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

(1)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签发《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必要条件后,应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保修责任期工程检查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监督部门参加,承包人列席并为检查小组的工作及日程安排提供服务。

(2)检查小组的任务主要为:

①审查承包人终上保修责任的申请报告;

②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并侧重保修责任期工作内容的检查;

③审查交工资料;

④对保修责任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确定是否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3、检查小组审查终止保修责任的申请报告,对申请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定,并确认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最终检查和评价

(1)最终检查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①剩余工作及保修工程的完成情况;

②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

(2)评价主要围绕现场检查结果进行,除合理磨损外,工程均达到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

5、检查报告

(1)检查小组必须就检查工作写出检查报告,报送业主,同时抄给承包人。

(2)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①概述:检查小组的邀请信及其名单、工作简况,收受承包人申请的日期;

②现场检查的内容及情况;

③检查小组对承包人保修责任期全部工作的评议:

④小组的结论;

⑤附件:承包人的终止保修责任申请,检查活动计划,工程保修一览表及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等。

6、签发《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小组的报告,并确认保修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应向承包人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日期应以工程通过最终检验的日期为准。证书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

(2)审查保修责任期工作的单位;

(3)工程交工日期及合同保修责任期终止日期;

(4)《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各方的代表)。

五、保修责任期监理工作方法

1、严格按程序、规范办事

(1)对于列入剩余工程计划的未完成工程、较大修补工程等,要求承包人严格按计划进行;

(2)监理人员要认真落实承包人的准备工作。在工程经过交工验收转入保修责任期责任期后,承包人根据工作性质的变化,在施工组织上、机械设备上、管理人员上都进行了重新安排,大部分调往其他工地。此时,应要求承包人对保修责任期内剩余工程施工所用材料、机械设备、劳力以及管理人员的安排,一项项都要有所交待、真正落实,使计划的完成有可靠的保证;

(3)从保修责任期内一开始,就要建立起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承包人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渠道,而且要求这种联系应及时、畅通,这也是搞好保修责任期监理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

(4)对于已列入保修责任期剩余工作计划的工程,在按计划施工之前,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具体、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时间安排,经监理工程师研究、批准以后,才能实施。

(5)对于保修责任期内新出现的缺陷和问题(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承包人必须按程序,先报告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并分析原因,提出整修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整修,承包人不得自行处理;

(6)对保修责任期剩余工程的施工或新出现的缺陷的整修,都必须和正式施工一样,在材料、工艺和质量标准方面严格按技术规范的规定去做,绝不允许借口材料、机械设备不完善、施工人员不齐备等客观原因,而降低质量标准。

2、坚持经常的巡视工作

进入保修责任期后,我们坚持经常性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巡视工地,同时,要求承包人也应有专门技术或管理人员巡视工地,以便及时发现工程缺陷,及时研究解决,保证工程的正常、安全使用。

3、加强安全措施,保证施工、监理和行车安全

道路工程保修责任期工作是在开放交通条件下进行的。而成青道路上行车速度快、交通流量大。因此,交通安全就成了保修责任期剩余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巡视、旁站的一个主要问题。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于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整修工程,事先要求承包人在报送施工方案和计划的同时,必须向业主报一份保证交通安全的详细计划。交通疏导和安全保证措施要由业主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施工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并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派员配合。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时,行车、停车要遵守高速

公路行车规定。应穿专用的桔黄色反光防护服装。

4、保修责任期结束前应作好准备工作

在保修责任期即将结束之前,应提前要求并配合承包人对保修责任期工程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对工程仍存在的缺陷,应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整修和清理,为保修责任期顺利验收打下良好基础。同时,监理方面应做好《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准备工作。

六、工程交验及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程序(图)